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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汀法院前往濯田镇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失火刑事案件,联合多部门将庭审现场打造为乡村生态法治课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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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被告人罗某因农事活动违规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情,造成林地植被受损。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开展法庭教育,阐明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深刻剖析违规用火带来的刑事风险与不可逆的生态损害。被告人当庭深刻悔罪,充分认识自身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在损毁林地开展原地补植复绿,同时认购水土保持司法碳汇,弥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
庭审结束后,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设立普法宣传点位,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读本、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宣传手册,使用通俗易懂的客家方言,围绕野外用火、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农村常见生态违法行为开展普法宣讲,细致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普及失火罪法律知识、森林防火管理要求,耐心回应群众咨询的林权纠纷、森林防火、生态损害维权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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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常在,司法护航不止。下一步,长汀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传承发展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依托巡回审判平台不断创新生态法治宣传形式,深化多部门协同共治,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供稿:岳文清 吴娇 -
- 编辑:黄颖娴 -
- 审核:廖腾旺 -
- 监制:刘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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