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一家四口准备中科院植物园转转的,起床下楼到地下负一楼时准备出发时,发现我们车被擦撞了,打电话报告我们入住的酒店(酒店是一天30元停车费),酒店告诉我们联系物业,物业来后又报了交警。
因交警要我们到北路派出所,因为起的迟,我们就只好就近吃饭了处理这突然麻烦。
但在1点时更闹心的来了:我们入住的房间给别人了。我们住了3晚了,也没有讲不住了,还建了一个群,更没电话确认我们续不续住(前几天是发码扫码我们付款的)。
投诉一: 服务行业,退房一般要电话确认。不是主观臆断(我们湖南酒店住客都是必须打电话房客确认是否续住再行处置)。
投诉二: 监管失责,钱交您了,车在停车场出问题了,要派人善后处理,不是推物业(有二个摄像头,应该是关键一个没打开),我们对接人是酒店,而不是要游客自己折腾。
投资三: 卫生条件差,入住第一天,住了一个涨水的房子,虽然沟通协商原谅了,但房间涨大水,开始应该诚实相告!
酒店订房电话:18088104596
投诉人: 胡女士 15080610290
附: 西双版纳民宿事件完整事实陈述
——连住三晚每日一对一续租,却被单方强制退房;收费停车场内车辆遭剐蹭成监控死角
本人于近期在西双版纳某民宿短期租住,双方全程形成了按天续租、房东一对一单独确认的固定交易方式。现将事件完整经过如实陈述如下:
一、入住首日房屋受潮严重,房东解释与实际情况不符
入住第一天,房间整体潮湿严重——地面、墙面、床铺、被褥均湿润不堪,居住体验极差。就此向房东询问原因,对方解释为保洁拖地所致。
然而,后续从保洁阿姨处得知,该房间此前在大雨时曾出现涨水进水情况。我方不判定房东存在刻意隐瞒的主观故意,但其作出的解释与房屋实际受潮情况明显不符。当时出于体谅,我方未追究责任,配合完成了换房。
二、连续三晚每日一对一确认,已形成固定交易习惯
自入住以来,连续三个晚上,每一天的续住流程完全一致:房东每日单独通过私聊发送消息询问我方是否续住,我方确认后再支付房费。天天如此,无一例外。
6月×日:“明天还续吗?”——我确认,付款。
6月×+1日:“明天还续吗?”——我确认,付款。
6月×+2日:“明天还续吗?”——我确认,付款。
连续三日、每日重复同一流程,双方从未约定群发通知可替代单独沟通,亦无“不回复即退房”的自动退房规则。一对一询问、确认、续费——这是双方反复履行的租住惯例,构成事实上的交易合同。
三、民宿对接新客源后单方打破交易惯例,未单独沟通即安排他人入住
此前三天,房东每日一对一与我确认续住。然而到了第四天,民宿对接新客源之后,不再沿用此前三天雷打不动的固定流程,未以任何形式单独与我方确认是否退房,仅发布一条群通知,便将我方正在租住、费用已结清的房源直接预订给其他客人。
期间,房东修改过门锁密码,虽后续重新发送,但明确要求我方搬离,仅表示可协助安排其他房源作为替代。
我方无欠费、无违规居住,从未同意退房,从未协商结束租住关系,且第四天尚未收到房东的单独续住询问——按照双方连续三天形成的交易习惯,房东应当先问我“续不续”,而不是直接跳过我问、把房订给别人。民宿单方面变更长期沿用的交易方式,强制要求住客搬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居住权益。
四、收费停车场内车辆被剐蹭,事发位置系监控死角
本人车辆于第三日下午四点至第五日早上九时,停放在该民宿收费停车场,已正常缴纳停车费。取车时发现车辆被剐蹭。
物业反馈停放位置恰属监控死角,无法调取录像查明肇事方。该停车场为收费经营场所,收取停车服务费,理应对停放车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做好安防监控覆盖。我方要求民宿方积极配合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编辑: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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