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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南2门。Photo by M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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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号关注了一宗发生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的一宗卖地事件,并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了题为《耗资1.76亿,买了一块“假地”》的文章。因为案件目前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展开执行监督,本号负责人8月13日下午前往江苏省高院,希望能了解事件进展以及得到相关解释和回应。
下午3时许,本号负责人来到江苏省高院南2门。想着自媒体的属性首先是媒体,本号负责人向保安说找新闻办联系工作。
保安问,你找新闻办的谁?本号负责人说,不确定是谁,但能确定要找的部门是新闻办。保安说,说不出是谁,没有新闻办的人下来带人,不能进。
本号负责人说,那能否帮忙给新闻办打个电话,或者告知新闻办的电话,我来和他们联系?答案也是斩钉截铁般的不能。
本号负责人问,如果我是非常紧急的事,只要是新闻办的人即可,根本不用确定是谁,也是任由我在外面站到天黑也不让进吗?
接着来了一名警员。本号负责人出示证件后,向其说明来意并表示可能当天就会发布后续文章,所以事情比较紧急。
本号负责人特别指出,说不出具体名字就不让进、不提供协助的做法,很机械,不合理。
警员接受了本号负责人的意见,立即联系了新闻办。可能五分钟都不到,新闻办的人出来了。
递交相关资料、留下联系方式后,本号负责人表示,江苏高院的任何回复和反应都会在今后的文章客观呈现。双方约定,如果至2026年8月21日江苏省高院新闻办未与本号负责人联系,则视为对该事件不作回复。本号负责人此次是以普通公民或自媒体作者的身份接收回复。
此前的做法或制度,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不能全盘否定。
本号最后要说的是——
制度是冰冷的
人脑温度是37℃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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