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婚外胚胎案迎来关键转折——男方唐某在妻子朱女士申请调查其财产后主动撤回离婚诉讼,半年内不得再诉,而朱女士针对“假结婚证仅行政拘留5日”申请的刑事立案监督也获检察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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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朱女士收到法院通知,丈夫唐某已主动撤回此前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该离婚案于7月1日立案,原告唐某于8月11日提出撤诉申请,8月13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8月10日,朱女士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正式提交申请,要求调查男方名下财产。在调查令尚未开出时,男方即撤销离婚诉讼。
依据法律规定,若无新证据、新情况,男方在接下来半年内不得再次向朱女士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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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朱女士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寄出的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针对此前丈夫与第三者使用伪造结婚证、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理结果,朱女士提起刑事立案监督,检察院已正式受理。
检察院受理后将进入三个月办理等待期,届时将给出是否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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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始终坚持“胚胎争议未了结、婚内过错未认定前绝不离婚”。她担心一旦离婚,丈夫与第三者补办真实结婚证后,此前用假证建档培育的胚胎将可直接合法移植。
胚胎人格权纠纷案(要求销毁胚胎、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等)已于7月30日在上海徐汇区法院开庭,尚未宣判。朱女士另已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部分,同时针对丈夫的重婚罪刑事自诉也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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