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年8月7日、8月10日,财政部连续发布三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果迈科技(河南)、北京睿云佳欣、江苏诺驰物业3家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同一周,媒体梳理显示,自6月中旬以来,至少有黑龙江、陕西、宁夏、浙江、青海、内蒙古、天津、西藏、安徽、北京、四川、山东、上海等13个省份公开发文,部署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其中一类就是"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一个朴素的事实摆在所有投标人面前:靠"包装"中标这条路,正在被专项整治+AI检测双锁死。
一、8月这轮专项整治,到底在查什么"虚假"
2026年6月12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2026年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自6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明确列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之一,重点查处的材料包括: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地方层面的落实方案更细致。以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8月3日印发的方案为例,"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拆解为4类具体情形:
提供虚假的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资质等
提供虚假的合同业绩及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大企业冒用中小企业政策优惠
伪造社保、财务报表、信用证明等投标佐证材料
⚠️ 方案同时明确:"涉虚假认证移交市监部门,涉串通投标犯罪移送公安"——造假的成本,正在从"行政罚款"升级为"行政+刑事"双重风险。
二、8月真实案例:3家供应商的"虚假材料"代价
财政部8月7日、8月10日连发的三份处罚公告,是这轮专项整治最具代表性的样本:
果迈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项目:警犬训练基地犬粮采购项目
处罚:罚款6996元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北京睿云佳欣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智慧税务指挥中心及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处罚:罚款39436元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江苏诺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连云港海关及连云港海关综合技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处罚:罚款14945元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处罚信息均来自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公示。
这3个案例的共同特点:
违法情形均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是"串通投标",是"材料造假"
罚款金额看似不大(几千到几万),但"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价远超罚款
处罚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将直接进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AI是怎么"识假"的:195号文给的两条路径
光有专项整治还不够——真正让虚假材料"无所遁形"的,是国家层面推动的AI全量扫描能力。
2026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围绕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提出20个重点场景。其中与"识假"最直接相关的,是招标环节的"招标文件检测"和投标环节的"投标合规自查":
场景一:招标文件"先体检、再发布"
195号文明确鼓励实行招标文件"先体检、再发布"。当招标文件本身都被AI扫描过合规性、合理性,投标人递交的每一份证明材料,自然也要经过同等严苛的比对。
场景二:投标合规自查
195号文在投标环节明确列出"投标合规自查"场景:AI深度解析招标需求,对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进行响应性比对,自动提示投标文件中的违法违规、错误缺漏等问题,对可能低于成本价的投标进行风险提示。
时间表:
2026年底: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应用
2027年底:更多重点场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
翻译过来:当AI对照招标文件逐条比对你的投标文件,"看着像"不够,必须"对得上";当虚假材料遇上跨平台数据交叉核验,伪造的业绩、证书、报告将无处遁形。
四、给投标人的4条"材料真实性"自查清单
1. 业绩合同"三对照"
每份业绩合同递交前,必须完成:
对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确认项目真实存在
对照合同甲方工商信息确认签约主体一致
对照项目实际履约情况确认竣工/验收状态真实
2. 检测报告"两核查"
核查检测机构是否具备CMA/CNAS资质
核查报告编号是否能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官网查询到
3. 认证证书"一必查"
ISO、CCC等认证证书,必须能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官网查询到证书状态和有效期。证书过期、被撤销、冒用他人编号,都属于"虚假材料"。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实填"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核心是企业本身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虚报数据骗取中小企业身份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浙江、内蒙古、湖北等多地的专项整治方案均明确点名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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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号文明确"投标合规自查"场景,到6月三部门联合部署"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再到8月财政部连发处罚公告、13省密集落地地方方案——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正在形成一条铁律:递交标书前材料不真实,递交后必被查、必被罚、必上失信名单。
对投标人而言,"材料真实性"不再是道德要求,而是生存底线。那些尽早建立材料核验流程、尽早切断"包装"念头的供应商,将在这场监管升级中赢得合规红利;而那些仍靠"虚假检测报告、虚假认证证书、虚假合同业绩、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中标的企业,正一个个被AI和专项整治揪出。
2026年是"虚假材料"专项整治年,2027年底是招标投标AI重点场景全国推广节点。两道关口之间,是合规企业完成自我救赎的最后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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