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通过网络平台认识异性,聊得来之后确立恋爱关系,甚至发展到同居生活。有的人刻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对外谎称单身,欺骗另一方投入感情、金钱,共同生活。很多受害者发现真相之后,觉得感情被骗,只能自认倒霉。其实按照现在司法判例,完全不知情被欺骗的一方,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相应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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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清一个关键点:明知道对方有家室,还主动和对方同居,这种情况,很难拿到赔偿。只有完全被蒙在鼓里,被对方刻意欺骗,以为对方是单身,才具备维权基础 。
现实里不少案例,已婚人士隐瞒婚史,谎称离异单身,和异性恋爱同居。受害方投入时间感情,有的还怀孕流产,造成精神打击,严重的出现抑郁焦虑。这种故意隐瞒婚姻状况,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属于人格权侵权,法院是支持索要赔偿的,可以主张物质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第一,大额财物,可以要求返还。
交往过程中,转给对方的大额转账、红包、购买贵重礼物。如果是基于对方“单身”的虚假身份才付出的钱财,发现对方隐婚后,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日常吃饭、小额过节红包这类日常消费,一般很难追回;但是大额转账、首饰、贵重物品,保留好转账凭证,大概率可以追回 。
第二,身体、精神受到伤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因为对方欺骗同居,出现怀孕流产,或者长期欺骗造成严重精神伤害,有就医记录、心理咨询单据,起诉的时候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多地已经有生效判例,法院结合欺骗时长、伤害后果,判决欺骗一方支付数万元不等的精神赔偿 。
第三,严重情形,有可能触犯重婚罪。
如果对方明明已婚,还对外以夫妻名义和你长期同居生活,周围朋友邻居也认为你们是夫妻,这种已经涉嫌重婚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想要维权,这些证据一定要保存完整,千万不要删除
1、聊天记录:对方反复强调自己单身、已经离婚的微信聊天,承诺未来结婚的对话,不要只截图,保留原始手机记录。
2、同居证据:租房合同、共同出行记录、合照,证明双方恋爱同居的事实。
3、财务证据:转账电子凭证、红包记录、购买贵重物品的订单。
4、受伤就医证据:流产病历、心理咨询缴费单据、医院诊断证明,用来证明精神、身体受损。
5、能够证实对方已婚的材料,比如结婚证相关线索。
几个很重要的提醒
1、法律保护的是不知情被欺骗的受害者。如果你中途早就知道对方已婚,依旧继续交往同居,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赔偿诉求。
2、网上交友,不要仅凭口头说辞就相信对方是单身。确立深度关系、同居之前,可以主动要求看离婚证,多侧面核实身份,不要盲目投入。
3、不存在所谓“青春损失费”单独索赔,法院只支持实际物质损失以及符合条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不是开口想要多少就判多少,法官会结合全部证据综合裁量。
4、遇到欺骗,不要采取闹事、威胁等极端手段,避免自己触犯法律,收集证据走正规诉讼途径维权。
网络交友有风险,面对甜蜜的承诺,多一份核实,少一点盲目。万一不幸遭遇隐婚欺骗,不必一味忍气吞声,保存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普法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每个案件证据情况不同,维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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