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那年刚开学,宿舍里最沉默的那面墙突然空了出来。林昭昭的床铺卷得干干净净,连床头贴的那张课程表都没留下。她在宿舍群里发了条消息,说她搬出去和男朋友住了,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食堂吃啥。群里安静了几秒钟,然后炸了锅似的刷起屏来,有人羡慕她“修成正果”,有人追问同居细节,还有人打了一长串感叹号表达震惊。我当时靠在宿舍那张硬邦邦的椅子上,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心里涌上来的不是好奇,而是一股说不清的、闷闷的酸涩。
因为那条消息,我一个字都没回。
三个月前,我还在那条路上走到一半。
我叫许漾,别人都喊我小漾。那年大二,二十岁,学的是会计,但生活费账本上的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谈了个男朋友,叫沈予安,高我一级,学计算机的,戴一副银色细框眼镜,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微微下垂,像是永远不会有脾气的样子。我们是在学校北门那家麻辣烫店认识的,那天人多,我和他拼桌,他帮我递了一勺辣椒油,说了一句“小心烫”,声音很轻,落在嘈杂的背景音里,却让我记了很久。
后来我反复想过,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可以和他住在一起”的。大概是大二上期中那阵子,我宿舍四个人,三个谈了恋爱,每晚走廊里都是此起彼伏的打电话声。冬天冷,宿舍没暖气,空调限时开,我裹着被子窝在上铺,和沈予安视频,手机屏幕亮着,他的脸被冷光映得有些模糊。他说他室友打呼噜跟打雷一样,我笑着说我们这边也是,三个人轮流煲电话粥,我想背个单词都得去楼道。
“要不我们出去住吧。”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看镜头,声音有点紧绷,像是在试探什么。
我愣住了。那个念头不是没在我脑子里闪过,但真被提出来的时候,它还是像一颗小石子被丢进平静的湖面,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我心里有期待,也有慌乱,还有一点点怕。我问他,你说真的?他说真的,我们可以在学校附近找个单间,分摊下来比各自住宿舍贵不了多少。他顿了顿,加了一句:“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
这话太软了,软到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像被泡在温水里。那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过了八百遍同居的画面。两个人一起吃饭,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早上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他,不用再隔着屏幕说晚安。那种对亲密感的渴望,像藤蔓一样缠住我的心脏,越收越紧。
我室友知道以后,表情很微妙。睡我下铺的阿琳一边涂指甲油一边说:“住一起可跟谈恋爱不一样,你做好心理准备。”另一个室友插嘴:“你妈知道吗?”我说怎么可能让我妈知道,她要是晓得了,能连夜坐火车来学校把我拎回去。阿琳吹了吹还没干的指甲油,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过来人的意味深长,可当时我根本没读懂。
沈予安妈妈也知道这件事。准确地说,是他主动告诉的。他打电话的时候我在旁边,听他跟电话那头说:“妈,我和女朋友租了个房子,离学校近,方便学习。”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我听不清说了什么,只听到沈予安一直“嗯”,最后说了句“放心吧”。挂完电话我问他,你妈怎么说?他笑了笑,说“我妈说两个人互相照顾也好,让你有空去家里吃饭”。
我当时竟然觉得挺感动的。觉得他家里人开明,觉得他坦坦荡荡把我介绍给家人是一种认可。很多事都是后来才慢慢品出不一样的味道,但当时二十岁的我,一头扎进去,什么都看不清。
我们在学校后面的老小区租了个一室一厅,四楼,没电梯,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一盏,晚上上楼要打着手机手电筒。房子不大,但胜在便宜,一个月一千二,两个人分摊每人六百,比宿舍贵不了多少。搬家那天我拖了一个行李箱两个编织袋,沈予安来接我,帮我扛编织袋上四楼,累得直喘气。我看他额头上全是汗,鼻梁上的眼镜滑下来一半,突然觉得这个画面很真实,真实到让我觉得幸福。
那种幸福在最初的日子里确实很浓。
我们一起去逛学校后门的菜市场,买锅碗瓢盆,挑床单被套。他喜欢灰色,我喜欢奶黄色,最后我们买了一套浅灰带黄条纹的,算是各退一步。第一次用那个小厨房做饭,我炒了个番茄炒蛋,他煮了锅面条,油烟不大,但抽油烟机不太好使,厨房里全是烟火气。我们端着碗坐在客厅那张二手茶几前,一边吃一边看手机里缓存好的综艺节目,他偶尔夹一块鸡蛋递到我嘴边,我张嘴接住,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胳膊伸过来搂住我,呼吸均匀地落在我的后颈上,热热的,痒痒的。我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心里满满当当的,觉得自己运气真好,遇到了一个温柔的人。那些夜晚,我确实感受到了某种在宿舍里永远得不到的亲密和安稳。两个年轻的身体靠在一起,像两只互相取暖的小动物,外面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很远,很模糊。
可我没注意到,模糊的不只是外面的世界。
大概是从第一个月末开始,那些藏在缝隙里的东西一点一点地冒出来,像墙角的霉斑,一开始你根本注意不到,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洇了一大片。
沈予安比我想象中要邋遢得多。他在学校的时候看着挺干净清爽的一个人,头发明明是天天洗的,衣服也是换得勤的。可住到一起我才知道,他那份干净,仅限于“出门前”。在家里,他换下来的袜子能塞在沙发缝里三天不洗,吃完的外卖盒子堆在茶几上,汤汁干成一层油膜也不扔。我一开始还好好说,让他收拾一下,他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就忘。说多了,他开始皱眉:“你比我妈还唠叨。”
那句话像一根小刺,扎得我愣了一下。我压着火气说:“我不唠叨这屋子就变垃圾场了。”他没再接话,但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着“至于吗”三个字。
至于的事情还有很多。他是学计算机的,课比我少,但经常熬夜写代码或者打游戏。我让他早点睡,他说他的作息就是这样,改不了。于是我们开始了奇怪的“时差”生活——我十一点上床睡觉,他戴着耳机在电脑前坐到凌晨两三点。键盘声不响,但屏幕的亮光透过卧室的门缝漏进来,一闪一闪的。有时候我半夜醒来,伸手摸旁边是空的,那一瞬间心里也空落落的。
我想象中的“一起入睡、一起醒来”,并没有持续太久。他早上起不来,我给他买好的早饭放在桌上,经常放到中午他起床已经凉透了。后来我就不买了。
卫生问题、作息问题,这些都能忍,真正让我开始觉得不对劲的,是钱。
我们一开始说好了AA,房租水电生活费都对半分。但“生活费”这三个字太笼统了,真正过起日子来,根本分不清。买菜是我去,洗衣液纸巾垃圾袋这些日用品是我买,连他内裤穿破了我都得记得给他买新的。这些零碎的开销我一开始没计较,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算太清楚反而伤感情。可是到了月底我翻账单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生活费比住宿舍时多花了一千多块。
一千多,对我家来说不是一笔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我爸在老家县城开出租车,我妈在超市当收银员,一个月给我一千五的生活费,算着花刚好够用。多出来的那些钱,我不敢跟家里要,只能从自己存的那点压岁钱里一点一点往外掏。
我跟沈予安提过一次。他听完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以后买东西记个账,月底我转给你。”他把“你记”说得很自然,自然到我都没反应过来哪里不对。后来我才想明白,这个家的开销凭什么默认是我来管、我来记、我来算?可当时我没想那么多,觉得他既然说了会给,那就是有担当的表现。
他确实给过两次,一次转了三百,一次转了五百。但更多的时候,他也会“忘”。我也不好意思每次都提,提多了显得我斤斤计较,像是一个钻进钱眼里的俗气女朋友。我不想在他眼里变成那样的人。
有一天晚上,我们吃完饭坐在沙发上看手机,他忽然问我:“你上次说记账,这个月花了多少?”我心里一喜,以为他终于主动关心这件事了,赶紧翻出手机里的记账软件,一笔一笔念给他听。他听完了,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忘不掉的话。
“其实你不用买那么好的洗衣液,超市那种十几块钱一大桶的就行。”
我愣了一下,忽然就笑了,那种笑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不带一点温度。我跟他说,我买的已经是超市里最便宜的那种了,十九块九,两公斤装。他不说话了,拿起手机继续刷视频,屏幕里传来夸张的笑声,像是在嘲笑我刚才那一瞬间的失落。
那晚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心里翻来覆去地想着同一件事——我图什么呢?
没过几天,我妈打来电话。我正蹲在卫生间里手洗沈予安那件不能机洗的卫衣,满手洗衣粉泡沫,电话响了,我赶紧擦了手接起来。我妈照例问我吃得好不好、学习忙不忙,我一一应着,声音尽量放平稳。她忽然问了一句:“你最近是不是瘦了?”
我说没有,挺好的。她说视频里看着我脸色不太好,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我笑着说你想多了。挂掉电话之后,我蹲在卫生间里,水流声哗哗地响着,眼泪忽然就掉下来了,无声无息地混进那盆泡沫水里。我不敢让我妈知道她省吃俭用供出来的女儿,现在在给一个男生洗袜子、贴生活费、还不敢吭声。
哭完了,我把眼泪擦干净,站起来继续搓那件卫衣的领口。领口有一圈淡淡的灰渍,怎么搓都搓不掉。
第二天下午没课,我去了一趟林昭昭的住处。她租的房子在我们隔壁小区,比我那边稍微大一点,但条件也差不多。她男朋友不在,我们俩坐在她那张铺着粉色床单的床上聊天。她给我倒了一杯水,杯子上印着一只卡通小熊,看起来是她从宿舍带出来的。
我问她同居怎么样,她笑了笑,把腿盘起来,整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靠进床头那堆靠枕里。她说你知道吗,我以前觉得爱情就是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现在才知道,腻在一起和过日子是两码事。过日子是要算的,算钱、算时间、算精力、算谁付出得多谁付出得少,算着算着,心里那点甜就淡了。
我问她怎么了。她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她的事。
林昭昭的男朋友叫许漾,跟我们学校的另一个女生名字一样,但性格完全不同。他家里条件不错,但花钱大手大脚,房租他付大头,生活费也经常是他出,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觉得林昭昭应该承担大部分家务。衣服她洗,地她拖,饭她做,连外卖都是她点、她去门口拿。有一次她生理期,疼得窝在床上起不来,他下班回来看到厨房冷锅冷灶,第一反应不是问她怎么了,而是皱着眉说了一句:“今晚吃什么?”
她说那句话像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她没力气吵架,只说不舒服,他“哦”了一声,掏出手机给自己点了一份麻辣烫,没问她要不要。
“他以前不这样的,”林昭昭的眼睛红了,声音却没有抖,“以前他多细心啊,我皱一下眉头他都要问我是不是不开心。怎么住到一起以后,我疼成这样他都看不见了呢?”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安慰她,可我发现自己说不出口。因为那些话,我太熟悉了,熟悉到每一个字都像是在说我自己。
她又说,她妈妈隐隐约约知道了这件事,打电话来的时候语气特别不好。“我妈说我是倒贴,说我自己都不爱惜自己,别人怎么会爱惜你。”她苦笑着重复这句话,然后抬头看我,“小漾,你说我妈说的对吗?”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妈要是知道了,大概也会说一模一样的话。
从林昭昭那里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老小区的路灯昏黄昏黄的,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踩在脚下的落叶发出细碎的声响。我走得很慢,脑子里乱糟糟的。我想到我妈省吃俭用给我攒学费的样子,想到她在超市站一天,腰疼得晚上要贴膏药才能睡着。她要是知道我现在的生活,一定会难过,不是骂我的那种难过,是那种“我女儿怎么过成这样”的心疼。
上了四楼,掏出钥匙打开门,屋里一股隔夜的饭菜味混着没倒的垃圾味扑面而来。沈予安坐在电脑前,耳机挂在脖子上,屏幕上花花绿绿的代码跳动着。他看到我进来,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你回来了,顺便帮我倒杯水。”
“顺便”。
我站在玄关那里,鞋还没换,手里攥着钥匙,金属的齿痕硌得掌心微微发疼。我看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久到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了我一眼,问怎么了。我说没什么,换好拖鞋,去厨房给他倒了杯水,放在他桌上。
然后我走进卧室,关上门,一个人坐在床边,给林昭昭发了一条消息:“我好像也想搬回来了。”
消息发出去,她秒回了三个字:“你终于。”
我没有真的马上搬走。倒不是因为舍不得,而是我骨子里有一种倔强,觉得这条路是自己选的,就算跪着也要走完。我不愿意承认自己看走了眼,不愿意承认我妈和阿琳她们说的那些话都是对的。二十岁的自尊心薄得像一层纸,却硬要撑出城墙的样子。
可日子是撑不住的。
转机发生在一个周末。沈予安的妈妈来市里办事,说要顺便过来看看我们。那是她妈妈第一次来我们租的房子,我提前一天把屋里从头到尾收拾了一遍,地板拖了又拖,厨房擦得锃亮,连马桶都刷了三遍。沈予安看着我在屋里忙来忙去,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偶尔抬眼看我一下,说一句“差不多了吧”。
他妈妈到的时候,带了一袋水果,笑容满面的。她看起来是个挺和善的中年女人,说话不急不缓,进了屋先是夸我把家里收拾得干净,然后坐在沙发上,拉着我的手说了几句话。她问我学习忙不忙,做饭习惯不习惯,沈予安有没有欺负我。我说都挺好的,她在旁边笑着点头,一脸满意的样子。
饭是我做的,三菜一汤,都是家常菜。她妈妈吃了一口红烧排骨,夸我手艺好,然后很自然地说了句:“以后我们家予安就交给你照顾了,他从小被我惯坏了,什么都不会做。”
我筷子顿了一下,抬头看了沈予安一眼。他正在往碗里夹菜,仿佛这句话再正常不过。
吃完饭,我在厨房洗碗,听到客厅里他妈妈跟他说话。声音不大,但老房子隔音差,我一字一句都听得清清楚楚。她说:“这姑娘不错,懂事,会过日子,比上一个强。你好好处,别让人跑了。”
沈予安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但那种语气,像是在聊一个性价比不错的商品。
我站在水槽前,手里拿着一个沾满洗洁精泡沫的盘子,水龙头哗哗地流着。那一刻我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断了。不是愤怒,也不是难过,是一种很冷静的、近乎于旁观者的清醒——我在他们眼里,从来不是一个平等的、被尊重的伴侣。我是一个“会过日子”的、“比上一个强”的、“交给他就放心了”的继任者。
他妈妈走后,我把这件事憋在心里,没跟沈予安说。但种子已经埋下了,它自己会长。
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的,是一个很小很小的事情。
那天下午我没课,一个人在家复习。手机响了,是我妈。我接起来,还没说话,就听到我妈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着压抑了一路的哭腔。她问我:“小漾,你跟妈妈说句实话,你是不是跟那个男生住在一起了?”
我整个人僵在那里,手里的笔掉在书本上,发出一声轻响。我说妈你怎么了,你说什么啊。我妈说隔壁张姨的女儿刷到了我发在朋友圈的一张照片,照片里我和沈予安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背景明显不是宿舍,配文是“周末窝在家,幸福就是有人陪你看综艺”。那张照片我发的时候特意屏蔽了所有亲戚,但忘了张姨的女儿加了我好友。
我妈在电话那头哭了。她说:“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你一个女孩子,才二十岁,你知不知道人家会怎么看你?你知不知道他妈会怎么看你?”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刀子一样扎在我心上,但我知道她没有恶意,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传统的、心疼女儿的母亲,在用她唯一会的方式表达她的恐惧和无力。
我安慰了她很久,说我知道了,我会处理好的,你放心。挂掉电话后,我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个小小的、堆满杂物的出租屋,忽然觉得很陌生。窗台上的绿萝是我买的,冰箱上的冰箱贴是他随手贴歪的,茶几上还有他昨晚吃剩的半包薯片,封口没有夹好,已经受潮变软了。
我突然觉得很累,累到骨头缝里。
那天晚上沈予安回来,我跟他说我想搬回宿舍住一段时间。他愣了一下,问为什么。我说我妈知道了,不太同意。他皱了皱眉,说了一句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心寒的话。
“你妈是不是觉得我配不上你?”
我说不是这个问题,是我自己也需要想想。他没再说话,表情冷下来,转身去开电脑。键盘声很快响起来,噼里啪啦的,像是在发泄什么。我站在客厅里,看着他的背影,那个我曾经觉得温暖的、让人安心的背影,此刻看起来像一堵墙,一堵我永远也翻不过去的墙。
我收拾东西搬走那天,天气很好,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落在那条灰黄条纹的床单上。我把自己的东西一件一件装进箱子里,沈予安坐在客厅里,一句话都没说。我拖箱子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小屋子。那张二手茶几,那个不太好用的抽油烟机,那扇总是漏风的窗户。四个月,一百二十天,这里曾经装满了我对爱情最天真的想象,也最终教会了我什么叫满身狼狈。
回到宿舍,阿琳帮我铺床,什么都没问,只是递给我一瓶酸奶,说了一句:“回来就好。”
林昭昭后来也搬回来了。她比我在外面多住了两个月,搬回来的那天晚上,我们俩坐在宿舍楼下花坛边的台阶上,分着喝了一罐汽水。夜风很凉,头顶的路灯周围飞着一圈小虫子,影子在我们的脚边缩成小小的一团。她忽然笑了,说我们俩是不是傻,非得自己去撞一遍才知道回头。
我说大概吧。可又想了想,说,也不算傻。不去撞那一下,心里就一直痒痒的,总觉得别人说的都不算数,非得自己疼了才肯认。
她没接话,把汽水罐递给我。我们安安静静地坐着,谁也没再开口。我看着远处宿舍楼的灯光一扇一扇地亮着,心里说不上难过,反而有一种劫后余生般的庆幸。庆幸自己笨是笨了点,但好歹在彻底弄丢自己之前,把脚收了回来。
现在回头看那四个月,我不会说那是错误,也不会说那是教训。它只是一段经历,一段让我比同龄人更早看明白一些事情的生活真相。那个屋子很小,但装下了一个女孩的成长,从莽撞到清醒,每一步都是脚印,每一个脚印都是自己走出来的。
至于那些“快乐”以外的东西,狼狈是真的狼狈,但狼狈过了,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你有没有也曾在二十出头的年纪,为一个人做过不被理解的决定?后来那件事,你后悔过吗?来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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