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想白嫖女技师!浙江杭州,男子酒后去按摩店放松,先付699元做40分钟推拿,加付799元加钟后,称女技师趁他酒醉脱其短裤欲行不当服务,他制止后拿着偷拍的视频找记者维权,店方看到视频后退还1500元,技师哭诉经男子同意才服务,老板直指男子“钓鱼”,8月5日萧山警方夏夜严打收网该店,12名涉案人员因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案例来源: 1818黄金眼,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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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凌晨,东先生喝完酒独自走到北干医院路这家沐足店门口,前台没多问,领他进二楼一间推拿房,安排一名年轻女技师。
第一单699元,项目写的是中式推拿40分钟,东先生后来跟记者说前期手法还行,按肩背挺舒服,四十分钟到钟,技师没换人,凑到床边低声问哥要不要加个钟,深度放松一下。
东先生迷糊里点头,扫码又付799元,付款时间卡在凌晨1点51分,店里只剩两三个客人,走廊灯都暗了一半。
加钟开始没几分钟,东先生说脑子发沉,以为她还按腿,结果一摸不对,手往内裤边去了,紧接着短裤被褪到膝弯。
他自称刚做完包皮手术伤口没长好,惊一下清醒,把人推开,自己翻身下床把黑短裤提上,技师光脚跳下地缩到墙角。
东先生没当场吼,也没叫前台,按他说法是“性格内向,怕闹大”,躺回床上等钟点耗完,拿起东西走人。
但他不是空手走的,进店前他把一台老款运动相机塞在推拿床枕头夹层,开机键用胶带固定,机器老化、电量撑不住,只存下中间大约两分钟的片段:他侧躺,女技师坐床边手搭在他小腹附近,随后他猛然起身拉裤子。
前面怎么聊加钟、后面怎么穿鞋离开全没录,东先生说本来就想拍自媒体日常,记录下推拿店啥样,谁知道拍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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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没去店里,先剪了视频发素材给1818黄金眼,记者陪他上门时,店经理翻完那段两分钟画面,脸色变了,没纠结是不是诱导,直接说这种事我们零容忍,查实开除,并当场微信退1500元。
东先生一张张数回钞,镜头里挺满意,可等记者绕到后台问技师小张,姑娘边哭边喊冤:就摸了两下,没做别的,是他自己说摸两下没事,我第一天上班,不敢乱来,他倒打一耙坑我。
店老板另给一版说法:东先生裹连帽卫衣戴口罩,进门就问有没有特色项目,身上别着高清设备,典型钓鱼博主,但老板转头也承认服务流程有漏洞,要整顿。
东先生面对为啥只录两分钟的追问,只答机器旧、没电了;面对为啥酒醉还去推拿,答朋友散场顺路,他重申自己没同意脱衣,也没同意任何涉性接触,退钱不是和解,是店方自知理亏。
当晚双方都报了警,东先生报的是“WX未遂”,店方报的是“被恶意偷拍勒索”。
剧情转折点在8月5日凌晨,萧山公安在夏季治安整治里,拿着前期摸排(含这段视频线索)直接抄了北干街道这家店,现场带走多名技师、前台和负责人。
警方查明该场所以养生汗蒸SPA遮面,实际按“加钟”暗号推色情服务,依法对12人行政处罚,案件继续深挖,网上传“抓22人”是把萧山多轮行动总数混进来了,警方通报表格里这家店是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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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加钟799元若对应“脱衣触摸”等涉性内容,本身就是非法交易。
公安部公复字〔2001〕4号批复写明白,不特定异性间以金钱为媒介发生不正当行为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处10—15日拘留可并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的也可拘留5天或罚款500元。
东先生若真默许,他俩都违法;东先生若没默许,技师单方面动手+店方长期默许加钟暗号,店家涉嫌容留,按刑法第359条可追刑事责任,轻则拘役重则数年。
店经理当场退钱,是民事层面对服务内容与约定不符的止损,退钱不等于洗白行政违法,警方该罚照罚。
第二,消费者拒付异议服务并索要退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第52条撑腰。
推拿合同标的写明699元40分钟中式推拿,加钟799元若未书面确认新增涉性项目,属服务内容违反约定,东先生有权终止并要求退未履约部分费用,店家不退才是违法,退1500元是法定义务不是施舍。
至于东先生偷拍,只要不对外传播、不剪辑敲诈,仅作维权留证,目前实践中公安机关一般先查店家涉黄主线,偷拍行为单列处理空间极小,但万一他把两分钟视频发网上挂技师脸,反而侵犯民法典1033条隐私权,自媒体“记录生活”不是越界借口。
第三,店家喊“顾客钓鱼”在民法上不构成免责。
就算东先生真有诱导,技师作为成年人、店方作为培训主体,碰了红线就是自己违法,不能把责任甩给他勾我。
消法第26条把最终解释权归本店,加钟概不退款这类格式条条款直接打无效;而最高法预付式消费解释第13条明确,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解约退预付款法院支持。
也就是说,不管东先生动机纯不纯,店家涉黄这一条被视频撬开后,民事退钱和行政查处是两轨并行,前者了结不了后者。
东先生片段里只拍到手搭小腹+他拉裤子,没拍到他事前同意也没拍到技师强行WX的全链条,单看视频其实两边都能掰扯。
可警方收网12人说明什么?说明店不是被这段视频定罪的,是被这段视频当引线,炸出床头暗号、收银台账和微信群派单。顾客带镜头进沐足店的时代,老板还靠技师个人行为挡枪,挡得住记者挡不住派出所。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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