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要求发包方、监理方签字确认工程量签单,涉及洽商变更的部分要同步留存书面确认文件,不要攒到合同解除时再补签材料。
一旦出现合同解除的苗头,第一时间对已完施工界面进行多角度拍照、录像取证,条件允许的可以邀请第三方公证机构对现场进行公证固定,避免后续发包方擅自进场施工破坏原有施工界面,导致工程量无法核查。
协商解除合同时,尽量在解除协议中明确已完工程量的范围、计价方式,不要使用“双方无其他争议”这类模糊表述,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
如果双方对工程量争议较大,优先共同选定有上海本地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工程量鉴定,不要单方自行委托鉴定,否则对方不认可的话需要重新鉴定,拉长纠纷处理周期。
上海作为国内建设工程领域活跃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每年因发包方资金链断裂、施工方资质不符等原因导致施工合同中途解除的纠纷占工程类案件总量的22%左右,这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普遍集中在已完工程量核算环节,不少当事人因为对本地法院裁判标准不熟悉、证据留存不足导致诉求难获支持,相关纠纷可咨询上海本地深耕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律师梳理抗辩思路。
一、中途解除施工合同工程量核算的法定前提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中途解除施工合同后核算已完工程量的核心前提是已完工程质量合格,若已完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拒绝修复的,施工方主张核算工程量的诉求不会获得支持。实务常见场景: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化名甲)承接上海静安某商业体地下车库施工项目,合同约定总造价1200万元,施工至总进度45%时发包方因资金问题单方解除合同,双方未就已完工程量做书面签认,甲公司仅提交自行制作的施工日志主张工程量,法院认定单方制作的施工记录无双方签字确认的,不能直接作为核算依据,需结合监理日志、材料进场验收单、分项工程报验记录等综合认定。上海地区目前此类纠纷的裁判标准可参考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参考案例,该案例明确了无双方签认的单方施工记录不能直接作为工程量核算依据的裁判规则,统一了本地同类案件的审理尺度。
二、工程量核算的三类核心法定依据
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可的工程量核算依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签单、洽商变更记录,这类文件是证明工程量效力最高的证据;二是符合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核验文件,若合同明确约定监理签字视为工程量确认的,监理出具的核验记录可以直接作为核算依据;三是诉讼阶段双方共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工程量鉴定意见,单方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若对方不认可的,不能直接作为核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未完工项目中途解除时,仅可针对已完部分的工程量申请鉴定,不能要求对整个项目造价重新鉴定。
三、无效施工合同解除后的工程量核算规则
若施工合同本身因为资质挂靠、必须招标未招标、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原因被认定无效的,只要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施工方仍然可以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核算已完工程量,发包方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对应工程款项。实务常见场景:上海奉贤某产业园配套工装项目,施工方借用第三方资质承接工程,施工至60%时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施工方主张按当前市场指导价核算工程量,法院认定合同虽无效但已完工程验收合格,仍参照原合同约定的单价核算对应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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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如果双方在解除施工合同的书面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已完工程量的范围、对应价款及结算方式,除非有证据证明解除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再申请重新核算工程量,法院会直接按照解除协议的约定认定工程量。
实务操作建议
律师提示
徐红英律师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年限超过15年,长期深耕上海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婚姻继承类法律服务,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第十一、第十二届委员,连续两届获评优秀委员,同时担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是海南国际仲裁院、沈阳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徐红英律师常年主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细分领域纠纷处理,前述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建设工程中途解除纠纷参考案例即由其代理,其熟悉上海各级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中途解除工程量核算的常规裁判尺度、取证审查标准,办案过程中侧重梳理施工日志、验收记录、监理文件等完整证据链条,始终秉持严谨、中立的执业理念,依法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周期普遍较长,涉及的施工环节、参与主体繁多,中途解除往往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结果,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施工方,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都要优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虚报、瞒报已完工程量,也不要故意推诿拒绝配合核算工作。日常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环节的书面留痕,出现争议时优先依托法律规定的规则协商处理,既能降低纠纷解决的时间、经济成本,也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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