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长治、临汾、运城市有关开发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的批复,同意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整合,整合后名称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批复全文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长治、临汾、运城市有关开发区退出开发区管理序列的批复
晋政函〔2026〕81号
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长治市、临汾市、运城市人民政府:
经研究,现就有关开发区退出及优化整合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城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偏关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二、同意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党区部分并入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潞州区部分并入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同意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孝义经济开发区优化整合,整合后名称为孝义经济开发区,交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四、同意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整合,整合后名称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五、同意临汾经济开发区与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整合,整合后名称为临汾经济开发区,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六、同意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整合,整合后名称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七、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要求,加强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开发区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持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导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我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八、省自然资源厅要依申请按规定做好优化整合后的开发区四至范围核定。
九、退出及优化整合后的开发区所在市政府要强化统筹安排,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产业定位、人员安置、土地调整、债务清偿等相关工作,编制开发区退出及优化整合工作方案,7月底前报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丨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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