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沃格光电(603773)股价再度报收涨停,报95.07元/股。这已是该公司股价连续第四个交易日收于涨停板。
7日晚间,该公司再度披露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7日期间累计涨幅达46.4%。2026年8月7日,公司股价继续涨停,股票换手率9.74%,换手率较高。截至7日收盘,公司最新市净率为20.2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最新发布数据,公司所属的中上协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市净率为6.85。公司市净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沃格光电同时提示,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玻璃基在半导体领域应用的关注度较高。目前,公司在泛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尚处于早期阶段,相关产品技术仍处于研发验证或送样验证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工业量产,营收规模占比极低,且相关经营主体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该业务的产业化进程、未来订单规模及经营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早前沃格光电曾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中锦程”)于2026年5月1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易伟华、深圳中锦程立案。
沃格光电7日晚间同时披露,近日,上述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沃格光电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将其持有的1180万股沃格光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至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沃格光电披露了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进展情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经查,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的实际转让总价款、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沃格光电披露不一致,导致沃格光电2024年至2025年间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已按披露的转让总价款进行了整改。
江西证监局认为,易伟华、深圳中锦程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如实披露转让总价款、支付方式,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易伟华、深圳中锦程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主动整改,认错认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易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深圳中锦程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责编:叶舒筠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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