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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安全起底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
(第二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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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较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消防安全起底式“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布2026年第二十四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问题隐患。
01
案例一
当事人:成都博盈车桥有限公司
地点:青白江区金芙蓉大道66号。
问题隐患:1.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缺失(重大隐患);2.大车缓冲器破损。
处置措施: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用,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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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4.7规定,起重机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仍在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未经首次检验。
b) 定期检验(含首次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c)急停开关缺失或失效。
d)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缺失或失效。
e)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械抗风防滑装置缺失或失效。
02
案例二
当事人:金同华庭嘉泰农贸市场
地点: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三段。
问题隐患:农贸市场通道摆放杂物。
处置措施:督促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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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防控原则,强化风险防控,压紧责任落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研判形势,确保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起底式“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压实压紧。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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