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1年,患癌妻子朱女士发现丈夫唐某某竟伪造结婚证,与第三者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培育出冷冻胚胎。她持真实结婚证三次申请销毁均遭拒,遂将丈夫、第三者及医院一并告上法庭。7月30日人格权案开庭,同日她收到丈夫起诉离婚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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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大概以为,事情可以结束了。
8月5日,他主动联系媒体宣布:已在三方律师见证下向医院申请销毁了胚胎。他还诉苦自己遭24小时电话轰炸、微信被黑,准备报警。
但他显然低估了复旦大学高材生的智商与韧性。
朱女士得知消息的方式,竟是通过记者询问。作为合法妻子、案件原告,她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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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反击,招招致命:
第一招:程序性质疑。 她直指核心——上海市卫健委7月16日已书面回复,涉事胚胎已由医院封存,且卫健委明确表态“对销毁胚胎无相应职责”,建议由法院定夺。既然封存需走解封流程、法院尚未宣判,丈夫、医院和律师三方凭什么绕过法院和她本人擅自销毁?“销毁前的解封流程是怎样的?销毁了几枚胚胎?销毁视频在哪?谁来证明真销毁了还是假销毁了?”
第二招:揭露套路。 她直接点破丈夫动机——“一不是因为悔过,二不是因为自己是过错方,三也不是想补偿我们母女,仅仅是因为想平息舆论风波”。如果胚胎已销毁,她在离婚案中主张医院过错、追究违规操作的诉求可能失去依托,还可能面临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的风险。
第三招:刑事追责。 她已向无锡梁溪区法院递交追究丈夫重婚罪的刑事自诉材料。此前唐某某仅因伪造证件被行政拘留五日,她认为违法成本太低。8月4日她又赶到上海徐汇区检察院,就丈夫及第三者“伪造国家证件”提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
第四招:追索财产。 她将申请法院调查丈夫名下关联企业的股权和账户流水,追索婚内经营所得及赠与第三者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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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没什么可失去,要为自己争口气。”走出法院时她流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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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条医院短信发现端倪,到将三方告上法庭,再到刑事自诉、追索财产——朱女士用一连串教科书级的法律组合拳告诉所有人:唐某某以为销毁胚胎就能翻篇?复旦高材生教你什么叫——你销毁你的,我追责我的。
目前人格权案一审未宣判,离婚案定于8月11日开庭。这场较量,远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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