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想退退不了,想死死不成。”这曾是许多因股东死亡、注销或被撤销而陷入僵局的经营主体,对自身境遇的无奈叹息。在传统的注销登记规则下,一纸申请书上的签名盖章,往往成为横亘在经营主体退出路上的“天堑”。近两年来,随着市场监管总局一系列制度“组合拳”的落地,“代为注销”(亦称“代位注销”)这一创新举措在全国各地生根发芽,为那些“主体灭失”的特殊经营主体,铺就了一条“退出有人管”的坦途。
破冰:顶层设计疏通“堰塞湖”
长期以来,经营主体注销遵循“谁设立、谁注销”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则面临投资人缺位的特殊情形——自然人股东不幸离世,法人股东已先行注销,主管部门因机构改革被撤销……按照传统规则,这些经营主体连启动注销程序的主体都不复存在,陷入“想退退不了”的死循环。
这一困境并非个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邮政局卓子山报刊亭的注销难题颇具代表性——原乌海市邮政局已于2009年撤销并完成改制,下属分支机构因上级主管单位主体资格灭失,注销工作长期搁置。类似情形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成为经营主体退出机制的“阿喀琉斯之踵”。
破局始于制度创新。2024年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自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首次从国家层面引入“代为注销”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死亡、注销或被撤销的,可由其合法继受主体或投资人代为办理注销登记。这一制度安排,为因投资人缺位而陷入僵局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制度设计不断细化和完善。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等六部门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进一步细化了代为注销的操作规范:自然人股东死亡的,可由其有权继承人办理;法人股东注销或被撤销的,可由其继受主体或投资人办理。指引同时鼓励通过“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高效办理,推动注销从“多头跑”向“一窗办”转变。
在市场监管总局制度框架下,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实施细则。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规范实施经营主体“代为注销”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细化三类适用场景,统一全省登记办理标准,将国家政策细化为可落地、可操作的全流程工作规范。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规范实施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指导意见》,实现经营主体类型覆盖率100%。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同向发力,“代为注销”从理念走向实践,从个案探索走向制度常态。
攻坚:分类施策破解“千千结”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面对纷繁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没有“一刀切”,而是化身“法律顾问”和“事务管家”,针对不同“病因”开出精准“药方”。
解“人亡”之困。股东猝然离世,企业决策机制失灵,是实践中最为常见也最令人痛心的难题。福建省厦门市某美容公司股东因病身故,公司注销陷入僵局。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启动“代为注销”机制,全程指导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并由继承人代为履行清算注销职责,注销登记在继承人提交申请当天办理完成。无独有偶,山东省淄博市某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导其继承人凭公证书代为签署文件,顺利办结注销。在浙江省岱山县,一家酒业公司因股东去世无法进行电子签名,当地通过“代为注销”模式,省去了“先变更后注销”的烦琐环节,让企业“进退自如”。
解“户灭”之难。法人股东消亡或上级主管单位撤销,是注销路上的另一只“拦路虎”,江苏省滨海县的何女士在办理分公司注销时,发现总公司早在2018年就已注销。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协调滨海县行政审批局,立即启动“代为注销”绿色通道,由总公司股东代为签字,办结了盐城市首件“代为注销”案例。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某商贸公司因股东失联,注销卡壳大半年。准格尔旗市场监管局依据《准格尔旗经营主体代为注销管理办法(试行)》,由继受主体代为办理,解了企业燃眉之急。而在河南省新乡县,11家非公司制企业因主管部门历经改革被撤销,长期“名存实亡”,新乡县市场监管局主动梳理历史沿革,确认继受主体代为注销,一次性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解“分支”之痛。母公司没了,子公司或分公司怎么办?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办理的方甲田公司案堪称经典。该公司的唯一法人股东早在青岛办理了简易注销。面对这一“隔代”注销难题,历下区创新性地提出,由已注销股东的清算组成员及股东代表签字,实现跨域协同办理。青岛市超岳文化传媒公司鸡西分公司也面临类似困境。鸡西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黑龙江省新规,由总公司注销时登记在册的全体投资人代为申请,让这家企业当日即拿到了注销通知书。
暖心:服务延伸架起“连心桥”
“代为注销”不仅是法律技术的创新,更是政务服务理念的升华,各地将“代办”与“帮办”深度融合,让行政审批充满了人文温度。
服务从“坐等”走向“主动”。“代为注销”最深刻的变化在于理念的更新。过去是“企业跑断腿”,如今是“工作人员追着困难跑”。贵州省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徐代华的特殊情况全程代办,服务专员从公示公告到视频确认“追着企业困难跑”;湖北省武穴市市场监管局从“审批员”变身“服务专员”和“注销管家”,主动上门为广济药业梳理“沉睡”子公司的注销障碍;江西省鹰潭市将“代为注销”纳入“企呼我应”服务机制,实现从“被动审批”到“主动服务”的转变;沈阳市推出“官方免费代办”“只动嘴、不动手”,让“黑中介”彻底失去生存土壤。
办事从“跨省千里”走向“一网通办”。“代为注销”与数字政务深度融合,让地域不再成为障碍。依托“海南e登记”平台,山东省齐河县的个体工商户在本县即完成海南的营业执照注销;通过“云综窗”视频办系统,北京市的企业负责人“屏对屏”完成了新疆分公司的注销;借助“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上海市的冯先生连线江苏省启东市,从“往返千里路”到“线上几分钟”。江西省鹰潭市通过远程视频帮办、全程电子化,实现“异地申请、属地审批”,累计清理30余家分支机构的退出障碍。从“跨省通办”到“省内通办”,从“邮寄办”到“视频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再是一句口号。
流程从“烦琐冗长”走向“极速简捷”。“代为注销”大幅压减了退出成本。陕西省合阳县将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业务整合为“一件事”,环节由5个减至1个;云南省昆明经开区材料压减75%、环节压减92%,经营主体注销时限从86个工作日压至16个工作日以内;天津市河西区将注销周期从传统司法清算路径的6个月至12个月压缩至2个月以内;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简易注销占比达75%,群众满意率保持100%;在河北省沧州市,材料齐全的“代为注销”从提交申请到完成登记全程不到1个小时。
回响:市场减负释放“新活力”
“多亏了‘代为注销’制度,压在我心头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是相关当事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无论是安徽省萧县因股东已注销而焦虑不安的刘女士,还是四川省营山县因股东去世而一筹莫展的企业相关负责人,都在这场改革中舒展了眉头。
“我以为公司不能办理注销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青岛市某公司停产停业长达11年,股东早已注销,公司负责人原本已不抱希望,依托“代为注销”制度,公司顺利画上了句号。该公司负责人的如释重负,正是对“代为注销”改革成效最生动的注脚。
特殊群体的困境在“代为注销”中找到了出口。盲人张师傅接过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政务“跑团”送上门的注销登记通知书时哽咽地说:“你们真的做到了‘无障碍’服务。”吉林省图们市汪先生的母亲面对冒雨上门的3名工作人员,反复道谢。4名年过七旬的老人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注销影响低保申请,吴忠市利通区市场监管局对接村委会和派出所,逐一补齐核心材料。“我们4个加起来快300岁了,没想到还能办成!”老人们激动地说。
从北国冰城到南海之滨,从东部沿海到西部边陲,一场关乎经营主体便捷退出的深刻变革正在全国上演。“代为注销”,这一看似微小的制度创新,实则打通了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最后一公里”。它让“进得来”的经营主体更“出得去”,让“退出无门”成为历史,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市场活力。
展望:让“进退自如”成为常态
两年探索,成效渐显。“代为注销”制度从破题到推广,从个案探索到常态运行,正在重塑经营主体退出机制。
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代为注销”制度的推行,正在推动一场深层次的理念变革——从“重准入轻退出”到“进出有序”,从“坐等审批”到“主动服务”,从“各自为战”到“协同联动”。各地普遍将“代为注销”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框架,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企业注销从“跑断腿”变为“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动”。
“进得来、出得去、活得好”,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代为注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补齐了经营主体退出机制的关键短板,让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更加完善,随着制度持续深化,那些曾让企业“进退两难”的注销堵点,正在成为历史。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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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也是营商环境
经营主体注销,常被视为市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却往往是最容易“卡脖子”的一环。这篇报道告诉我们,当股东消亡、投资主体灭失,注销并非“无解”,而是“有人管”——制度创新的价值,正在于为那些“非典型”困境找到出路。
这篇报道给我们的启示有三:其一,好的营商环境不仅看“进门”有多快,更看“出门”有多顺。进退有序,市场才能新陈代谢。其二,制度设计不能只服务“常态”,更要关照“例外”。死亡、撤销、注销带来的僵局,恰恰考验治理的精细与温度。其三,从“坐等审批”到“主动帮办”,背后是政府角色的根本转变——不是管理者,而是服务者。
“代为注销”看似小事,实则是市场全生命周期治理的补位。它提醒我们:让经营主体“死”得其所,和让经营主体“生”得顺利一样,都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底气。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王国明
编辑 | 刁静
审核 | 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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