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久见,睡自家车里还得给酒店交“住宿费”,这等荒唐事竟在新疆伊犁真实上演了。
七月的伊犁美得像幅画,游人如织,重庆王先生一行三人长途跋涉,直到深夜十一点才抵达伊宁市的伊美臻选酒店。前台告知仅剩一间三百元的大床房,三名成年人实在没法挤,两位女士无奈之下只能蜷缩在自家车里凑合一宿。油是自己的,车是自己的,停车费也照交了,这本来是游客的无奈之举,谁知退房时账单上竟凭空多出一笔“车上过夜费”,每人每晚五十元,合计一百五十元。王先生活了大半辈子,这种闻所未闻的收费名目还是头一回见,索要发票还一度被拒,报警后发票项目栏里赫然写着“车上住宿费”,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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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介入调查,酒店方面先是拿“安全考量”当挡箭牌,后又推说是临时看管人员私自收费,借口换了一个又一个,就是想掩盖那颗想钱想疯了的心。伊宁市市场监管局态度鲜明,认定收费违规,立马督办处理。直到八月四日,酒店负责人才出面致歉,解释开业不足一年、管理疏漏,最终全额退还了那离谱的一百五十元,并额外赔偿一千元,算是花钱买个教训。
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游客遇上旺季满房,在车里将就一晚,酒店本该多一分体谅,递瓶热水、给句宽慰,这才是待客之道。没想到商家不仅不雪中送炭,反而趁火打劫,连这种“苦哈哈”的窘境都要拿来变现。依据《价格法》,收费得明码标价,这凭空捏造的“车上住宿费”毫无法律依据,纯属巧立名目的乱收费。
那一百五十元没收着,反倒赔了一千一百五十元,更赔上了酒店的声誉,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大了。游客或许记不住房间电视的牌子,但绝对忘不了这“睡自家车还要交钱”的憋屈。新疆的好山好水是留客的底气,可别让这少数商家的奇葩账单坏了名声。风景只能吸引人来一次,诚信和服务才能让人想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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