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外出旅游若是不提前安排好落脚点,往往会陷入尴尬境地,这不,几位重庆游客在新疆伊犁就遇上了“人在囧途”的糟心事。睡在自家车里还要给酒店交“住宿费”,这种闻所未闻的霸王条款,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了7月底的伊犁河畔。
7月正值新疆旅游的巅峰时刻,客流量极大。重庆的王先生一行三人长途跋涉,在27日深夜11点10分抵达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酒店仅剩一间300元的大床房,根本住不下三个人。众人吃完饭已过凌晨1点,周边宾馆早已爆满,两位女士无奈之下,只能钻进自家车里凑合两晚。王先生办了入住,也没少给停车费。谁知29日结账离店时,账单上凭空多出一项“车上过夜费”,共计150元。
这笔钱收得毫无道理。车是游客自带的,油是游客自费的,甚至连停车费都已照付不误,怎么睡在自己车里反倒欠了酒店的债?酒店竟按每人每晚50元的标准,强行索取。王先生一脸愕然,索要发票还被拒,报警后才拿到写着“车上住宿费”的票据。酒店方起初拿“安全”当挡箭牌,后来又推脱说是临时看管人员的主意。伊宁市市场监管局闻讯介入,直言此举毫无道理,严重违规。
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这家酒店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这150元好比一块试金石,试出了商家的格局。原本客人遇窘,店家搭把手、给句宽慰话,那是情分;不帮忙还硬要“雁过拔毛”,这就是本分尽失。《价格法》摆在那儿,没公示的项目岂能随口要价?8月4日,酒店负责人马女士终于低头认错,解释开业不久、管理疏忽,承诺整改。最终退款150元,另赔1000元化解纠纷。
新疆大美风光引人入胜,商家服务更该如春风拂面。切莫因那一点蝇头小利,凉了远道而来客人的心。好风景还得靠好服务来撑腰,别让一张奇葩账单,坏了整片好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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