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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日常一定见过这样的场景
楼下是店铺,小吃店、五金店……
店主一家住在楼上
白天营业、晚上住人
看起来方便又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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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经营模式
有一个专门的名称——
“三合一”场所
该类场所在沿街铺面最为常见
也是“小火亡人”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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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案例警示
典型案例一
2026年7月22日凌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一沿街商铺突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属于较大火灾事故。经初步调查,该火灾发生地为典型“下店上宅”(三合一)场所,其中一层经营仓储,夹层 / 二楼违规住人,经营、仓储、居住混合设置,且缺少有效防火分隔,火灾风险极大。
2026年7月23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要求广州市成立事故调查组,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追责问责;限期报送初步调查报告,全程跟进调查进展,依法从严追究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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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二
2025年4月12日凌晨2时许,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维修铺突发火灾,最终造成8人死亡。火灾直接原因系停放在该场所一楼经营部的一辆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发生短路,引燃车体及周围电动车、车辆配件、沙发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
经调查确认,该商铺为典型的“下店上宅”结构,商铺二层被经营者擅自改造为住宿区域,摆放了高低床、木床、木柜、衣物等生活物品,可燃物较多,人员居住密集,且未作防火分隔,存在极大火灾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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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自建房
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此类场所安全隐患多
若不重视防火分隔
易造成严重后果
什么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中的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且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的场所。此类场所违规将人员住宿与高风险经营区域混杂,火灾发生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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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为什么如此危险?
1
建筑与布局隐患
“三合一”场所功能混杂、缺乏防火分隔,易燃可燃物多,疏散通道单一(通常仅有一部楼梯),且常被堵塞。火势极易蔓延,形成大面积燃烧。
2
火灾荷载与致灾源
“三合一”场所内往往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用火用气不规范等隐患。火灾风险极高,一个插座、一个烟头就可能引发大火。
3
人员意识与逃生障碍
“三合一”场所往往人员相对集中、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消防培训。外窗可能还安装防盗网等,完全封死逃生退路。初期火灾不会处置,一旦起火,逃生无门,极易造成“小火亡人”的悲剧。
“三合一”场所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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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 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宿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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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场所,应釆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当墙上确需开门时,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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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釆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要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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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釆取防火分隔措施。厨房内应定期清理油烟管道,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严禁违规“气改油”,严禁使用醇基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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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场所内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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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建筑物的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釆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房间内釆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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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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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楼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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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溪消防
编辑 | 范田圆
审核|陈运运 胡孟才
慈溪·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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