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朋友圈分组、三天可见,吐槽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只是玩网络热梗“老登”,怎么就惹上名誉权官司?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一起案件,00后小刘离职后,在朋友圈发文,用“四十岁的老登”“一股老人味”等贬损词汇形容前老板老蔡,还指控对方企图骚扰、故意欠薪、逼迫自己离职,并附上嘲讽语句。老蔡认为遭人格贬损、社会评价降低,向浦东法院起诉,要求小刘删帖、公开道歉并赔偿各类损失5000余元。小刘则辩称没有恶意,且朋友圈设置仅前同事可见、三天可见,传播范围小,不构成侵权。经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小刘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目前,小刘已全部履行完毕相关义务。
法官提醒:网络热词指向特定个人时,就可能构成侮辱。朋友圈不是保险箱,有矛盾应当走正规渠道维权,不要线上宣泄情绪“按键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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