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这个由民主党一党独大的地方,最近又闹出了大新闻。美国宪法监督协会(ACLJ)的一份调查,捅出了一个天大的篓子:加州可能压根没把非公民选民从投票名单里清干净,而州务卿办公室竟然说,他们没留任何记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咱们来扒一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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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LJ 的请求:你们清除了多少非公民选民?
事情是这样的。ACLJ 在 7 月 16 日给加州州务卿和总检察长发了一封信,要求提供四样东西,其中最关键的一项,就是 “因非公民身份被取消的选民登记记录”。简单说,就是问:你们有没有在投票名单里发现那些不是美国公民、却登记了投票的人?如果有,你们把他们清除了吗?清除了多少?
州务卿办公室在 7 月 30 日回了信,ACLJ 收到了。回信的内容,让人大跌眼镜。他们直接说:“我们没这记录。” 不是没发生,而是压根没记。回信里白纸黑字写着:“全州选民登记系统没有记录因非公民身份取消选民资格的原因。因此,没有可回应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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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还说:“别担心,加州有健全的法律。加州选举法明文规定,非美国公民不得登记投票。选民登记时要宣誓,否则就是作伪证。” 他们还提到了 “机动车选民登记” 项目,说这项目有保障措施。
听起来是不是很放心?但问题来了:既然有这么多保障,为什么非公民还能登记上?更重要的是,既然你们清除了这些非法登记,为什么不留记录?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ACLJ 的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一边说‘这是违法的,没人会犯法’,一边又说‘我们不追踪这事’。这就像说‘别担心,抢劫是犯法的,但没人会抓你’。” 这要么是懒政,要么是故意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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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严重了:可能违反州法和联邦法
更严重的是,加州州务卿办公室的做法,可能违反了至少两条法律。
第一条,是加州自己的《公共记录法》。既然他们清除非公民选民,就得发通知、留记录。但他们对 “非公民” 这一项,偏偏不记。这不是自己打脸吗?
第二条,是《全国选民登记法》。这部联邦法律明确规定,各州必须保留至少两年内,关于 “确保选民登记准确性和时效性” 的所有活动记录,并且要公开供公众查阅。也就是说,你清理选民名单,就得留证据。 现在加州说没记录,这明显是违法的。
ACLJ 已经向总检察长办公室发送了请求,他们要求宽限到 8 月 10 日。如果总检察长那边也拿不出记录,或者干脆敷衍了事,那 ACLJ 就要考虑起诉加州政府了。
ACLJ 的律师说:“有时候,没回应比有回应更能推动事情。如果他们有记录,说‘我们清了 100 个非公民’,那还好。但说‘没记录’,反而说明问题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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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几句
加州政府这种 “懒政” 作风,真是让人无语。他们以为在萨克拉门托(加州首府)一党独大,媒体也不追究,就能为所欲为。但 ACLJ 这种组织,就是专门来 “较真” 的。他们不光是嘴上说说,而是真刀真枪地通过法律手段,挑战政府的不作为。
所以,大家别灰心。虽然加州是深蓝州,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法官公正,法院就能给出公道。8 月 10 日,我们等着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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