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独立董事叶肖华、洪林、陈福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慎核查后就《问询函》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均与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其中,向全维度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额379.14万元,同比增长114.23%,主要为采购模具及原材料;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额3270.47万元,同比增长223.99%,主要为销售储能产品。报告期末,公司对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825.90万元,同比增长55.42%,计提坏账准备191.29万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明细,并说明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公允性,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款项回收风险等。
针对上述问询,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采购与销售系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推进储能业务经营发展所需,具备真实完整的商业背景。交易双方资源协同与互补性强,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采用成本加成结合市场比价模式,与非关联第三方产品定价及毛利率无显著差异,信用政策具有商业合理性,实际回款进度良好。因此,该等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近三年年末,公司对全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部为账龄1年以内的经营性货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无长期逾期款项。公司统一按照账龄组合对应5%的比例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结合关联方无异常经营情况和应收账款回收历史判断,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款项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与全维度公司的所有往来均为经营性业务形成,不存在无实质业务的资金拆借、代垫款项等非经营性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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