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四川群众呼声上看到一条关于眉山天府新区观澜大院的留言,网友说的问题比较多,有公共绿地违建,有物业费,还有房产证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事情。
这些问题放在一起看有点乱,还是一个一个来说。
先说公共绿地。
这位网友反映,观澜大院本来没有规划私家花园,但小区有一楼住户把公共绿地圈起来,在里面进行搭建。网友觉得,公共绿地是小区大家的,不能因为挨着哪一户,就慢慢变成哪一户自己家的地方。
这个问题,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经进行了核查。
官方回复说,观澜大院确实存在业主圈占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情况。
2023年5月,相关部门已经向这些业主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但有些业主没有按照要求把违建拆除。
到了2023年9月,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函告住建交通部门,对相关业主的不动产权进行冻结,限制房屋交易。同时也把话说清楚了,要先把违建拆了,才能解除冻结。
相关业主的产权,已经在2023年9月14日被冻结。
所以观澜大院公共绿地有没有被圈占,这个事情已经不是网友单方面反映了。官方现场调查以后,确认确实存在违章搭建,也已经采取了冻结产权的处理措施。
只要现有违建还没有拆,相关房屋的产权就会继续处于冻结状态。
网友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是物业费。
按照网友的说法,物业公司要从2022年7月通知交房时开始收物业费。部分业主认为,那个时候房屋还有需要整改的地方,自己也没有正式收房入住,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不应该全部算到业主头上。
这个事情,估计买过新房的人看了都有点熟悉。
开发商通知收房,业主过去一看,发现房子还有问题,需要继续整改。物业觉得交房通知已经发了,小区的保安、保洁、电梯和公共区域也一直在维护,物业费应该按照合同开始计算。
业主这边想的又不一样。
房子都还没有弄好,人也没有住进去,为啥物业费已经开始算了?
两边算的不是同一个时间,最后就容易谈不拢。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在回复里面说,针对观澜大院的物业费争议,相关部门已经多次组织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
物业公司提出,物业费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执行,从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也提供了一定的缴费折扣。
业主则认为,房屋整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不过,官方在核实时,没有查到这位留言业主报修自己房屋的记录。
这个地方就比较现实了。
业主说房屋当时需要整改,但核查时又没有找到这一户的报修记录。房屋当时到底有哪些问题,什么时候报修的,整改了多久,这些都需要有记录才能说得清楚。
相关部门前面已经组织过多轮协调,但业主和物业的分歧还是比较大,最后没有谈拢。官方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依规解决这个争议。
也就是说,这笔物业费现在还没有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处理结果。
物业坚持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从通知交房时开始计算;业主认为整改期间的费用不该由自己承担。最后到底从好久开始算、该交好多,还是要看交房资料、合同约定和双方能够拿出来的证据。
网友还问到了房产证。
住建交通部门回复,已经要求开发企业和业主沟通办证的相关事情。至于网友提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问题,官方核实后表示,观澜大院已经在2022年完成竣工交付,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也已经完成了法定监管使命。
看完两份官方回复,观澜大院这几个问题要分开来看。
公共绿地违建已经核查属实,整改通知也下了,相关房屋产权也被冻结了。违建一天没有拆,产权冻结就会继续维持。
物业费的事情,现在还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争议。相关部门前面协调过,但双方没有谈拢,后面如果还要继续处理,房屋报修记录、交房通知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这些东西就很重要。
说句实在话,很多小区里面的物业费争议,最后争的就是一个起算时间。
物业觉得自己已经开始提供服务,费用就该算起走。业主觉得房子没有整改好,自己钥匙都没有正式接,凭啥子开始交钱。
光靠嘴上说,哪个都觉得自己有道理。真要把事情说清楚,还是要把当时的通知、合同、报修记录和整改情况全部拿出来看。
观澜大院公共绿地违建的处理,现在已经比较明确。物业费这一块,双方还没有谈拢。
接下来,相关违建什么时候能够拆除,公共绿地什么时候能够恢复,物业费又能不能通过合同和证据把起算时间说清楚,才是观澜大院业主现在最关心的事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