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小圣写了许多关于部队医院题材的介绍文章,比如详细介绍了军改后的部队医院系统架构及其改编情况,并获得了大家的热烈关注和积极评论,但在评论留言中不乏“要求撤销部队医院”或是“建议将部队医院移交给地方管理”的观点。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或者说持有这类观点的朋友压根不了解部队医院的性质和作用。那么,今天小圣就想和大家聊一聊:“为什么部队医院不能撤销也不能移交地方管理,反而要持续加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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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部队医院不能撤销?
道理很简单:1、部队医院“姓军为兵、姓军为战”,直接服务广大现役官兵及其符合相关保障规定的直系亲属,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且无论是在平时还是在战时都要承担极为关键的卫勤保障任务,为全军部队练兵备战、打赢战争提供坚强有力卫勤保障。而军改后,解放军的现役员额仍有200万、武警部队现役员额也有几十万,再加上列入部队医疗保障范围的相关军人直系亲属,因此部队医院有着极为迫切和现实的存在价值。
2、尽管我国的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目前仍然面临着医疗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老百姓看病难、基层医院服务能力有限的困难依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落后或偏远的中西部地区亦或是人口高度集中的大城市,老百姓要么挂号难/就诊需等待、要么就是缺乏高质量的医院就诊,因此部队医院需要继续存在运行、服务社会(如新疆、西藏、青海等地区,部队医院可以说是当地老百姓最重要的医疗卫生保障了)。而这也是为什么在军改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背景下,军委还会允许部队医院利用富余资源继续面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原因所在了。当然了,在服务社会的同时,部队医院也能通过大量的临床实践积累宝贵的经验、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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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再解答一下第二个问题:为什么部队医院不能移交地方管理?
1、军事保密需要:正如上文所说,部队医院是“姓军为兵、姓军为战”的军队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备战打仗为中心,担负着保障打赢、保障部队运转的神圣使命,其在日常运行中必然会涉及到大量的军事行动和军事秘密。例如,在军队组织重大演习、实施机密军事部署以及开展军事行动时,相关部队医院肯定都会接到提供卫勤保障的通知,这些部队医院随后就要在保密的前提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甚至是提前派出野战医疗队前出待命。另外,部队医院往往还要常态化派出医疗力量深入基层部队巡诊送药、看病治疗,在此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的接触到部队机密。而如果把部队医院都移交给地方管理建设了,那么在传达卫勤保障需求的同时就非常有可能出现泄密的风险,毕竟社会医院在纪律性、保密性、军事化管理等方面同部队医院相比都是远远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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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务危险系数大:部队医院在和平时期可能没有多少危险系数,但如果战争一旦来临,那么部队医院就会迅速转化为“战争状态”,诸如战场搜救、前线救治、伤员后送、提供伴随卫勤保障那就是家常便饭了,届时哪里有需要哪里就得由部队医院提供战场卫勤支持,其中的危险和困难不言而喻。而如果把部队医院都移交给地方管理建设了,待战争爆发时,不仅需要临时去地方医院进行战争动员、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不说,恐怕还会因为恐惧、慌张而出现地方医护人员不敢上阵的情况,那样就会严重影响到部队的战斗力发挥和前线伤员救治工作。
3、军事化管理的现实要求。部队医院作为我军卫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卫勤备战和保障打赢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军是否能打仗、打胜仗,为此部队医院必须同作战部队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实行军事化管理模式,讲纪律、讲奉献、讲规矩、讲战斗,做到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挺得住、医得好,确保履行好卫勤保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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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队医院有自己的特殊性:根据军事卫勤保障需要,有些“冷门”专业、技术可能只是在面向部队官兵、面向战场提供特殊医疗服务时才能用上,并不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也无法形成救治规模,但因为部队医院始终是坚持为军服务宗旨,所以不会去计较经济得失和投入产出比,最重要的是能够圆满完成所担负的卫勤保障任务即可。而地方医院面对医疗市场日益加剧的竞争,只会不断地去适应市场、迎合效益,难以做到服从大局、不计得失,如此就必然与部队需求脱节,难以起到支撑部队打赢战争的作用。
综上所述,部队医院既不能撤销也不能移交地方管理,反而要持续加强建设、不断提升实战化卫勤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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