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任何言论都应当恪守法律底线。近日,丽江市永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查处一起酒后编造网络不实信息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网安大队接到网民举报,短视频平台出现一则“找菌子,破坏森林。永胜县警方会立刻行动,继续抓捕行动,被警方抓后罚款1万到2万元”的内容。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处置。经核实,视频系发布者谷某某饮酒后意识不清,主观随意编造后发布在短视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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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将造谣者谷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谷某某对自己编造、发布网络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谷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网络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该虚假信息传播范围较小、浏览量有限,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谷某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主动删除平台不实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永胜县公安局依法对谷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属于公共空间,网络言论自由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广大网民要树立法治意识,理性甄别各类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切勿因一时冲动或是酒后失言,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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