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7月29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尔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司尔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虚构工程建设业务 导致2021年、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
经安徽证监局查明,司尔特存在虚构工程建设业务的违法事实。2021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陕西某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贵州路发为此支付工程款3470.43万元,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同时,贵州路发还与浙江某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但上述3家公司并未向贵州路发提供实际工程业务服务,属于虚假工程建设业务。贵州路发向这3家公司支付3120.23万元,会计核算时将温州某泰、福建某辉相关工程业务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将浙江某巷相关工程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上述虚构工程建设业务事项,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80.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580.40万元。此外,由于相关工程建设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年度摊销,还导致司尔特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
虚假采购与销售业务 进一步影响2021年利润数据
除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外,司尔特还存在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行为。公司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某顺农资有限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3万元。同时,司尔特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农资经营部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9万元。
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45.73万元。
2021年虚增利润占比6.76% 2023年虚减利润占比10.35%
综合来看,司尔特通过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363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安徽证监局指出,司尔特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对于司尔特及其代理人提出的相关申辩意见,经复核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安徽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司尔特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并将注有公司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安徽证监局备案。
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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