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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填写患者病历,宿州平安医院被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宿卫医罚﹝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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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查明2026年6月22日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来《关于移送相关线索的函》宿医保深化整治移字[2026]第2号,移送线索关于宿州平安医院住院患者分解住院相关情况,内容为“憨女孩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6日在宿州平安医院中医科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主诉干咳不止,当日出院后,患者突发发热咳嗽症状,整体状态欠佳,家属要求内科住院进一步治疗,内科以‘肺炎’为诊断收入”。经调查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患者憨女孩的住院病历显示憨女孩第一次2024年7月29日因腰椎退行性病变入住中医科,2024年8月6日出院,第二次2024年8月6日因肺炎、心功能不全入住内科,2024年8月11日出院。患者憨女孩在该院中医科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6日住院期间,体温单记录显示2024年8月4日患者体温38.6℃,8月5日患者出现39℃发热,临时用药医单显示2024年8月4日中医科医生康现侠下达给予患者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临时医嘱,但患者憨女孩住院病历中的病程记录未记录患者发热和用药的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万元。
天眼查显示,宿州平安医院,成立于2014年,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业务范围是“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1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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