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管前镇依法查处一起内陆小溪非法电鱼案件,当事人被行政处罚。现公布案例,给大家提个醒:电鱼违法,切勿侥幸!
案例警示:小溪电鱼,被罚5000元
据尤溪县公安局管前派出所移交线索,2026年6月21日,肖某某在管前镇东上村村部下方小溪内,使用蓄电池、逆变器、电鱼杆组装成套电鱼器具实施非法捕捞,被民警现场查获。执法人员查获泥鳅14尾,已当场放生,涉案电鱼工具一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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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管前镇人民政府后,执法工作人员立即立案调查,固定现场影像、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
经查,肖某某在内陆天然溪流实施非法电鱼。采用电鱼手段会无差别灭杀大小水生生物,严重破坏河道渔业资源和水生态平衡,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考虑到当事人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系初次违法,渔获数量较少且已放生,结合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相关规定,管前镇人民政府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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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电鱼为何被严查?
重要提醒: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明确规定:炸鱼、毒鱼、电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千元至二万元罚款。
也就是说,电鱼不是“被劝两句就完事”,而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可以依法罚款、没收工具。如果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生态破坏或屡教不改,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电鱼危害有多大?
“大小通杀”,破坏生态
电鱼不分种类、不分大小,鱼虾、幼苗都会被电死或电伤,导致水体生物资源急剧下降。
打断食物链,河道可能“无鱼可生”
电鱼会破坏水体食物链和繁殖环境,长期以往,河道生态难以恢复。
安全隐患大,容易伤人
电鱼设备电压高,操作不当极易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影响村容水环境,损害共同家园
清澈溪流、鱼水共生,是大家生活环境的一部分。非法电鱼看似“捞点鱼”,实则是在破坏乡亲们共同的绿水青山。
长效治理,坚持常态巡查
保护水域生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是管前镇常态化重点工作。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持续推进水域管护长效治理:
常态化严格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全覆盖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和电鱼危害,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全民化监督共治: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线索,营造人人监督、共同守护的氛围。
举报电话:0598-6483005(管前镇人民政府)
郑重提醒
水清鱼欢,是大家的共同期盼;守法护渔,是每位群众应尽的义务。
在此郑重警示:
电鱼、炸鱼、毒鱼、非法设置地笼等捕捞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管前镇执法部门打击整治决心不动摇,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也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守法,保护水域生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是管前镇常态化重点工作。远离各类非法及不安全捕捞行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鱼水共生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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