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商人林惠荣的事,我看完心里堵了好几天。2016年,她被判职务侵占罪,七年。2020年7月刑满释放。从进去到出来,她自始至终没认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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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之后,她没认命。接着申诉,跑了整整五年。转机出现在2021年。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在《法治日报》上发了篇文章,标题叫《擅自转移、变更股权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专门提到了林惠荣案。法学界的关注,让这个案子被更多人看见了。
2023年5月,福建高院指令再审。2025年8月再审开庭,出庭检察官当庭表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她构成犯罪。2025年12月23日,芗城区法院改判无罪。
十二年。从2013年被刑拘到2025年无罪判决,整整十二年。无罪之后,她申请国家赔偿。公司因为案子停摆了,生意全毁了,身体健康也垮了。她申请的是近3亿元。
2026年3月24日,漳州中院作出赔偿决定:121.59万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加5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共171万多。
公司损失那部分,法院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要求追责办案人员的请求,也被认为“于法无据”。
171万,对普通人来说不算少。可她没领。她向福建高院申请了复议。2026年5月20日,福建高院正式立案受理。
她为什么不要这个钱?她说得很直白:如果拿了这笔钱,好像所有过错用钱就能抹平了,当初造成错案的人就不用被追究了。
她要的不是钱,是追责。这还不是全部。她丈夫林明武当年被认定为从犯,判了两年。妻子无罪之后,她凭无罪判决替丈夫申诉。2026年4月30日,漳州中院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再审。
7月27日,林明武案再审开庭。检方当庭表示:林惠荣已改判无罪,请法院参考综合考量。目前还未宣判。
七年牢,五年申诉,公司没了,母亲在她坐牢期间去世——这些,171万买不回来。她争的不是钱,是一口气,是一个说法。你觉得她该不该拿这个钱?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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