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潘建樑)东阳光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6亿元。
公司同日公告,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拟自2026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不高于6亿元,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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