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施行。作为河南省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一名执法人员,我对这个日子有着特殊的感受——就在两个月前,我们成功侦破一起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案。
案件办理中,我们借助无人机巡查锁定隐蔽倾倒窝点,现场发现两处渗坑、约160个强酸性液体桶和19个吨桶。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现场勘验、取样检测和调查取证,确认相关物质具有危险废物属性后,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从发现线索到刑事立案,用时不足两个月。
案件告破,但我并没有感到轻松。如果无人机没有发现这个院落,这些危险废物还会在地下隐藏多久?一旦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又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修复?这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生态环境执法不能总是等污染发生后再去“灭火”。
从末端查处转向源头预防
生态环境法典将“预防为主”列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测监管等制度,把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
过去办理环境违法案件,往往要经历接收线索、现场检查、取样监测、调查取证、依法处理等环节。即使案件查得再快、办得再严,污染有时已经造成。对执法人员来说,衡量工作成效不仅要看查办了多少案件,还要看消除了多少风险隐患、避免了多少污染发生。
危险废物监管尤其如此。产废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贮存场所是否规范,是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转移过程是否如实记录、全程可追溯,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失守。只要其中有一道防线被突破,就可能给非法转移、倾倒留下空间。
今后的现场检查,不能只盯着排污口、只核对几本台账,还要更加注重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综合研判环境风险,推动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无人机、在线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也将帮助我们从被动接受线索转向主动发现风险。
从单兵作战转向协同治理
危废倾倒案涉及生态环境、公安、应急、交通多个部门,协调一次要跑断腿。法典明确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多方监督、司法保障”的多元共治格局。县级以上政府需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和跨区域联合保护机制,通过“统一政策规划标准、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四统一”管理模式破解监管碎片化难题。行刑衔接也有了刚性约束——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生态环境部门具有法定移送义务,无自由裁量权。
韩某案中,我们与公安配合顺畅,但那是“个案默契”。法典把它变成了“制度常态”,行政执法中依法收集的监测数据、勘验笔录等可直接作为刑事诉讼定案依据。这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
法典第五十三条还规定,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代履行和行政处罚。这将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权限,但也意味着基层执法人员必须更加严格地规范程序、固定证据、适用法律,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检验。
从分散规范走向系统治理
法典共5编、1242条,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推动生态环境立法由相对分散走向系统集成。
法典是执法利器,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它要求我们更新知识结构、转变监管方式,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和运用科技手段发现问题的能力。
今后,无人机还会继续飞翔,但我们的目光不能只停留在“哪里已经受到污染”,更要投向“怎样防止污染发生”。
从“追着污染跑”到“领着规矩走”,是执法理念和监管方式的深刻转变,也是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肩负的职责使命。
法典在手,责任在肩。我们已经准备好,以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守护好一方蓝天、碧水和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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