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就要到了。
LV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案,茉莉奶白创始人表示将上诉。媒体报道显示,一审判决日期是2026年6月29日,双方均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上诉。
现在即将冲线。茉莉奶白真的会上诉吗?大概会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蒸馒头争口气。但许多法律和知识产权界的专业人士,已经从各种角度给出分析:二审改判的难度较大。
最新定稿想讨论一下,法律旁边的事情。让我们看看,围绕商标侵权案,茉莉奶白正在面临什么样的品牌处境。
一审判决公布时,网友在情感上全面倒向茉莉奶白。气愤之下,还将立场转变成消费。媒体报道称,茉莉奶白位于上海、深圳、广州等地的部分门店一度出现“爆单”状态。
歪打正着,让人想起泡泡玛特创始人说的,人为自己的精神生活买单的时候,会无比慷慨。
舆论沸反盈天,但茉莉奶白一直很安静。除了一句“会上诉”,再没有其他补充。
参照同类诉讼,败诉的一方,通常很难发声,媒体对此也会非常谨慎。但该案影响巨大,已经不是常规的商业纠纷,而是变成公共话题,媒体完全可以介入。
推想一下,近期应该有不少媒体向茉莉奶白发出过采访邀约。比如《经济参考报》就称,发送采访函后,茉莉奶白表示“目前暂无信息可透露”。
气氛已经烘托到位,但茉莉奶白没有去呼应网友的情绪,而是选择静音。
一方面,当然是因为案件仍在法律程序中,“不得炒作案件”的自我约束。
另一方面,可能是琢磨之后发现,如果接受采访,在一些关键要点上,很难自圆其说。
仔细查看,事发以来网友的各种评论,可以集中提炼成2个要点:
1.“宝相花纹”是属于我国的文化遗产,不应该被注册成商标。
2.虽然LV早在1986年就已在我国成功注册四叶花卉图形的商标,但因为它“抄袭”,所以茉莉奶白使用类似图形,不能算侵权。
这2个要点,看起来都在声援茉莉奶白,但细想一下,茉莉奶白其实不好招架。
官网信息显示,茉莉奶白2021年2月开出第一家门店,至2024年6月全国有500家。当年10月获得近亿元融资之后,门店数量开始猛增。
也是这个阶段,它将早期的茉莉花苞LOGO,改为黑色的四叶花卉图形,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但都被驳回。理由是:跟已有的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
但2025年11月被驳回后,茉莉奶白继续将图形大量用于门店招牌、杯袋、宣传物料和小程序上。媒体报道显示,截至2026年6月,茉莉奶白全国门店总数2579家。
也就是说,茉莉奶白尝试过,将源自“宝相花纹”的图形,注册成商标。在商标局因为商标冲突拒绝之后,它选择继续扩张,收取加盟费,将加盟商们带上车。
这些事实,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摆在那里。茉莉奶白无论以任何形式谈论纠纷,都面临追问:
你如何看待网友关于“文化遗产不应该注册商标”的意见?
这是一个“左右互搏”的问题。
你如果觉得可以注册,就会违背网友的意见。
你如果觉得不能注册,就可能自己打自己。除非能向公众证明,四叶花卉图形的“商标”,完全是自己的原始创意和独立设计。但考虑到它与LV商标的相似程度,且网友已经认定LV抄袭文化遗产,这种主张同样违背网友意见,可能导致舆论反转。
甚至因为把风险带给知情或不知情的加盟商,茉莉奶白还可能面临价值观层面的拷问。
绕不开,说不清。只能保持沉默,让网友的情绪像河流一样自然流淌,流到哪里算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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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还没完。
还记得网友的另一个核心意见吗?因为LV“抄袭”,所以茉莉奶白使用类似图形,不能算侵权。
顺着这个意见,往前看,会发生更微妙的事情。
按照法律界人士科普,茉莉奶白上诉之后,大概会围绕“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是否造成市场混淆、四叶花卉属于公共领域”等核心议题,尝试绝地反击。
假如奇迹出现,二审真的翻盘,就意味着茉莉奶白和LV的“商标”,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市场混淆,或者属于公共领域,因此不侵权。
这等于发出一个信号:除了茉莉奶白,其他商家也可以尽情使用四叶花卉图案,哪怕在花瓣数量、线条弧度、交叉比例上高度相似,甚至相同。
你可以用,我也可以用。不管是高端大牌还是路边小店,都可以用。混乱的局面,会像下雨下雪下冰雹,同时落在LV和茉莉奶白的头上。而且可以推想,如果茉莉奶白的加盟商,在合作到期之后继续使用四叶花卉图形的“商标”,会发生什么。茉莉奶白很难主张一项被它自己推翻的权利。
网友们也不会同意,老祖宗的文化遗产,只有茉莉奶白一家中国企业可以用。
未来,如果茉莉奶白与其他商家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如果它主动发起诉讼,会面临复杂的舆论反应。一着不慎,网友可能轻飘飘来一句:没想到⋯⋯浓眉大眼的你也⋯⋯资本果然是嗜血的。
对茉莉奶白而言,二审是艰难的。难度不止于庭上,也在社交媒体。在企业内部,围绕事件进行公共沟通的方案,估计不太好写。努力降低赔偿金额,然后换一个LOGO,给未来解套,可能是更务实的做法。
当我们讨论文化遗产和商标注册的关系时,可能还是得回到法律框架内。
有种说法是,法律如果偏离人民群众的朴素道德认知,那就是法律有问题。
实际上,法律已经是各种社会事务的最大公约数。如果你认为,法律和你期待的不一样,就应该按照你的想法来重写条款,那你的潜台词无非是:只有你才是对的。
LV作为合法注册商标的持有者,在拿到胜诉判决的情况下,被认为不合理、不算数。这种情形让人想起《让子弹飞》的名场面:县衙只是个摆设,断案得去讲茶大堂,那才是真县衙。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以这样的态度,任何事情都不会有规则和结果。
希望茉莉奶白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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