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晓梅,今年三十二,在县城开了家小面馆。
说起我老公刘志刚,那真是得从第一次见面开始讲。
那天我二姨神神秘秘打电话来,说给我介绍个对象,人在市里开货车跑长途,一个月能挣小一万,家里就一个老妈,房子是自建的二层小楼,条件在咱们这儿算中上等了。
我当时二十五,在县城超市当收银员,一个月两千出头,长相嘛,不丑也不好看,扔人堆里找不着那种。我妈急得嘴上起泡,天天念叨再不找对象就成老姑娘了。
相亲地点约在县城唯一的肯德基。
我提前到了二十分钟,点了杯可乐坐着等。心里其实没抱啥希望,前前后后相了七八个,不是我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我,都麻木了。
刘志刚迟到了十五分钟。
他推门进来的时候,我第一眼差点没认出是跟我相亲的——穿件灰扑扑的工装外套,头发乱糟糟的,一看就是刚睡醒没打理,脸上还有道浅浅的疤,从眉骨划到太阳穴,整个人看着又凶又邋遢。
他站在门口扫了一圈,掏出手机对了对照片,然后朝我走过来,一屁股坐下,说了句:“路上堵车。”
我当时心里就凉了半截。
真不是我挑,这人往那儿一坐,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粗粝劲儿,说话嗓门大,笑起来牙倒是白,但笑得太憨,一看就没啥文化。
我二姨之前夸他“老实本分”,我现在算明白了,“老实本分”这四个字在媒人嘴里,基本等于“没啥优点可夸”。
来都来了,又不能起身走。
我硬着头皮聊了几句,问他跑车累不累,他说还行,问他平时有啥爱好,他说睡觉,问他对将来有啥打算,他挠了挠头说再跑几年攒点钱吧。
全程尬得我脚趾头在鞋里抠出三室一厅。
坐了不到四十分钟,我实在待不下去了,正准备找借口溜,他突然站起来说:“你等我一下。”
然后他出去了。
我愣在那儿,心想这人不会也嫌我烦,先走了吧?
结果过了十来分钟,他拎着个塑料袋回来了,往桌上一放,是盒胃药。
他说:“我刚才听你说话老清嗓子,胃不好吧?我跑车经常胃疼,吃这个管用。”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说啥。
那盒药十五块八,后来我在药店看到过。
说实话,那会儿我心里谈不上感动,就是觉得这人虽然粗糙,但心还挺细。可要说因为这个就喜欢上他,那也不至于。
后来他又约了我两次,我都找借口推了。我跟我妈说这人不行,看着太凶,脸上还有疤,带出去跟个混社会的一样。
我妈叹了口气说:“过日子又不是带出去给人看的,人实在比啥都强。”
我没听进去。
转折发生在半个月后。
那天我上晚班,晚上十点才下班,骑电动车回家的时候,在纺织厂后面那条巷子里被两个小混混堵了。
那条巷子路灯坏了大半年没人修,黑漆漆的,两个人一人堵一头,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浑话,让我把包里的钱拿出来。
我吓得腿都软了,摸出手机想报警,其中一个冲上来就把我手机打掉了,另一个过来拽我包带子。
我尖叫了一声,声音在巷子里回荡,但那个点儿周围根本没行人。
就在这时候,巷口突然传来一声大吼:“干啥呢!”
那个声音特别大,带着一股子货真价实的怒意,两个小混混都愣了一下。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人冲了过来,跑得很快,近了才看清,是刘志刚。
他还是穿着那件灰扑扑的外套,但整个人的气势完全不一样了,像头被惹毛的豹子,冲上来一脚就把拽我包的那个踹翻在地。
另一个骂了一句脏话,从兜里摸出把弹簧刀。
我当时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喊了声小心。
刘志刚根本没躲,抬手就抓住了那人拿刀的手腕,使劲一拧,那人疼得嗷嗷叫,刀子掉在地上。他又是一拳砸在那人脸上,把人打得踉跄了好几步。
踹翻的那个爬起来想跑,被他一把揪住后领子拽回来,两个人都按在地上,掏出手机报了警。
整个过程也就三四分钟。
我靠在墙上,腿还在抖,看着他蹲在那儿按着两个小混混,后背的衣服被汗浸湿了一大片,嘴里骂骂咧咧的:“敢动我对象,活腻歪了!”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他脸上那道疤,其实也没那么吓人。
警察来之前,他扭头看了我一眼,问了句:“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眼眶有点热。
他又说:“我就知道你得走这条巷子,今天卸货早,想着过来接你,还好赶上了。”
他说得很随意,好像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但那一刻我心里有个东西被狠狠拨动了一下。
从小到大,我爸妈感情不好,我爸常年不着家,我妈一个人拉扯我长大,我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扛。从来没有人,在这样的时候,挡在我前面。
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我们处了半年对象,他确实没啥浪漫细胞,不会说甜言蜜语,送礼物永远是最实用的东西,冬天送护手霜,夏天送防晒袖套,生日送我一口新锅,说我家那口旧锅底都薄了,炒菜费煤气。
我闺蜜听了笑得直不起腰,说这是啥直男审美。
但我慢慢发现,这人嘴上不说,心里啥都有。
他知道我爱吃鱼,每次跑长途回来,路过水库边的鱼市,总会带两条新鲜的;知道我妈腰不好,主动去学了按摩,隔三差五去给我妈按一按;知道我怕黑,只要在家,晚上从来不让我一个人出门。
处了一年多,我们把证领了。
婚礼办得简单,请了几个亲戚朋友,在镇上饭店摆了三桌。那天他穿西装打领带,怎么看怎么别扭,但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敬酒的时候手都在抖。
他跑车的兄弟起哄,让他说说恋爱经过。
他憋了半天,说了句:“我媳妇最开始没看上我,是我死皮赖脸追来的。”
大家都笑了。
我也笑了,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
结婚后日子过得平淡但也踏实。
我从超市辞了职,在县城盘了个小店面开面馆,他继续跑长途,一个月有大半个月不在家。
面馆生意还行,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把婆婆接了过来帮忙。
说到婆婆,周围那帮姐妹没少给我打预防针,说婆媳住一起准得出事,让我做好心理准备。
我婆婆叫孙桂芳,年轻时候守寡,一个人把刘志刚拉扯大,性格硬得很,说话直,不会拐弯。刚住一起那阵子,确实有点不太习惯。
她有她的规矩,我有我的习惯,小摩擦不断。比如她洗碗不用洗洁精,说那东西有毒,非要用碱水洗;比如她炒菜油放得特别多,说油多菜才香,我说这样不健康,她说吃了一辈子也没见有啥毛病。
但孙桂芳有个好,从来不记仇,也不在背后搞小动作。
有啥不满意的当时就说,嗓门大,但说完就翻篇,转头照样给你盛饭夹菜。这一点让我挺意外的,我见过太多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她这种直来直去的反倒让我觉得踏实。
真正让我对她改观的,是面馆开业第三个月出的一件事。
那天中午饭点,店里人多,我忙得脚不沾地。有桌客人吃完了喊结账,我算了一下说九十二块。那桌坐了四个男的,看着不太好惹,其中一个叼着牙签说他们明明只点了四个菜,怎么算出九十二的,说我宰客。
我耐心把账又算了一遍,指给他们看,哪个菜多少钱,加饮料多少钱,清清楚楚。
那人一巴掌拍在桌上,碗筷都跳了起来,说:“我说八十二就八十二,你个小娘们别不识抬举!”
店里其他客人都安静下来,有人悄悄站起来往外走。
我气得手发抖,但一个女人家,面对四个大男人,心里到底是怵的,正不知道怎么办,孙桂芳从前台后面走了出来。
她那年快六十了,个头不高,但往那儿一站,腰板挺得笔直,盯着那几个人,说:“吃不起饭就别出来丢人,菜价写墙上写着呢,吃完了嫌贵,你早干嘛去了?”
那人被呛得脸通红,指着孙桂芳说:“老太婆你说话注意点!”
孙桂芳冷笑一声:“我活了快六十年,啥人没见过,你少在这儿拍桌子吓耗子。要么老老实实结账走人,要么我现在就打电话报警,让大伙儿都看看,四个大男人吃霸王餐欺负老太太,你试试丢不丢得起这个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不紧不慢,但那种气场,让那几个人互相看了看,最后骂骂咧咧丢下九十二块钱走了。
等他们走远了,孙桂芳才坐回椅子上,手也在抖。
我给她倒了杯水,她喝了一口说:“这帮混账东西,当谁好欺负呢。”
从那天起,我对这个婆婆多了一份敬意。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
结婚第三年,我怀了孕。刘志刚知道那天,正在外省跑车,电话里半天没说话,我还以为信号断了,喊了好几声,才听见他吸鼻子的声音。
他哽咽着说:“晓梅,我、我要当爸爸了?”
我说嗯。
电话那头沉默了十几秒,然后他说:“我今晚就往回赶。”
我说不用,你跑完这趟再回来。
他不听,当天晚上就调转车头往回开,开了将近七百公里,第二天下午到的家。进门的时候胡子拉碴,眼袋重得吓人,但一看见我就傻乐,从兜里掏出一对银镯子,说是路边服务区买的,给孩子的。
我拿着那对镯子,做工粗糙,一看就不值钱,但心里暖烘烘的。
怀胎十月,他减少了跑长途的次数,尽量接省内的单子,方便随时回来。每次回来都大包小包,奶粉、纸尿裤、婴儿衣服,不管用不用得上,先买了再说。
孙桂芳更是紧张得不行,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说我太瘦了,得多补补。那几个月我胖了二十多斤,脸都圆了一圈。
儿子出生那天,是腊月十八。
刘志刚在产房外面等了将近六个小时,后来我妈跟我说,他一直在走廊里走来走去,手心全是汗。孩子抱出来的时候,他手抖得差点没接住,护士笑着说你扶稳了。
他看着那个皱巴巴的小东西,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半天说了句:“长得像我。”
孙桂芳在旁边白了他一眼:“跟你一样丑。”
病房里的人都笑了。
儿子取名刘念,小名念念。
有了孩子以后,开销一下子大了很多。奶粉、纸尿裤、疫苗,样样都要钱。面馆的收入勉强维持日常开销,刘志刚跑车的钱得攒着,将来孩子上学、换房子都是大数目。
他开始比以前更拼了,以前一个月跑二十天,现在恨不得跑三十天。我说你别这么拼,身体吃不消,他说没事,年轻时候不拼啥时候拼。
念念一岁半那年冬天,刘志刚接了一趟去云南的长途。
那趟货赶时间,运费比平时高出不少。他算了算,来回差不多半个月,我拦着不让去,说快过年了,路又不好走,别接了。
他说最后一趟,跑完了今年就不跑了,在家好好陪我们过年。
他走的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我给他煮了碗面条,卧了两个荷包蛋。他呼噜呼噜吃完,亲了亲念念的小脸,又抱了抱我,说半个月就回来。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上了那辆开了好几年的货车,尾灯在晨雾里越来越远。
那半个月,我右眼皮老是跳。
老一辈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我不信这个,但心里总有点不踏实。每天晚上都给他打电话,问他到哪儿了,路上咋样,他都说不累,挺好的。
出事那天是腊月初三,我记得很清楚。
那天晚上九点多,我哄完念念睡觉,照例给他打电话,但没人接。我以为他在开车没听见,就发了条消息让他空了回电话。
等到十一点,还是没回。
我又打了两遍,依然没人接。
心里那点不安变成了焦灼,我给他一起跑车的兄弟老马打了电话,问他们是不是一起出车。老马说这趟他没去,让我别急,可能信号不好。
但我怎么可能不急。
那天晚上我几乎没合眼,手机一直握在手里,每隔十几分钟就打一次,始终没人接。孙桂芳半夜起来上厕所,看见我房间灯还亮着,推门进来问咋了。
我说志刚联系不上了。
她愣了一下,脸色变了变,但马上说:“别瞎想,开车的人哪能随时接电话,指定是赶路没听见,你先睡。”
可她自己也没再回去睡,在客厅坐了一宿。
第二天上午,电话终于打通了。
但不是刘志刚接的,是一个陌生的声音,问我是不是刘志刚的家属。
我握着手机的手开始发抖。
那个声音说,他们是贵州某地交警队的,刘志刚的货车在山区路段出了事故,车子翻下了山沟,人已经送到医院了,正在抢救。
后面的话我几乎听不清了,耳朵里嗡嗡的响,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脑子里乱撞。
孙桂芳接过电话,问清了地址和医院名字,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收拾东西,咱们马上走。”
她的声音稳得像铁钉钉在木板上,但挂电话的时候,我分明看见她的手也在抖。
我们把念念托付给我妈,当天下午就买了最近的一班火车票,转了两次车,坐了将近二十个小时,到了那个我们从来没听说过名字的小县城。
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晚上了。
刘志刚在重症监护室里,浑身插满了管子,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脸上青紫一片,肿得我几乎认不出来。
医生说伤得很重,颅内出血,肋骨断了四根,左腿骨折,脾脏破裂,手术做完了,但人还没醒,什么时候醒,能不能醒,都是未知数。
我站在监护室外面,隔着玻璃看着里面那个满身是伤的人,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淌。
那是我老公。
那个第一次见面迟到了十五分钟,穿着灰扑扑工装外套的男人。
那个在我被混混堵在巷子里时冲过来挡在我前面的男人。
那个送我一盒十五块八胃药的男人。
那个手抖着接过刚出生的儿子,傻笑着说“长得像我”的男人。
现在他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身上插满了管子,心电图滴滴答答地响着。
孙桂芳站在我旁边,没哭,但嘴唇咬得死紧死紧的。过了一会儿,她转身去找医生,仔仔细细地问了治疗方案、费用、预后情况,一条一条问得清清楚楚。
问完之后她把我拉到走廊尽头,从贴身的包里掏出一张存折,塞到我手里。
“这是我攒的养老钱,不多,十万块,先用着。不够妈再想办法。”
我看着那张存折,上面的数字是这些年她一点一点攒下来的,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冬天连暖气都舍不得开,全攒在这儿了。
“妈……”我刚开口,喉咙就堵住了。
“别哭。”孙桂芳拍了拍我的手背,眼眶红红的,但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志刚命硬,肯定能挺过来,咱娘俩不能先垮了。”
那半个月,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日子。
医疗费像流水一样往外淌,一天就是好几千。我把面馆关了,孙桂芳在医院附近租了个小单间,我们娘俩轮流守着。
刘志刚的兄弟们听说了,老马带头凑了三万块钱送过来,其他几个跑车的兄弟,条件好的多出点,条件差的少出点,前前后后凑了将近八万块。
老马来医院看刘志刚那天,在病房里站了好一会儿,出来的时候眼睛通红,跟我说:“嫂子,有啥事你就说,兄弟们别的没有,出力还是有的。”
我说谢谢你们,别的没了,帮我多照顾照顾我妈那边就行,她带着念念我不放心。
老马点点头,说念念他隔三差五就去看,让我安心照顾志刚。
住院第十二天,刘志刚醒了。
那天下午我正在给他擦手,突然感觉他的手指动了一下,我愣住了,抬头看向他的脸。他的眼皮颤抖了几下,然后慢慢地睁开了一条缝。
那双眼睛浑浊又疲惫,但确确实实在看着我。
我捂住了嘴,眼泪哗地就下来了。
他张了张嘴,嘴唇干裂出血,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我凑近了才听清,他说的是:“念念……”
都这样了,醒过来第一句话,喊的是儿子的名字。
我说念念在家呢,妈帮你带着呢,好着呢,你放心。
他眨了眨眼,像是确认了这句话的真实性,然后眼皮又沉了下去,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但医生说能醒过来就是最大的好消息,接下来就是慢慢恢复。
刘志刚在医院住了将近三个月。
那三个月里,我看着他一点一点地从鬼门关爬回来。第一次坐起来,第一次下床,第一次扶着栏杆走路,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疼得满头大汗,但他咬着牙一声不吭。
康复训练的时候,腿上的钢钉还没取,每动一下都是钻心的疼。有一次我看见他扶着墙,一步一步地往前挪,脸上分不清是汗水还是眼泪。
我赶紧过去想扶他,他摆了摆手,闷声说:“我自己来。”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巷子里他冲过来的样子,这个人骨子里的倔劲儿,从来没变过。
住院花了将近四十万。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对方全责,是一辆疲劳驾驶的渣土车越过了中线,刘志刚紧急打方向避让,车子冲出了路面翻下了山沟。对方司机倒是没事,但保险公司赔付要走流程,钱一时半会儿到不了。
医药费加上康复费用,把我们的积蓄掏了个干净。结婚这几年攒的十几万全砸进去了,孙桂芳那十万养老钱也花得差不多了,还跟亲戚朋友借了不少。
出院的时候刘志刚还不能干重活,医生说腿上的钢钉至少得养一年才能取,取完之后也不能跑车了,开长途对身体的损耗太大。
他坐在病床上,听着医生的话,脸上的表情我看不太懂,但他握紧的拳头骨节发白。
回家的火车上,他一直望着窗外,一句话不说。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跑车是他唯一的技能,不跑车他能干什么?腿伤了,去工地干不了,文化又不高,坐办公室更不可能。一个家,顶梁柱突然垮了,这种打击比身上的伤更让他难受。
回到家那天,念念已经会喊爸爸了。
我妈抱着他在门口等着,看见我们从出租车上下来,念念眼睛一亮,张开小手朝刘志刚扑了过去。
刘志刚拄着拐杖,没法抱他,就蹲下来,把念念搂在怀里,把脸埋在儿子小小的肩膀上。
我和孙桂芳站在旁边,谁也没说话。
那一刻,我觉得天塌下来也不怕了,只要人在,就有希望。
但日子比我想的还要难。
刘志刚在家养伤的头几个月,状态很差。身体上的疼痛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心理上的落差。一个以前一天能开七八百公里的人,现在连下楼都费劲,那种挫败感像钝刀子割肉,一天一天地折磨着他。
他开始变得沉默,有时候一整天坐在阳台上发呆,叫他吃饭也不应。晚上睡不着,半夜起来在客厅里一圈一圈地走,拐杖敲在地板上的声音,像一下一下敲在我心上。
我试着开解他,说等腿好了再想办法,咱们不急。
他不说话,就那么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没见过的茫然。
孙桂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她从来不表现出来。每天变着花样给他炖汤,骨头汤、鱼汤、鸡汤,啥补炖啥。
有一天晚上,我听见孙桂芳房间里传来很轻的说话声。我悄悄走过去,从门缝里看见她坐在床边,刘志刚把头靠在她肩膀上,肩膀一抖一抖的。
孙桂芳的手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声音很轻:“傻儿子,你妈守寡二十多年都熬过来了,你这点坎儿算个啥。天塌下来有妈和你媳妇顶着呢,你只管把身体养好。”
那一刻我靠在门框上,眼泪无声地往下流。
这个男人从小没了爹,他妈一个人把他拉扯大,供他吃穿供他学车,好不容易熬到他成家立业,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他心里比谁都难受,但他不说,因为他觉得男人就该扛着。
可他也是血肉做的,他也会怕,也会疼,也会在深夜里崩溃。
我在门外站了很久,没有进去。
有些脆弱,男人只愿意在妈妈面前展露,做媳妇的不需要戳破,这是我后来慢慢才明白的道理。
第二年春天,刘志刚去医院取了腿上的钢钉。
恢复得还不错,走路虽然还有点跛,但基本不影响日常生活了。医生说要多注意,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负重。
他开始尝试找工作。
去工地问过,人家一看他腿,摇摇头说不要;去快递站应聘,干了半天腿就肿得走不了路;去当保安,站了一天回来脸色煞白。
那段时间他每天晚上回来都垂头丧气的,有时候连饭都不想吃,直接倒床上蒙头就睡。
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说太多,男人的自尊心像一面碎过的镜子,一点点外力就可能让它再次碎裂。
有一天晚上他回来得特别晚,快十一点了才进门,身上一股酒味。
我赶紧扶他坐下,给他倒了杯水。他喝了一口,抬头看着我,眼睛红红的,说:“晓梅,我是不是废了?”
我愣住了。
他继续说,声音沙哑:“我今天去了一家修车厂,人家说能干,让我试了半天,我腿受不了,蹲下去就起不来。老板说不行,让我回去等通知,我知道那是客套话。回来的路上我买了瓶酒,坐在桥底下喝,越想越觉得自己没用。”
“你嫁给我的时候,我说要让你过好日子。现在呢?让你跟着我受罪,连面馆都关了,妈的养老钱也搭进去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我……”
他说不下去了,把头埋进手里,肩膀剧烈地颤抖着。
我走过去,把他的头按在自己怀里,像他抱住念念那样抱着他。
“你不是废了,你只是暂时遇到了难处。”我说,声音轻但很坚定,“你忘了你当年怎么追的我?我一开始没看上你呢,你不还是死皮赖脸把我追到手了?你那股劲儿呢?”
他不说话。
我继续说:“当年那个在巷子里挡在我前面的刘志刚哪去了?那个在产房外面等了六个小时的刘志刚哪去了?那个醒过来第一句话喊儿子名字的刘志刚哪去了?”
“他还在。”我说,“他只是受了点伤,需要缓一缓。缓过来就好了。”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聊到半夜两点多。
我跟他说了面馆关张后的一些打算,说我看好了县城东边的一个店面,位置比之前那个好,人流量也大,但租金贵一些。我说咱们可以重新把面馆开起来,这次不光做面,还可以做早餐,早上卖包子油条豆浆,中午晚上卖面。
他听了半天,说:“我腿干不了重活,帮不上你什么忙。”
我说谁说的,你可以坐那儿收钱啊,咱妈在厨房帮忙,你在前台收银,顺便看着念念,一举三得。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一下。
那是我受伤后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那种笑容,虽然很浅,但至少有了。
后来的事情证明了,日子再难,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总能想出办法。
我们重新盘了店,这次我留了个心眼,在店面后面隔了个小房间,放了一张小床和一个电视,刘志刚可以坐着收银,腿不舒服了就进去躺一会儿。
孙桂芳把她的那点看家本事全拿出来了,她年轻时候在大食堂干过,蒸包子炸油条都是一把好手。面馆早上卖早餐,她凌晨四点就起来和面调馅,六点钟第一笼包子出笼,香得整条街都能闻到。
加上我这些年摸索出来的面条手艺,店里的生意居然比之前还好。
刘志刚坐在收银台后面,一开始有点不自在,觉得大老爷们儿坐着收钱,让两个女人在厨房里忙活,脸上挂不住。
有老顾客跟他开玩笑,说志刚你现在享福了,坐那儿收钱就行。
他脸上的笑容僵了僵,但很快就恢复过来,说:“那可不,我媳妇和妈能干,我这叫坐享其成。”
说得挺轻松,但我注意到他握笔的手紧了紧。
我知道他心里那道坎还没完全过去,但我相信时间会慢慢抚平一切的。
念念三岁那年,面馆的生意好到我们三个人忙不过来,招了个帮工。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手脚麻利,一个月一千八的工资。
我和孙桂芳商量着,给刘志刚找了个新活儿——接送念念上幼儿园,顺便买菜。
他一开始不乐意,说大老爷们买菜接孩子,算怎么回事。
孙桂芳一句话把他怼回去了:“你小时候我没空接你,你忘了你在学校门口蹲到天黑的事儿了?你儿子有你接,你还不乐意了?”
刘志刚不吭声了。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四点半,他骑着一辆二手电动三轮车,车斗里放着刚买的菜,准时出现在幼儿园门口。
念念一出校门就扑过去,喊着爸爸爸爸,他一把把儿子抱上车斗,爷俩一路说说笑笑地回家。
有时候念念会奶声奶气地问他爸腿上的疤是怎么来的,刘志刚就说:“你爸当年可厉害了,从山上滚下来都没事,你信不信?”
念念说信,他爸最厉害了。
每次看到这一幕,我心里就会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暖意。
这个男人不再是那个一个月跑二十天长途的拼命三郎了,他的生活慢了下来,他有了更多时间陪儿子,也有了更多时间和家人在一起。
有一天晚上念念睡了,我俩坐在客厅看电视。
他突然说:“晓梅,我想明白了。”
我说想明白啥了。
他说:“以前我觉得男人就该在外头闯,挣钱养家才是本事。现在我知道了,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比挣多少钱都强。我以前总想着让你们过好日子,结果把身体熬坏了,差点把命搭上,让你们跟着我担惊受怕。”
他转头看着我,眼神很认真:“这些年辛苦你了。从结婚到现在,你跟着我没享过几天福,倒是受了不少罪。以后我慢慢补。”
我鼻子一酸,拍了他一下:“少在这儿煽情,赶紧把碗洗了去。”
他嘿嘿一笑,起身去厨房了。
听着厨房里哗啦啦的水声,我靠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念念画的歪歪扭扭的一家四口,心里满满当当的。
日子不就是这样的吗?
磕磕绊绊地往前走,摔倒了爬起来,拍拍土继续走。身边有人陪着,有人等着,有人在你最黑暗的时候点一盏灯,这就够了。
面馆的生意越来越好,我们花了两年时间,把欠的债陆陆续续还清了。
还完最后一笔钱那天,孙桂芳做了一大桌子菜,全家人难得坐在一起好好吃了顿饭。
刘志刚给孙桂芳倒了杯酒,说:“妈,您那十万养老钱,我会还的。”
孙桂芳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说:“还个屁,那本来就是你挣的钱攒的。我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不给你花给谁花。”
她放下酒杯,又说:“不过你要是再敢那么拼命,我可饶不了你。”
刘志刚低着头,嗯了一声。
念念在旁边扒着饭,突然冒出来一句:“奶奶凶爸爸啦!”
全桌人都笑了。
那天晚上收拾完,我坐在面馆门口的台阶上乘凉,刘志刚端了杯水出来,挨着我坐下。
夏天的夜晚,蝉鸣阵阵,偶尔有凉风吹过来,舒服得很。
我们都没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
过了一会儿,他伸手过来,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掌心全是老茧,握起来有点硌人,但特别温暖。
他说:“谢谢你。”
我说谢啥。
他说:“谢谢你当年没走。”
我想起了第一次见面的那个下午,肯德基里人来人往,他迟到了十五分钟,穿得邋里邋遢,脸上还有道疤。
我当时确实想走来着。
但来都来了,又不能起身走。
这一来,就是一辈子。
现在念念已经上小学了,面馆的生意稳定下来,我们又开了一家分店,雇了五六个人。刘志刚管着两家店的采购和账目,孙桂芳负责品控,我负责管理运营,一家子各有分工,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刘志刚腿上的伤基本好利索了,走路还有一点点跛,但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他胖了十来斤,脸上的那道疤还在,但被岁月磨去了几分凶悍,多了几分温和。
前几天他接念念放学回来,念念书包里掉出来一张奖状,是学校作文比赛的二等奖。
作文题目是《我的爸爸》。
念念写道:“我的爸爸走路有一点点跛,但是他可以把我举得很高很高。他脸上有一道疤,看起来有点凶,但是他的眼睛笑起来像月亮。妈妈说爸爸以前是开大货车的,很厉害,后来出了一次很严重的车祸。我觉得爸爸现在也很厉害,他每天接我放学,给我做好吃的,还会讲很多很多故事。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那天晚上刘志刚拿着那张奖状看了很久,翻来覆去地看,眼睛湿湿的。
我说你哭啦?
他说没有,沙子进眼睛了。
我笑了笑,没戳破。
窗外的月光洒进来,照在茶几上的奖状上,念念的字歪歪扭扭的,但每个字都暖到了心里。
这就是我的老公刘志刚。
一个第一次见面我没看上的男人。
一个迟到了十五分钟、穿得灰扑扑、脸上有道疤的男人。
一个为我挡过刀、为我红过眼眶、在鬼门关走了一遭醒过来第一句话喊儿子名字的男人。
一个用一辈子告诉我,什么叫嫁给爱情的男人。
不得不夸,真的不得不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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