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4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刘洋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洋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刘洋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洋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9年6月16日,离任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根据公告内容,刘洋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刘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洋未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空缺董事、董事长的补选工作。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洋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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