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双减”政策落地,其核心目标之一,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把假期还给孩子。7月中旬,南方都市报东莞新闻部调查组对东莞市区及周边教培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班开班情况展开暗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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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调查组暗访发现教培机构暑期违规开设学科类培训班的现象普遍。
经走访“闻优教育”“多维教育”“升学帮”“晓培优教育”“星火教育”“百川教育”“多维尔遇”等东莞多家较为知名的培训机构后,调查组发现“双减”政策落实的情况并不乐观,教培机构违规开设学科类培训班的现象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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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暗访“闻优教育”暑期开设学科类培训班情况。
针对暗访情况,南方都市报发函采访了东莞市教育局。7月21日,东莞市教育局回应称,在接到南都记者暗访线索后,立即对涉事的7家违规教培机构进行了查处,并将核查发现的违规培训行为向社会予以公开通报。7月23日晚,东莞市教育局对外发布《东莞市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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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深入贯彻“双减”政策,规范东莞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持续巩固“双减”成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查处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公布一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东莞市南城闻*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9号20**室,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课程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莞市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案例二:东莞市东城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怡丰路1号8栋1**室,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课程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莞市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案例三:东莞市升*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光明路12号2栋5**室,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莞市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案例四:东莞市南城世*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景荣路9号1栋1**室,该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莞市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案例五:东莞市东城星*培训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长泰路东城段470号中信商业广场2栋3**室,该机构培训时间违反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莞市教育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
案例六:东莞百*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蓢基湖一路3号3**室,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金额超过5000元的课程费用,违规组织培训学员住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莞市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不得违规安排住宿并立即清退住宿的全部培训学员。
案例七:东莞市莞城凤*尔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市桥西正路3号2**室,该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莞市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东莞市教育局还称,接下来,东莞市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要求,持续跟进相关培训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并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加大对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的整治和曝光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全市校外培训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市教育局通报的七个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正是南都暗访的“闻优教育”“多维教育”“升学帮”“晓培优教育”“星火教育”“百川教育”“多维尔遇”等7家培训机构。7月24日,南方都市报将推出《东莞暑期学科培训乱象调查》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南方都市报东莞新闻部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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