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在心里七年的大石头,今天终于搬开了!”近日,在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随着三名继承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出卖人去世、继承人难聚齐的回迁安置房过户纠纷成功化解,原告李某多年的办证难题终于有了着落。
买了房、住了房,却办不了证
多年前,李某从张某处购买了一套回迁安置房屋。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李某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装修入住。但受回迁安置房产权登记政策所限,房屋一直未能办理初始登记,过户手续随之搁置。
谁料这一拖就是七年。待房屋终于具备办证条件时,李某满怀期待前去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却被告知:出卖人张某已经去世,过户须由其全部继承人共同配合办理。张某的继承人共三人——年迈的父亲和两个女儿,一个女儿常年定居国外无法回国,另一个女儿也身在外地。其实双方对买卖合同、房屋归属都没有任何争议,继承人也都认可这笔交易,可“回不全”三个字,硬生生把过户卡住了。人凑不齐,手续就办不了;手续办不了,证就下不来。无奈之下,李某只得诉至法院,请求三名继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
隔着山海,法官“跨国”搭起调解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本案并非传统意义上“你争我夺”的对抗性纠纷——双方对合同和房屋归属均无争议,症结只在于继承人分散海内外、难以齐聚配合过户。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程序周期长,判后“人到不齐”的实际难题依然难解。法官遂确立“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办案思路,力争一次性化解纠纷。
针对远在国外的继承人,法官克服时差障碍,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一次次耐心沟通,讲清继承人协助过户的法定义务,细致说明国内过户的具体流程,一点点打消对方顾虑;针对身在外地的女儿,法官积极协调其返乡时间,合理安排调解日程;针对年事已高的张父,法官多次上门走访,用大白话讲清法律关系,征得老人理解支持。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三名继承人全部到齐,与李某面对面坐到了一起。一份跨越山海的调解,让天各一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调解握手言和,过户之路就此打通
在法官主持下,三名继承人与李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配合李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继承人到期不履行配合义务,李某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无需继承人再到场即可径行办理过户。这意味着,无论远在海外还是身在外地,都不再是挡在办证路上的障碍——困扰李某多年的“死结”,在法律上被彻底解开。
一本房照,承载的是一个普通家庭对“家”的期盼;一次跨国调解,彰显的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本案是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面对继承人分散、跨境沟通不便等现实难题,办案法官没有机械办案、一判了之,而是以调解方式一揽子化解矛盾,并以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为当事人筑牢“后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跨越山海、抵达人心。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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