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秀英,今年四十六,在一家超市当理货员,每天跟白菜萝卜打交道,一个月挣三千来块钱。这辈子没什么大本事,但有一点我倒挺自豪的——我眼神好使,可该装瞎的时候,我能装得比真瞎子还真。
这事要从七年前说起。
那是二零一七年的夏天,我记得特别清楚,因为那天特别热,热得人恨不得扒层皮。我下了班一身汗地回到家,正准备去冲个凉,路过书房门口的时候,听见我老公周建国在里面打电话。本来我也没在意,他平时电话多了去了,我要是每个都听,那还不得累死。可那天不知怎么的,我偏偏停了一下,因为他说话的语气不一样,跟平时在电话里跟客户说话的那种公事公办的腔调完全不同,是那种压低了嗓子、软绵绵的、带着笑意的声音。
“嗯,我知道了,你乖,早点睡,别老熬夜,对皮肤不好。”
就这一句话,我站在书房门外,心像是被人猛地扔进了冰窖里,从头凉到脚。我跟周建国结婚快二十年了,他什么时候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过话?别说这种语气了,就连“你早点睡”这种话,他都多少年没跟我说过了。每天晚上他往床上一倒,呼噜打得震天响,哪管我睡不睡得着。
我当时就明白了。我没读过多少书,但我不傻。一个女人听到自己老公用这种语气跟别人说话,她要是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那她不是善良,是蠢。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周建国在旁边已经睡死过去了,鼾声均匀而响亮,偶尔还吧唧一下嘴,大概是做梦吃好东西呢。我侧过身看着他那张脸——双下巴,肥头大耳,头顶的头发这几年眼看着就稀疏了,脑门锃亮。说实话,这个男人早就不是我当年嫁的那个周建国了。当年他瘦得像根竹竿,穿什么衣服都跟挂在衣架上似的,可那时候他眼里有光,整个人充满了闯劲。现在他眼里的光早没了,只剩下精明和世故,还有那种发了财之后目中无人的傲慢。
我躺在那儿想了很多。说实话,第一反应当然是愤怒,是委屈,是恨不得立刻把他摇醒了问个清楚。可等这股劲儿过去之后,我冷静下来了。我这个人别的本事没有,但有一个优点——务实。务实到了让人看不起的地步,但我不在乎。
离婚?行啊,离了婚我怎么办?我都四十岁的人了,在超市搬了十几年的货,一个月挣那仨瓜俩枣的,离了婚我喝西北风去?儿子正在上高中,学费、补习班、以后上大学的钱、将来买房的首付,这些钱从哪来?就靠我这点工资?周建国虽然混蛋,但他有钱。他在县城开了两家建材店,一年挣个几十万不在话下。要是离了婚,这些钱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我想来想去,最后做了决定:装瞎。
对,就是装瞎。当作什么都没听见,当作什么都不知道。我倒要看看,他能折腾出什么花来。
说实话,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心里也不是滋味。哪个女人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看着自己老公在外面搞破鞋?那是往心口上捅刀子啊。可现实就是这样,捅一刀疼一会儿,但要是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那就是两败俱伤,最后吃亏的还是我这个没本事的黄脸婆。既然如此,那不如把这刀拔出来,假装伤口不存在,该干嘛干嘛。
从那以后,我开始有意识地留意周建国的一举一动。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该干嘛干嘛,在我面前装得人模狗样的。可一旦你开始留心,那些蛛丝马迹就全冒出来了,多得跟地上的芝麻似的,扫都扫不完。
他开始经常“加班”了。以前他的建材店五点半就关门了,他在店里跟人下下棋、喝喝茶,六点多也就回来了。可现在倒好,动不动就说店里忙,要加班,有时候晚上十点多才回来。回来之后倒头就睡,连句话都懒得跟我说。他的手机上多了一个密码锁,以前他连锁屏都不设的,现在恨不得把手机焊在裤腰带上,洗澡都得带进卫生间。身上偶尔会有香水味,淡淡的,但不是他平时用的那种。有次我洗衣服,在他衬衫领子上发现了一根长头发,棕色的,还带着卷。我这辈子都是黑直发,从来没染过没烫过,这根头发的主人显然不是我。
但这些我全当没看见。我把那根头发从衬衫上拈下来,扔进了垃圾桶,然后该洗衣服洗衣服,该做饭做饭。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两个月,我终于通过“侦查”——说白了就是趁他洗澡的时候偷看了他落在外面的旧手机——知道了那个女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她叫林晓雨,当时才二十五岁,比我小整整一轮还多。是周建国店里的会计,大专毕业,会计专业的,据说业务能力很强,把店里那堆乱七八糟的账整理得明明白白的。
知道这些之后,我的反应说实话挺奇怪的。不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而是一种……怎么说呢,一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周建国那种人,他找小三不是为了爱情,他就是那种典型的暴发户心态——有了几个臭钱就开始飘了,觉得家里的黄脸婆配不上他了,得找个年轻的、漂亮的、带出去有面子的。林晓雨正好符合条件,年轻,长得也不差,还能帮他管账,一举两得。多划算的买卖啊。
我见过林晓雨一次,是去店里给周建国送落在家里的手机。她坐在柜台后面,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扎着马尾辫,干干净净的,不是什么狐狸精的长相,反而有几分清秀和干练。看见我进来,她的眼神闪了一下,然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站起来客客气气地叫了一声“老板娘”。
那声“老板娘”叫得可真好听,又甜又自然,一点都不心虚。我心想,这姑娘不简单啊,年纪轻轻的,心理素质倒是挺好。我笑着冲她点了点头,放下手机就走了。走出店门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一眼,看见她正低头翻着账本,那认真劲儿,跟我年轻时候一模一样。
说实话,我当时心里头涌上来的不是恨,而是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这姑娘有文化,有能力,长得也不赖,怎么就瞎了眼看上我那个秃头老公了呢?她图啥?图他老?图他胖?图他睡觉打呼噜?想来想去,也只能是图他的钱了。想到这里,我心里反而舒坦了一点。图钱好啊,图钱就说明这段关系是交易,不是感情。交易总有结束的一天,感情就说不准了。
这事我谁也没告诉,就烂在自己肚子里。儿子上高中住校,一个月回来一次,我一个字都没跟他提。我妈那边更是只字未露,老太太嘴碎,告诉她就等于告诉了全世界。跟闺蜜我也没说,倒不是不信任,而是这种事说出来,别人表面同情你,背地里说不定怎么笑话你呢。我这辈子被人笑话够了,不想再添一笔。
我就这么一个人扛着,白天上班搬货,晚上回来做饭收拾屋子,日子照常过,一切都跟以前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我开始学会对自己好了。以前我省吃俭用,买个衣服都要等到打折,超过一百块就心疼半天。现在我想开了,周建国的钱我不花,自然有人替他花。既然林晓雨能花,我凭什么不能花?我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我花得理直气壮。
于是我开始给自己买衣服了,买好的,一件大衣八百多,搁以前我得心疼半个月,现在眼都不眨就刷卡了。我开始去美容院了,虽然舍不得办卡,但一个月去一次还是能负担得起的。我开始在吃的上面讲究了,以前买的都是菜市场收摊前的便宜菜,现在专挑新鲜的买,反正周建国每个月给的家用足够。
周建国对我这些变化好像也没什么意见,或者说他根本没注意到。他的心思早就不在我身上了,我穿新衣服也好,做了新发型也好,他从来不说一句好看还是不好看。有时候我故意在镜子前面转半天,他就坐在沙发上看手机,眼皮都不抬一下。那一刻我心里说不上是难过还是轻松。难过的是,做了快二十年夫妻,我在他眼里已经跟墙壁一样,存在但看不见。轻松的是,他越是这样,我花起钱来就越是心安理得。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第二年开春。周建国突然跟我说,想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我。我当时正在削苹果,听到这句话差点把手指头削下来一块。结婚快二十年,家里的钱从来都是各管各的,他每个月固定给我一笔家用,剩下的钱他自己攥着。现在突然说要把财政大权交给我?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问他怎么突然想起这茬了。他说最近店里生意越来越忙,账目乱得很,他一个人管不过来,想着以后每个月把赚的钱都转给我,由我来管。他说话的时候眼神躲躲闪闪的,不敢正眼看我。我当时就知道,这肯定不是他的主意。
果然,没过多久我就从侧面打听到了——这个“侧面”就是周建国那个藏不住事的表弟,喝了两杯酒就什么都说——是林晓雨的主意。林晓雨跟周建国说,他一个大男人管钱,钱都花不到刀刃上,不如把钱交给家里管。她还说,她在店里只负责记账,不沾钱,免得别人说闲话。
听到这番话的时候,我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叠衣服。我把周建国的一件衬衫叠得整整齐齐,放在膝盖上,心里头翻江倒海,脸上却平静如水。林晓雨这是在向我示好,或者说是试探。她想看看我会不会闹,会不会掀桌子。如果我不闹,那就等于默认了她的存在,以后的日子也就相安无事了。如果我闹了,撕破脸了,那周建国说不定就顺势跟我离婚,她正好上位。
她想得倒是挺美。
可我偏不按她的剧本走。
第二天周建国回家,我把一张银行卡拍在茶几上,说:“行,以后每个月把钱打到这张卡上,家里的开销我来管。”周建国明显松了一口气,连连点头说好好好。我看他那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心里冷笑了一声。
第一个月,卡里多了三万块钱。我盯着手机银行里的转账记录看了很久,心里盘算着,三万块差不多是周建国一个月收入的一半。按照他的性格,能拿出一半来交给我,说明另一半肯定在别的地方——很大概率是在林晓雨手里。这姑娘挺聪明的,知道不能一个人独吞,得先喂饱了我这个正宫娘娘,免得我闹起来大家都难堪。
说实话,三万块钱到手的那一刻,我心里反而舒坦了。以前周建国的钱我摸都摸不着,现在好歹每个月能看到实实在在的数字。这些钱我该花花,该存存,给自己存点私房钱,给儿子攒点学费,总比让林晓雨一个人全花了强。
接下来的半年里,每个月三万准时到账,一天不差。我开始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周末跟朋友逛逛街,偶尔去做个美容。周建国还是经常“加班”,我装作不知道,该干嘛干嘛。有时候他回来得晚,我还给他留饭,放在锅里热着,跟以前一模一样。
说实话,这种日子过久了,人会变得麻木。一开始那点伤心和愤怒,慢慢被柴米油盐稀释了,被每月准时到账的三万块钱冲淡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周建国不在家的时候,我一个人反而自在,想看电视看电视,想早睡早睡,没人打呼噜吵我,没人在我耳边唠叨。
事情的进一步发展是在第三年。周建国回家的时候,突然跟我说林晓雨辞职了,自己在外面开了个财务公司。我当时正在择菜,听到这话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林晓雨辞职了?那她跟周建国的关系是断了还是转到地下了?我脑子飞快地转了转,然后“哦”了一声,继续择我的菜。
周建国以为我不认识林晓雨是谁,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反应,看我没有追问,又松了一口气。他把一张银行卡推到我面前,说以后每个月往这张卡里打钱,由我来管理。我拿起卡看了看,随口问了一句,每个月打多少?他犹豫了一下,说六万。
六万。比之前翻了一倍。我握着那张卡,心里头百感交集。林晓雨这姑娘,看来是真有本事。她开了公司,把周建国的财务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了。而且她还主动把钱交到我手里——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认可我是这个家的女主人,至少表面上是。她在向我传递一个信号:我不会威胁你的位置,我只想安安稳稳地挣我的钱。
说实话,那一刻我对林晓雨的感觉又复杂了几分。你说她是小三吧,她确实是,破坏别人家庭,搁在道德的天平上怎么称都不占理。可你说她坏吧,她又没那么坏。换了别的女人,早就想着怎么上位了,她倒好,主动帮周建国把钱交到我手里,让我这个原配的地位坐得更稳了。她图什么呢?图周建国这个人?我觉得不像。她一个年轻姑娘,有学历有能力,找个同龄的单身小伙子多好,何必吊在一个中年已婚男人身上?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图的是一个平台,一个机会。周建国给了她施展才华的空间,让她从一个小会计变成了自己开公司的老板。而作为回报,她把周建国的生意做得更大了,也让我这个原配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这么一想,我心里头的恨意又淡了几分。人嘛,都是现实的。我一个超市理货员,凭什么跟一个会做账、会经营的女大学生争?我争得过吗?既然争不过,那不如认清现实,能捞多少捞多少。每月六万块钱,一年就是七十二万,再加上逢年过节周建国额外给的红包,一年下来七八十万是有的。这些钱我一半存起来,一半花在自己和儿子身上,日子过得比以前体面多了。
儿子上大学那年,我给他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四十万。周建国知道了之后,二话没说又给我转了二十万,说是给我花的。收到转账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事肯定是林晓雨让他干的。周建国这个人我太了解了,抠门得很,以前给儿子买个手机都磨叽半天,现在一下子转二十万,不是有人在后面推着,他能这么大方?
那段时间其实我也在留意周建国的变化。说实话,自从他跟林晓雨在一起之后,整个人反而比以前更顺眼了。以前他邋里邋遢的,胡子三天不刮,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穿衣服也随便,整个一暴发户的土气。现在倒好,头发定期修剪,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衣服也搭配得体面了不少。偶尔还会喷点古龙水,一闻就知道不是便宜货。以前他在家里动不动就发脾气,生意上的不顺心都往我身上撒,现在脾气好了很多,对我虽然算不上温柔体贴,但至少不再凶我了。
我知道,这些改变都是林晓雨的功劳。是她把周建国“调教”得更像个人样了。说起来讽刺,我作为老婆教了他二十年没教会的东西,一个小三只用了几年就全教会了。一开始想到这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可后来转念一想,她教就教吧,受益的是我。周建国脾气好了,我在家里也舒服了。他穿得体面了,走出去别人也会说陈秀英的老公有派头。不管怎么说,名义上我还是他的妻子,他给我长脸,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有一天晚上,周建国喝了酒回来,躺在我旁边,突然拉着我的手说了一句含含糊糊的话:“秀英,这些年辛苦你了。”
我已经很多年没听过他说这种话了。黑暗中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心里头涌上来的不是感动,而是一种苦涩的讥讽。他之所以突然“懂事”了,大概是林晓雨教他的吧——要对老婆好一点,这样家里才安稳,后院不起火,前面的日子才好过。这些做人的道理,我跟他过了二十年他都没学会,现在倒让一个小三教会了。
但我还是握了握他的手,说了句“睡吧”。不是原谅他了,而是懒得计较了。人到中年,最大的感悟就是,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尤其是婚姻。年少的爱情早就磨成了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剩下的就是搭伙过日子,互相给个体面。他给了我体面,我也给他体面,这场婚姻就算是维持住了。
到了第四年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跟林晓雨之间那种微妙的平衡又往前推进了一步。那天周建国突发阑尾炎,疼得满头大汗,我赶紧开车送他去医院。手术签字的时候,医生说让家属签字,我正要签,突然林晓雨也赶到了医院。
那是我第二次见她,距离第一次在店里见面已经过去了四年。她变化挺大的,褪去了当年的青涩,多了几分成熟女人的从容。穿着一件驼色的风衣,头发还是扎着马尾,但气质完全不一样了。她看见我站在签字台前,脚步明显顿了一下,然后有些尴尬地站在了几步远的地方。
我和她对视了一眼,那一秒钟的对视里,包含了太多只有我们两个才懂的内容。然后我低下头,继续签我的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签完字,她默默地退到了一边,我坐在手术室外面等着,她也没走,就站在走廊另一头。
手术做完之后,医生说一切顺利。周建国被推出来的时候还在麻药劲儿里,迷迷糊糊地喊着什么。我凑近一听,他喊的是“晓雨”。那一刻,站在旁边的护士看了看我,眼神里带着一丝同情。她们大概以为我听不出来这个名字是谁。
我心里头当然不是滋味,但我没有表现出来。我只是平静地跟护士交代了几句术后注意事项,然后转身走了。路过走廊尽头的时候,我经过林晓雨身边,脚步顿了一下。她抬起头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解释什么,但终究没开口。
“照顾好他。”我说了这四个字,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说实话,我说这四个字的时候,心里出乎意料地平静,甚至有一点真诚在里面。不是因为我大度,而是因为我知道,周建国现在不能没有人照顾,而让我天天在医院里守着他,我得上班,我得顾家,我也分身乏术。既然林晓雨愿意来,那就让她来吧。她对周建国好不好,跟我已经没有太大关系了,只要周建国每个月的钱按时到账就行。
周建国出院之后,对我比以前更好了。大概是林晓雨跟他说了什么,又或者是他心里有愧,反正他开始主动给我买礼物——虽然品味一如既往地差,买的衣服不是颜色不对就是尺码不对,但好歹是有心了。他还提出要带我去旅游,说结婚这么多年都没好好出去玩过。我答应了,跟他去了趟云南,在丽江古城里转悠的时候,他突然牵了我的手。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他牵过手了,那只手又肥又厚,手心全是汗,握着一点都不舒服。但我没有抽开,就那么让他牵着,在古城的石板路上慢悠悠地走。
那个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林晓雨的存在,不仅没有破坏我的婚姻,反而让我的婚姻更稳定了。这个想法说出来可能很多人不理解,甚至觉得我是在自欺欺人,可事实就是如此。周建国需要一个能干的、年轻的、能在事业上帮他的女人,而林晓雨正好满足了这个需求。林晓雨需要的是一个平台、一个跳板、一个能让她施展才华的机会,而周建国给了她这些。我需要的是稳定的经济来源、一个体面的家庭、一个能给我儿子买房交学费的父亲,而这些,周建国和林晓雨都给了我。
我们三个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诡异的、微妙的、但谁都不愿意打破的平衡。我管着家,管着钱;林晓雨管着公司,管着周建国;周建国在中间,享受着齐人之福,也维系着这个脆弱的三角结构。在外人看来,我是被蒙在鼓里的傻老婆,周建国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成功人士,林晓雨是见不得光的第三者。可只有我们自己心里清楚,事情没那么简单。
这些年下来,我手里已经攒了将近三百万了。三百万是什么概念?我在超市当理货员,一个月三千多块,不吃不喝干一辈子也攒不到三百万。可现在,我的银行卡里有整整三百万。这些钱是周建国每个月转给我的,是逢年过节的红包,是各种名目的“家用”。这些钱里,有周建国赚的,也有林晓雨帮他赚的。说起来讽刺,我这个原配,花的钱里有一部分是老公的小三帮忙赚来的。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端着茶杯,看着窗外的夜色,会想起很多事。想起当年嫁给周建国的时候,他一无所有,我们挤在一间租来的小平房里,冬天漏风夏天漏雨,穷得连米都买不起。想起这些年我陪着他在建材市场里摸爬滚打,从一个路边摊做到两家店面,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想起我知道真相的那个夏夜,我站在书房门外,听着他用那种温柔的语气跟另一个女人说话时,那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冰冷。
我会想,如果当年我闹了,会怎样?如果当年我跟周建国撕破脸了,会怎样?如果我跟那些发现老公出轨就歇斯底里的女人一样,冲到店里指着林晓雨的鼻子骂狐狸精,会怎样?很可能的结果是,周建国面子挂不住,索性跟我离了婚,把林晓雨扶正。我分到一套房子,几十万的补偿金,从此跟他一刀两断。儿子判给我,我用那点可怜的工资养着他,省吃俭用供他上学,过着紧巴巴的日子。而林晓雨和周建国过着他们的新生活,说不定还觉得摆脱了一个累赘。
可我没有。我选择了忍。这一忍就是七年。七年里,我看着他跟另一个女人亲密无间,看着他把本该属于我的温柔给了别人,看着他在两个女人之间游刃有余。七年里,我忍受了多少个独自一人的夜晚,忍受了多少次他在梦里喊别人名字的刺痛,忍受了多少回外人看我时那种同情又带着嘲讽的目光。
但我也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三百万的积蓄,一套写在我名下的房子,一辆不算贵但够用的车,还有一个虽然不爱我但至少不再凶我的丈夫。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在省城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对象也谈好了,准备明年结婚。等儿子成了家,我这一生最大的心愿就算是了了。
现在周建国每个月往我卡里打九万块钱。九万块,一分不少,按时到账。林晓雨的财务公司越做越大,不仅管着周建国建材店的账,还接了好几个外面的客户。她把周建国的建材店从县城开到了市区,从两家扩展到了五家,生意越做越红火。而周建国也舍得给我花钱了,大概是心里有愧,或者是为了维持体面,反正每个月按时打钱,从来不拖不欠。
九万块啊。我身边那些姐妹,老公倒是老老实实的,可一个月能给家里交五千块钱都算是有本事的了。她们的丈夫每天下班回家,往沙发上一瘫,啥也不干,不是刷手机就是打游戏,连个灯泡都不会换。周末让陪着去趟超市都不情不愿,整个人一副谁欠他二百万的样子。她们抱怨公婆难伺候,抱怨孩子不听话,抱怨柴米油盐涨价,抱怨老公不顾家。每次听她们吐槽,我就笑笑不说话。我心里想,你们的老公虽然穷,但好歹人是你的。我的老公有钱,但人只有一小半是我的。哪个更惨?我也说不上来。
但有一点我比她们强——我有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当我用周建国给的钱给儿子付了婚房的首付时,当我能眉头都不皱一下地给儿子买一辆二十多万的车时,当我能每年过年回娘家提着大包小包底气十足时,我就觉得,这七年的忍,值了。
林晓雨越能干,我越高兴。她把公司做得越大,周建国赚的钱就越多,我每个月收到的钱就越多。她就像是我不用发工资的员工,兢兢业业地替我打理着周建国的生意,让我能坐享其成。听起来是不是很讽刺?一个小三,拼死拼活地为原配打工。但这还真就是事实。
前几天周建国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件羊绒大衣给我,说是林晓雨在商场看到觉得适合我,让他带回来的。我接过来的时候手都没抖一下,说了声谢谢。等周建国去洗澡了,我把大衣展开,摸了摸料子,确实好,柔软细腻,垂坠感极佳,吊牌上面的价格标签还没摘,一万两千八。我穿上试了试,对着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是一个四十六岁的中年女人,皮肤还算白,但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嘴角也开始往下耷拉了,身材保持得还算可以,但毕竟不年轻了。穿着这件一万多块的羊绒大衣,说实话,挺合身的,颜色也衬我。
我盯着镜子里那个女人看了很久,突然觉得她既熟悉又陌生。她是陈秀英,但好像又不完全是。她曾经是那个会因为老公一句重话就哭半天的懦弱女人,也是那个能在老公有小三之后照样面不改色的狠角色。她曾经把所有的幸福都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现在她学会了把幸福攥在自己手里——或者说,是攥在自己的银行卡里。
有时候我也想,林晓雨图什么呢?她今年也三十出头了,最好的年华都耗在了周建国身上。她不想结婚吗?不想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家庭吗?周建国不可能娶她,这一点她心里应该比谁都清楚。也许她压根就不想结婚,也许她跟我一样,只是想过得好一点,体面一点,不用看人脸色过日子。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跟林晓雨其实是一类人——都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学会了妥协和忍耐的女人。只不过我们的位置不同罢了。
我曾经恨过她吗?说句实话,恨过。最开始那两年,我恨不得撕了她的脸。每次看到周建国鬼鬼祟祟地发短信,每次闻到周建国衣服上陌生的香水味,我都恨不得冲到林晓雨面前,把她骂个狗血淋头,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不要脸的小三。可那股恨意,随着每个月银行卡里数字的增长,慢慢地被稀释了,被冲淡了,被现实磨平了。到后来,我甚至对她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激之情。感激她把周建国管得服服帖帖,感激她帮我老公赚了那么多钱,感激她从来没有试图挑战我的位置,感激她甚至还帮我挑了件大衣。
是不是很可悲?一个原配,居然感激小三。可现实就是这么可笑,活到我这个岁数你就会明白,人生不是电视剧,没有那么多的非黑即白。有些时候,你最该恨的人,反而帮了你最大的忙。而你最该爱的人,伤你却最深。
我知道有人会骂我没有骨气,骂我给女人丢脸,说我应该立刻离婚,一分钱不要,净身出户才叫有志气。可我想问问那些人,净身出户之后呢?我拿什么养活自己?拿什么给儿子交学费买房子?志气能当饭吃吗?尊严能当首付吗?不能。在这些实际的问题面前,志气和尊严都是奢侈品,我消费不起。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没什么文化,没什么本事,只想把日子过好,让儿子有个好的将来。如果我做到了这些,那我觉得,我就是赢家,不管别人怎么看我。
儿子前些天打电话回来,兴高采烈地说他女朋友家里同意婚事了,过了年就订婚。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妈,这些年辛苦您了,以后我来养您。”我笑着骂他傻孩子,你把你那小家顾好就行了,妈还年轻,不用你管。挂了电话,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突然觉得很满足。
是啊,儿子长大了,马上要成家了。他在省城有份不错的工作,有房子,有车子,马上有妻子。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充满了希望。而我呢,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我不后悔。我用自己的方式守住了这个家,守住了我儿子的未来,也守住了我自己的后半生。
周建国的电话打过来了,问我晚上想吃什么,他回来的时候顺路带。我说随便,你看着买吧。他说行,然后顿了一下,又说了一句:“秀英,这些年……谢谢你。”
我握着手机,听着这个跟我过了二十多年日子的男人的声音,心里头没有波澜,也没有感动,只是平静地说了句:“行了,快回来吧,挂了。”
窗外华灯初上,这座小县城沉浸在暮色之中,街道上人来人往的,都是下班回家的人。家家户户亮起了灯,窗户里透出温暖的黄色光芒。我把那件羊绒大衣挂进衣柜里,然后去厨房准备晚饭。择菜的时候,楼下的邻居家飘来一股红烧肉的香味,勾起了我的食欲。
我想,明天周末,去菜市场买点五花肉,给周建国炖一锅红烧肉吧。虽然他这个人有很多毛病,但好歹他爱吃我做的菜,这点倒是从来没变过。冰箱里的鸡蛋快没了,也顺便买两斤。对了,要不要给林晓雨也送一碗呢?上次她托周建国带的茶叶我喝了,味道不错,算是还个人情吧。反正她好这口,听周建国说过。
我站在厨房里,手里拿着一把芹菜,看着窗外沉下去的夜色,突然笑了。这个家,里里外外,上上下下,说到底还不是我当家做主。周建国在外面再怎么风光,回到这个家里,吃的是我做的饭,穿的是我洗的衣。林晓雨再怎么年轻能干,她永远也只能站在阴影里,永远见不得光。而我,虽然失去了丈夫的爱,却得到了一切实实在在的东西。
这买卖,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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