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本文为虚构故事,请读者朋友注意辨别,理智思考。
刚进门,岳母就嫌我倒茶慢,当众给了我一耳光,我没说话,反手将桌上的茶水全泼在了她女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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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岳母那巴掌扇过来的时候,我正端着刚沏好的龙井。
茶叶是明前的,水是八十五度,我掐着秒表泡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啪。
左脸火辣辣地疼,茶盘晃了一下,半杯茶水溅在我手背上。
“你看看几点了?让你倒杯茶磨磨蹭蹭的,我们家不养废物。”
客厅里坐着十二个人。岳父低着脑袋翻手机,小舅子翘着二郎腿冲我冷笑,两个姨妈交头接耳,姨父们假装在看电视。所有人都在,唯独林晓不在。
她应该在二楼化妆。
我没说话。
把茶盘放稳,端起那壶还剩大半的茶水。
手腕一翻。
金黄的茶汤划出一道弧线,准确无误地浇在林晓刚走下楼梯的白色连衣裙上。
从胸口到裙摆,湿透。
客厅瞬间安静。
林晓站在楼梯最后一阶,低头看着自己身上冒着热气的茶叶,整个人僵在那里。龙井的叶片粘在她锁骨上,茶水顺着腰线往下淌,在羊毛地毯上洇出一小块深色。
岳母的嘴巴张开,没合上。
“你疯了?”小舅子第一个站起来。
我把空茶壶放回托盘,活动了一下发麻的左脸。
“她裙子脏了,”我说,“去换一件吧。”
林晓抬起头看我。
她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惊讶,只有一种我见过很多次的东西——熟悉到让人后背发凉的那种平静。
“周深,”她说,“你手抖了。”
我没接话。
岳母终于回过神,手指头几乎戳到我鼻尖上:“你给我滚!现在就滚!我们林家的门你永远别想再进!”
我点点头,转身往门口走。
身后炸开了锅。姨妈在尖叫,姨父在劝架,小舅子喊着要报警。岳父终于抬起头,说了今晚第一句话:“让他走。”
我拉开大门。
初秋的夜风灌进来,吹得我衬衫领口翻动。
身后传来林晓的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清了。
“妈,”她说,“他刚才倒茶的时候,用的是左手。”
门在我身后关上。
我站在别墅门廊下,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十一点四十七分。
距离林晓父亲留给我的那个信封上写的日期,还有十三分钟。
我沿着小区的柏油路往外走,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左脸还在疼,岳母手上那枚翡翠戒指蹭破了我颧骨上一小块皮,血已经干了。
手机震了一下。
林晓发来的消息:你去哪。
我没回。
又震一下:我爸的东西,你拿了。
我停下脚步。
那个信封我确实拿了。三天前林晓的父亲林建国单独约我喝茶,在市中心那家他常去的茶馆。老爷子肺癌晚期,说话带着喘,把一个牛皮纸信封推到我面前。
“小周,”他说,“这东西你收好。等我走了,再打开。”
我问他是什么。
他笑了笑,说:“保命的东西。”
我当时没多想。林建国做生意一辈子,在江城也算有头有脸,他嘴里说的“保命”大概是什么商业机密之类的。我把信封夹在一本旧书里,塞进了书架最顶层。
现在想想,他说的可能不是生意。
手机又震:周深,我劝你回来。有些事你不知道。
我直接关了机。
走出小区大门,我打了辆车。司机问我去哪,我报了城南那家二十四小时快餐店。
车开出去两条街,我从后视镜里看见一辆黑色轿车跟了上来。
不是林家的车。
林家开的是白色宝马和银色奔驰。
这辆车我没见过。
司机在哼歌,完全没注意后面。我让他在前面路口拐弯,然后第二个路口再拐,第三个路口再拐。
黑色轿车始终跟着。
“师傅,”我说,“靠边停一下。”
车停在路边,我付了钱下车。黑色轿车在五十米外也停了下来,没熄火。
我站在路灯下,看着那辆车。
车窗摇下来一条缝,里面的人没露脸,只伸出一只手,冲我招了招。
示意我过去。
我站在原地没动。手伸进口袋,摸到林建国那个信封的边角。我本来打算吃完饭再看,现在看来等不到那时候了。
黑色轿车的车门开了。
下来一个人。
五十岁上下,穿灰色夹克,寸头,左边眉骨上有一道旧疤。他冲我走过来,步子不快不慢,皮鞋踩在人行道上发出均匀的声响。
“周深?”他问。
“你谁。”
他笑了一下,从夹克内袋掏出一个证件夹,翻开冲我亮了亮。
上面有国徽。
“林建国生前跟我们有过接触,”他说,“他交代过,如果他走了,有些东西要交到你手上。但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我没说话。
“你今天晚上,”他盯着我的眼睛,“为什么要往林晓身上泼茶?”
夜风吹过来,我左脸的伤口又疼了一下。
“因为她不是人。”我说。
灰夹克的笑容消失了。
他沉默了三秒,把证件收回口袋。
“上车,”他说,“我们换个地方谈。你岳母那一巴掌,只是个开始。”
我站着没动。
“林建国跟你说过什么?”他问。
“他让我等他走了再打开信封。”
灰夹克点点头:“那你现在可以打开了。看完之后,你再决定要不要上车。”
我站在路灯底下拆信封的时候,手不抖。
但心跳得很快。
里面只有一张纸,对折了两次。我打开来,上面是林建国的笔迹,潦草得很,跟平时他写支票那种工整完全不一样。
就一句话。
“周深,她们不是人。你跑。”
我把纸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小字。
“她们吃人。快跑。”
灰夹克靠在车门上点了根烟,烟雾被风吹散。
“看完了?”他问。
我把纸折好放回信封,看着他。
“你们什么时候盯上林家的?”
灰夹克吐了口烟:“三年了。林建国是我们第一个线人,但两个月前他跟我们断了联系,再找到他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他为什么没跑?”
“跑不了。”灰夹克弹了弹烟灰,“她们有办法让你走不出这个城市。林建国试过两次,两次都在高速路口被截回来。第三次他没试,他知道没用。”
我回头看了一眼来路。
路灯亮着,柏油路空荡荡的,那辆黑色轿车停在原地。
“你刚才说,”我转回脸,“岳母那一巴掌只是个开始。”
灰夹克把烟掐灭:“你今晚回去,还能活着吃早饭。你不回去,明天早上新闻里会多一具无名男尸,死因是心脏病突发。”
“你怎么知道她们现在不会动手?”
“她们在等你回去。”灰夹克拉开车门,“你泼了林晓一身茶,按她们的规矩,你得回去给个说法。这是她们要的脸面。”
“我要是不回呢?”
灰夹克看了我一眼:“那你现在就可以试试,看能不能走出这条街。”
我站在原地。
风吹得他夹克下摆翻动,路灯把他眉骨上的疤照得很清楚。
“上车吧,”他说,“路上跟你说。”
我拉开后座车门坐进去。
车里有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座椅是真皮的,但旧了。
灰夹克钻进驾驶座,发动车子。
“去哪?”
“安全屋。”
车拐过路口的时候,我从后视镜里看见,刚才那栋别墅的二楼窗口,亮着一盏灯。
林晓的房间。
她应该已经换完衣服了。
灰夹克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你跟她结婚三年,真的一点没发现?”
我没回答。
但我想起一件事。
三个月前,林晓夜里发过一次高烧。我摸她额头的时候,她一把攥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离谱,我腕骨差点被她捏裂。
她睁开眼睛,瞳孔在月光底下是竖的。
就那么一瞬。
第二天她烧退了,问我手腕怎么青了一块,我说不小心撞的。
她没追问。
但那天之后,我睡觉开始锁门。
车子在江城夜晚的街道上穿行,灰夹克开得不快不慢,像是在确认有没有人跟着。
“你们那边,”我说,“还有多少人?”
“连我三个。”
“三个?”
“原来是六个。”灰夹克声音很平,“另外三个,都死在林家手里。”
我往后靠进座椅。
车窗外霓虹灯闪过,光打在我脸上忽明忽暗。
“她们到底是什么?”
灰夹克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打算回答。
车拐进一条小巷停稳。
他熄了火,转过头看着我。
“你岳母今年六十二,你见过她老过吗?”
我愣了一下。
林晓的母亲,周秀兰。
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她,她六十二。三年过去了,她还是六十二岁的样子,头发没多一根白的,脸上没多一道皱纹。
我以为是保养得好。
灰夹克推开车门:“下来吧。到了。”
我跟着他下车。
巷子尽头是一栋老居民楼,六层,没电梯。灰夹克走在前面,脚步声在楼道里回响。
爬到四楼,他掏钥匙开门。
屋里不大,两室一厅,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客厅茶几上摆着三台显示器,屏幕上是监控画面,角度都不一样。
“这是林家别墅的,”灰夹克指了一下最左边那台,“我们装了两个针孔,一个在客厅,一个在书房。”
我在沙发上坐下。
显示器上,别墅客厅的画面很清晰。岳母坐在沙发上,两个姨妈坐在旁边,小舅子在来回走,岳父还是那副低着脑袋的样子。
唯独没有林晓。
“她不在客厅。”我说。
灰夹克凑过来看了一眼:“正常。她可能在楼上。”
他拉了一把椅子坐下来,看着我。
“说正事。林建国给你的那封信,除了那句‘她们吃人’,还有什么?”
“没了。”
灰夹克皱了下眉:“他没跟你提过‘换皮’的事?”
“什么换皮。”
灰夹克站起来,走到里屋,拿了个文件夹出来。翻开,里面夹着几张照片。
他把照片推到我面前。
第一张是一具女尸,浑身皮肤皱得像泡了太久的水,嘴巴大张着,眼窝深陷,但五官轮廓依稀能辨认出来。
像林晓。
“这是去年在城郊垃圾站发现的,”灰夹克说,“身份查不到,指纹对不上任何库。但法医说了一句话。”
他翻到第二张照片。
是同一具女尸的特写。
“她的骨骼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岁。”灰夹克指着照片,“但皮肤状态,像八十岁。”
我盯着照片没说话。
“林建国跟我们说过一个词,”灰夹克的声音压得很低,“叫‘蜕’。”
房间里安静得能听见那三台显示器发出的嗡嗡声。
“每隔一段时间,她们需要换一次皮,”灰夹克说,“旧皮会脱落,新皮长出来。这个过程需要大量养分,而养分的主要来源——”
他停下来,看着我。
“是活人的血肉。”
我胃里翻了一下。
“那你应该抓她们。”我说。
灰夹克摇摇头:“没有确凿证据。林家处理得很干净,每一具‘旧皮’都被扔在找不到源头的地方。我们跟了三年,没拿到任何可以直接定罪的物证。”
“那你们要我做什么?”
灰夹克直视着我。
“林建国说过,他女儿身上有一道疤。左肩胛骨下面,小时候摔的。如果哪天你能亲眼看见林晓的旧皮脱落……”
他停顿了一下。
“拍了它。”
我坐在沙发上。
显示器上,别墅客厅的画面还在更新。岳母端着杯茶在喝,小舅子瘫在沙发上玩手机,一切正常得让人想吐。
“她们为什么还不动手?”我问。
“等你回去。”灰夹克说,“她们讲究程序。你今晚当众泼了林晓一身茶,等于在所有人面前打了她的脸。按她们的规矩,你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当面道歉,否则——”
“否则什么?”
“否则她们就有理由对你做任何事。”
我笑了一下。
“所以要活命,我得自己走回去,给她们跪下认错?”
灰夹克看着我:“你还有时间。明天晚上八点之前,你只要出现在林家客厅里,说一句‘我错了’,这事就能拖一阵子。”
“拖一阵子?”
“拖到我们找到证据。”
我靠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小块水渍,形状像一张人脸。
我忽然想起三个月前那个晚上。
林晓攥着我手腕的时候,她指甲掐进我肉里,疼得我差点叫出声。我用力掰她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的。
第二天她手腕上什么痕迹都没有。
我那五根手指印,她一根都没留。
但她胳膊上有一道疤,左肩胛骨下面,月牙形,硬币大小。
林建国说过那是她小时候摔的。
但那个疤的位置和形状,跟我刚才看的照片上那具女尸左肩的一处痕迹,一模一样。
“我去。”我说。
灰夹克愣了一下。
“我回去。”
“你疯了?”灰夹克站起来,“你现在回去等于送死。”
“你不是要我拍那道疤吗?”我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子,“我不回去,怎么拍?”
灰夹克盯着我看了很久。
“你是认真的?”
“我老婆不是人,”我说,“但我丈人临死前给我留了信。他让我跑,我没跑。他既然选了做你们的线人,那他知道的肯定不止这些。”
我拿起茶几上那个文件夹。
“他有没有提过,关于林家财产的归属?”
灰夹克的表情变了。
“你怎么知道的?”
“林建国三个月前改了遗嘱,”我说,“他把名下所有资产,包括那栋别墅,都留给了我。林晓分文没有。”
灰夹克没有说话。
“一个当爹的,”我翻着照片,“把全部家产留给女婿,不给亲生女儿。你猜,他到底想干什么?”
灰夹克慢慢坐下来。
“他想让你留在那栋房子里。”他说。
“对。”我把文件夹合上,“他想让我留下来,亲眼看着她们蜕皮。”
显示器里,别墅客厅的灯突然全灭了。
灰夹克猛地转头盯着屏幕。
画面变成一片漆黑,只有夜视模式下的灰绿色轮廓。
三台显示器同时黑屏。
“针孔被拔了。”灰夹克的声音绷紧了。
然后他身后的门。
响了。
敲门声很轻,很规律,三下。
灰夹克的手已经摸到腰后。
我盯着那扇门。
门外传来一个声音,不大,但我听得很清楚。
是林晓。
“周深,”她说,“你在里面吧。妈让我来接你回家。”
灰夹克拔出了枪。
我站起来,走到门口,把手搭在门把上。
灰夹克冲我摇头,用口型说:别开。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然后拧开了门。
林晓站在楼道里,穿了一件高领毛衣,长头发披在肩上,脸上什么妆都没化。
她看着我,笑了一下。
“脸还疼吗?”
我没说话。
她伸出手,拇指轻轻擦了一下我颧骨上那道伤口。
“妈下手重了,”她说,“回去吧,我给你煮个鸡蛋敷一下。”
她的手指很凉。
我低头看了一眼她左肩的位置。
高领毛衣遮得严严实实。
“走吧。”我说。
林晓转身往楼下走,高跟鞋在水泥台阶上哒哒响。
我跟着她往下走。
走到三楼拐角的时候,我回头望了一眼。
灰夹克站在门口,举着枪对准林晓的背影。
但他没开。
我转回头,跟着林晓走出了居民楼。
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
林晓没打伞,走到巷口一辆白色宝马旁边,拉开副驾车门。
“上车吧。”
我坐进去。
车里有淡淡的香水味,是她一直用的那款。
林晓绕到驾驶座坐下,发动车子。
雨刮器刮了两下,挡风玻璃上的水痕被抹开。
“你今晚去哪了?”她问,语气很平淡,像是在问晚饭吃什么。
“随便逛逛。”
“逛到那栋楼里去了?”
我没回答。
林晓把车开出巷子,雨越下越大,雨刮器频率调到了最快。
“周深,”她看着前方,“我爸给你的信,你看了吧。”
“看了。”
“那你应该知道,你跑不掉。”
我转过头看着她。
她的侧脸在路灯的光里忽明忽暗,嘴唇微微抿着。
“我为什么要跑?”我说。
林晓转头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很短,但我捕捉到了她瞳孔里一闪而过的东西。
三个月前那个晚上我看见的东西。
竖的。
“你胆子挺大。”她说。
“跟你结婚三年,”我说,“我胆子一直不小。”
林晓没再说话。
车在雨夜里开了二十分钟,拐进别墅区的铁门,停在车库门口。
她熄了火,没有立刻下车。
“周深,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你。”
“你说。”
她转过头,看着我。
“我爸那封信,”她说,“是去年写的。”
我握着车门把手的手顿住了。
“去年?”我问。
“对。”林晓笑了一下,“他去年就想让你跑。但他没发出去,因为他发现了一件事。”
“什么事。”
林晓凑近了一点。
雨打在车顶上,噼里啪啦的。
她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
“他写那封信的时候,已经不是我爸了。”
我全身的汗毛竖了起来。
林晓退回去,重新坐正,拉开车门。
“走吧,”她说,“妈等你道歉等了三个小时了。”
她下了车,绕过车头,往别墅大门走去。
我坐在副驾上,手指攥着安全带。
她刚才那句话在我脑子里转了三圈。
“他写那封信的时候,已经不是我爸了。”
那封信上的笔迹。
潦草。跟林建国平时写支票的工整完全不一样。
我以为是因为他着急。
但如果,那根本不是他写的呢?
我推开车门,雨水砸在脸上,凉得我一激灵。
别墅大门的灯亮着。
林晓站在门口等我,毛衣被雨水洇湿了一片。
“进来啊,”她说,“一家人都等着呢。”
我踩过草坪,雨水浸透了我的鞋袜。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停了一步。
林晓侧身让我进去,手搭在门把上,指甲上涂着暗红色的甲油。
我跨过门槛。
客厅里灯火通明。
岳母坐在主位上,手里端着一杯新沏的茶。两个姨妈坐在左右,小舅子靠在沙发扶手上,岳父还是那副低着头的样子。
所有人都在。
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
茶几上摆着九只茶杯。
八个大人,加我,应该是九个人。
可地上只有八双拖鞋。
少了林晓那一双。
我还没想明白,岳母已经开口了:“跪下。”
客厅里安静得很。
所有人都在看我。
我站在原地,看了一眼林晓。
她站在我身后,把大门关上了。
咔嗒一声,锁舌归位。
“妈让你跪下,”她说,“你就跪吧。”
我看着岳母手里那杯茶。
和她脸上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然后我做了一件事。
我掏出手机,打开了录像。
举起来,对准客厅里所有人。
“各位,”我说,“在你们吃我之前,我能先问个问题吗?”
岳母的笑容僵了一下。
“林建国到底在哪?”我举着手机,镜头扫过每个人的脸,“去年写那封信的人,到底是谁?”
客厅里的空气好像凝固了。
小舅子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那种吊儿郎当的表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从没见过的阴冷。
“姐夫,”他说,“你非要这么问吗?”
“非要。”
岳母慢慢把那杯茶放回茶几上。
茶水在杯子里晃了一下,没洒出来。
“周深,”她的声音忽然变了,变得很沉,像是喉咙里含着一块石头,“你打开那封信的时候,有没有闻到一股味道?”
我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
“什么味道?”
“桂花香。”岳母笑了一下,“林建国泡茶喜欢放桂花,泡了几十年了。他写的每张纸上,都有那股味。”
她指了指我口袋里的信封。
“你那张纸上,有吗?”
我站在原地。
雨还在下,打在窗户上沙沙响。
我闻过那张纸。
什么味道都没有。
“所以呢?”我问。
岳母站起来。
她站起来的时候,身上的骨骼好像响了一下,咔吧一声,像是关节在重新归位。
“所以那封信,”她说,“是我写的。”
她往前迈了一步。
“林建国去年就已经没了。我把他吃了。他的皮,现在还穿在我身上。”
客厅里一片死寂。
我举着手机,镜头对准她的脸。
“那今晚的岳母,”我说,“是谁?”
岳母脸上的笑容扩大了。
那个笑容超出了人类面部肌肉的正常活动范围,嘴角几乎咧到了耳根。
“你觉得呢?”她说。
然后客厅的灯灭了。
只剩我手机屏幕的光,惨白地照在每个人的脸上。
那些脸。
都在笑。
我退了一步,后背撞上一个人。
是林晓。
她贴在我耳边,声音跟三个月前那个晚上一样轻。
“周深,”她说,“你录像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一个事?”
她把手搭在我手腕上,指尖冰得刺骨。
“你那个灰夹克朋友装的针孔,”她说,“我们两个小时前就发现了。”
她停顿了一下。
“你说的没错,我爸确实留了东西给你。”
“但不是那封信。”
“是什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林晓把嘴唇凑到我耳朵边上。
“是那道疤。”
她说完,解开了自己高领毛衣的第一颗扣子。
手机屏幕的光照在她左肩上。
肩胛骨下方。
一道月牙形的疤。
但那个疤是新鲜的,边缘还在渗血。
“这是我自己割的,”林晓说,“为了让你拍。”
她看着我,瞳孔在黑暗中彻底变成了一条竖线。
“拍完了吗?”
客厅里传来岳母的笑声,那声音不像人能发出来的。
我手里的手机被林晓轻轻抽走。
屏幕的光灭了。
黑暗里只剩雨声,和那些不属于人类的呼吸。
然后我听见灰夹克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隔着雨幕,闷闷的。
“爆破组准备。”
紧接着是一声巨响。
大门从外面被撞开,探照灯的白光像刀一样切进客厅。
灰夹克举着防爆盾冲在最前面,身后跟着五六个全副武装的人。
白光扫过客厅。
沙发上空荡荡的。
岳母、姨妈、小舅子,全都不见了。
只剩林晓站在我身边,毛衣的扣子重新扣好了,脸上的笑容也收了。
她看着那些冲进来的人,表情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来得真慢。”她说。
灰夹克举枪对准她:“退后!”
林晓没动。
她只是转过头,看着我。
“周深,”她说,“你拍了那道疤,对吧?”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
屏幕上,录像还在继续。
三分钟零七秒。
我按下了停止。
客厅里灯光大亮。原本消失的那些人重新出现了。
岳母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茶。
两个姨妈坐在左右,小舅子靠在沙发扶手上。
岳父低着头。
一切跟几个小时前一模一样。
好像刚才那些声音、那张咧到耳根的笑脸、那些竖起来的瞳孔,全都是我的幻觉。
但地上湿漉漉的脚印还在。
我的鞋和裤脚都是湿的。
“收队。”灰夹克盯着林晓,慢慢放下了枪。
他走到我身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拍到了?”
我把手机递给他。
屏幕上,那道月牙形的疤清晰可见,边缘渗着暗红色的血。
灰夹克看了三秒。
“够了。”
他转身往外走。
我跟着他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
林晓站在客厅中央,冲我摆了摆手。
那个动作很轻。
跟三年前我们第一次约会结束,她送我到家门口时的那个摆手一样。
我跨出了大门。
雨小了一些,淅淅沥沥的。
灰夹克站在门廊下收枪,有人递了件雨衣给我。
“走吧,”他说,“今晚结束之后,你得换一个身份了。”
“她们会怎么样?”
灰夹克回头看了一眼那栋别墅。
“你录像里的东西,够让她们在里面待很久了。”
我穿上雨衣。
走出铁门的时候,我又回头看了一眼。
二楼的窗口,亮着一盏灯。
林晓的房间。
窗户上贴着一张纸。
我眯着眼,隔着雨幕辨认那上面的字。
是林建国的笔迹。
工工整整的,跟他写支票时一模一样。
就三个字。
“谢谢你。”
我转过身,走进雨里。
身后那栋别墅的灯,一盏一盏灭了。
第二天新闻里播了一条本地快讯。
“江城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组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多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没人提“吃人”。
没人提“换皮”。
那道疤被当作证据封存了,灰夹克说,他们会用别的名义起诉。
我在城南一个老小区的出租屋里住了三天。
第四天早上,门口多了一个纸袋。
里面是一套新衣服,一沓现金,一张新身份证。
照片是我的,名字换了。
还有一个信封。
打开,里面是林建国的字迹。
工整的,带着桂花香。
“小周,你做到了。我这辈子最大的错,就是把林晓带进了这个家。最大的对,是选了做线人。你替我把她们送进去了,我欠你的下辈子还。”
信封背面还有一行小字。
“顺带一提,林晓那道疤,是她自己割的。她一直没吃过人。但她也没跑。”
我把信折好,塞进口袋。
窗外阳光很好,楼下有孩子在追着玩闹。
我拿起新身份证看了一眼。
名字那栏写着两个字。
“周平。”
我把身份证揣好,推开出租屋的门走了出去。
太阳照在脸上,左脸颧骨上那道伤口已经结痂了。
风是暖的。
我走出一段路,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新号码。
一条陌生短信。
“你跑得真快。”
发信人没有备注。
但我知道是谁。
我没回。
把手机放进兜里,拐过街角,走进人群里。
阳光把影子拉得很长。
跟那天晚上一样长。
但这一次,没有人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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