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桂芬,今年六十三了,在一家写字楼里做保洁。这活儿我干了快八年,每天推着个拖把车,一层楼一层楼地转,擦桌子、倒垃圾、拖地。写字楼里都是年轻人,一个个西装革履的,走路带风,看都不带看我一眼的。我也不稀罕他们看,各干各的活,各挣各的钱,没啥好说的。可这半年,我心里头有事。这事不能跟闺女说,不能跟老姐妹说,更不能跟厂里那些老同事说。说出来丢人,可憋在心里又难受得慌。我寻思着,反正也没人认识我,就当我自个儿跟自己唠唠,把这些见不得光的心思倒出来,兴许能好受点
事情得从去年秋天说起。
那天我照常去十八楼打扫,十八楼是新搬来的一家小公司,做啥网络直播的,全是些二十出头的孩子,染着花花绿绿的头发,说话哇哇叫。我一般不爱去那层,他们老把外卖盒子扔在地上,汤汤水水洒一地,难擦得很。可那天他们头儿指定说要把会议室收拾出来,下午有客户要来,我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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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会议室,里头坐着个男的,背对着门,正在打电话。我没在意,低头开始擦桌子。擦到他旁边的时候,他挂了电话,回过头来冲我点了点头,说了句:“阿姨辛苦了。”
就那么一眼。
我手里的抹布差点掉地上。这男的看起来四十出头,也可能不到,长得怎么说呢,也不是多帅,就是那眼睛,特别亮,看人的时候好像能把你从头看到脚。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袖子挽到胳膊肘,手腕上戴了块表。头发有点长了,搭在额头上。他冲我笑了一下,牙齿挺白。
我赶紧低下头继续擦桌子,可手有点抖。心跳得砰砰的,跟年轻时第一次见我老伴那会儿一个感觉。
我老伴走了有五年了。他是肝癌,查出来就是晚期,前后拖了不到四个月。他走以后我守了三年寡,后来闺女让我从县城搬到市里来,说一个人不放心。我就来了,找了这份保洁的活儿,一个月两千八,自己够花,还能给外孙女买点零食。这几年我的心就跟死了一样,白天干活,晚上回家看电视,日子过得跟白开水似的,一点味都没有。
可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老是那双眼睛,亮晶晶的,一笑还有一点细纹。我骂自己,王桂芬你要不要脸,你多大岁数了,人家比你小二十岁不止,人家叫你一声阿姨,那是人家有教养,你在这儿胡思乱想啥呢?可越骂越想,越想越睡不着,折腾到后半夜才迷糊过去。
第二天我鬼使神差地又往十八楼跑了。平时我最烦那层,那天我主动跟主管说,我去把十八楼的地再拖一遍,昨天他们洒了咖啡。主管还夸我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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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拖着拖把从他们公司门口过,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往里看了一眼。他在里头,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对着电脑敲字。旁边有个小姑娘凑过去跟他说话,他笑着回了句啥,那小姑娘就咯咯地笑。我心里酸了一下,赶紧走了。拖地的时候心不在焉,差点把水桶踢翻了。
后来我就养成了个毛病,每天上午十点准时去十八楼。那个时候他们公司一般刚上班不久,乱糟糟的,我去清理茶水间和走廊。每次都能看见他,有时他在打电话,有时在开会,有时候就站在茶水间冲咖啡。我开始偷偷记他的习惯,他喝黑咖啡不加糖,他抽烟但是抽得少,一天大概三四根,他中午不出去吃饭都是点外卖,他经常加班到很晚。
我甚至知道了他的名字,因为他们公司的人都叫他陈总。陈总,陈总,我在心里把这个名字叫了好几遍,叫一遍心里就热一下。
有一天我从茶水间擦完地出来,正好撞上他。他手里端着一杯冒热气的水,我躲闪不及,拖把杆子碰到他胳膊,水洒出来一点溅到他手上。我吓得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拿袖子去擦他的手。他往后退了一步,笑着说没事没事,阿姨你别紧张。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啥,脸腾地就红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看我那样,反而笑了,说:“阿姨你姓王是吧?我老看你在这层打扫,这层的小孩们不太讲究卫生,辛苦你了。”我嗓子眼发紧,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应该的。”然后推着车就跑了,跑出去老远心还噗噗跳,像个偷了东西的贼。
从那天以后,我跟自己较上劲了。我强迫自己不许再去十八楼,谁爱去谁去。我躲着那层走,宁可在楼下大堂多拖两遍。我闺女打电话来,我都心不在焉的,她问我咋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说没有,就是有点累。挂了电话我就坐在床边发呆,想着自己这一把年纪了还跟个小姑娘似的害臊,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可我有个老姐妹叫刘彩霞,跟我一块干保洁的,比我大三岁,啥事都瞒不过她眼睛。有一天中午我们在休息室啃馒头,她突然凑过来,神神秘秘地说:“桂芬姐,你是不是有啥事?我瞅你这阵子不对劲,魂不守舍的,是不是有啥相好的了?”
我一口馒头差点噎住,连声说没有没有,你瞎说啥呢。刘彩霞嘿嘿一笑,说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我跟你说,咱们这个岁数有点心思不丢人,你别憋着。我心里一慌,把馒头放下就出去了,留她一个人在那喊:“哎哎,我逗你玩的你还当真了!”
话是这么说,可我心里清楚,我确实动了心思。那种感觉骗不了人,看见他的时候心跳加速,看不见他的时候想他,跟他说话的时候手心冒汗。这跟感冒发烧不一样,这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热气,压都压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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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我二十三岁那年,在纺织厂上班,车间里来了个新来的技术员,姓马,戴个眼镜,白白净净的,说话慢声细语。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心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后来那个姓马的成了我老伴,跟了我三十年,直到他走。我以为那种感觉一辈子就那一回,年轻时候才有的事,老了就不会了。可事实证明我错了,生理上的事骗不了人。你心不跳了,血不热了,那才是真的老了。我六十三了,可我的心还会跳,我的血还会热,我还会为了一个男人偷偷摸摸地紧张、高兴、心酸。
可这能咋样呢?人家是老板,我是扫地的。人家四十出头正当年,我是个快入土的老太太。我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我开始琢磨着换个工作,离这远点,看不见就不想了。可我又舍不得那份工资,也舍不得……说实话,舍不得每天那一眼。哪怕隔着玻璃门看一眼,我这一天就有了点盼头。我像个小偷,偷的是自己的心。
转折发生在冬至那天。那天特别冷,风刮得呜呜的,我早上出门的时候忘了戴手套,手冻得跟胡萝卜似的。上午我去一楼大堂拖地,刚拖了一半,有人从后面拍我肩膀。我回头一看,是他。
他穿着件黑色羽绒服,手里拎着个纸袋子,冲我笑。我那颗不争气的心又开始狂跳。他说:“王阿姨,你是不是手冻了?我看你没戴手套。”说着把纸袋子递给我,“这里面有双毛线手套,我上回出差买的,买多了也用不完,你戴着干活吧。”
我愣住了,半天没接。他把袋子塞到我手里,说了句“冬至快乐”,转身就走了。我站在那儿,看着他的背影出了电梯,手里的纸袋子热乎乎的,不知道是里头手套的温度,还是我手心的汗。
那天晚上回了家,我把手套拿出来戴上,不大不小刚刚好。深灰色的,手腕处还有一道暗红色的条纹,挺好看的。我戴着那双手套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摘下来看看,一会儿又戴上。外孙女跑过来问我,姥姥你咋了,手不舒服吗?我说没有没有,姥姥就是觉得这手套暖和。
可我心里明白,暖和的不光是手。
那天之后,我彻底不想换工作了。不但不想换,我还天天盼着上班,盼着去十八楼。我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以前我就那两件工作服轮着穿,现在我每天出门前要在镜子前头站一会儿,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哪怕知道外面还要戴帽子,我也要把头发弄好。我还专门去超市买了支护手霜,因为干活老沾水,手糙得很,我寻思着万一再碰见他伸手递东西啥的,让人家看见我手裂着口子不好看。
刘彩霞又看出不对了,在休息室里拉住我问:“桂芬姐,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你看你最近红光满面的,还抹护手霜,不对劲不对劲。”我拍了她的手一下:“死老婆子瞎说八道,我抹个护手霜就不对劲了?”刘彩霞嘿嘿笑,笑得我浑身不自在。
其实我心里也慌。我跟自己说,人家送你双手套,那是看你干活辛苦,是人家心善,你别自作多情。可另一个声音又说,他为啥不送别人就送你?他为啥知道你手冻了?你是不是在他心里也有点不一样?
这种翻来覆去的煎熬,比年轻时候谈恋爱还磨人。年轻时候谈恋爱,你心里有希望,觉得有奔头,这事能成。可现在呢?我心里头知道这事没可能,可心不由己,它就是扑腾扑腾地跳,管都管不住。
过完年没多久,有一天我在十八楼茶水间擦桌子,听见他们公司两个小姑娘在聊天。一个说:“陈总是不是要调回上海总部了?”另一个说:“好像是吧,听说三月份就走。”我手里的抹布停住了,耳朵竖得跟兔子似的。
“那他老婆孩子也一起过去吗?”“肯定啊,他闺女在上海上学呢。”
我听了这句,脑子嗡了一下。他老婆孩子……他有老婆孩子。你看,我连这个都不知道,我连他有没有家都不知道,我就稀里糊涂地把心放进去了。我靠在茶水间的墙上,半天没动弹。手里的抹布滴着水,滴在我鞋面上,凉飕飕的,可我一点都没感觉到。
我那天请了假,提前回家了。一路上坐公交车,窗外的树啊楼啊往后倒,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到家我坐在床边,手里攥着那双灰手套,攥得紧紧的。我想我该哭一场,可眼泪就是掉不下来。心里头堵得慌,像塞了一团棉花,喘不过气来。
我想起我老伴最后那段日子,躺在病床上拉着我的手,说:“桂芬,我走了以后你找个好人,别一个人扛着。”我那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说你瞎说啥,你得好起来。可他还是走了。他走了以后,我压根没想过再找人的事,觉得这辈子就这样了。谁想到老了老了,还能对一个人动心。
可动心又怎样呢?人家有家有业,人家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我跟自己说,王桂芬,你这把年纪活到狗身上去了?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
可道理是道理,心是心。道理管不住心。
他走的那天我看见了。三月中旬,天还有点冷,我站在一楼大堂的柱子后头,看着他拉着行李箱从电梯里出来。他们公司好几个人送他,说说笑笑的。他穿着那件黑色羽绒服,跟冬至那天一样。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回头往大堂里扫了一眼。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看我,我赶紧缩到柱子后面去了。等我再探出头的时候,他上车走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把那双手套从抽屉里拿出来,看了很久。然后我把它又放回去了,没有戴。我不是生他的气,也不是生自己的气,我就是觉得有些东西,放在那儿比戴在手上更好。
日子还是照常过。我还是每天推着拖把车一层楼一层楼地转,十八楼换了个新老板,是个女的,说话嗓门很大。我不再去十八楼了,刘彩霞问我咋不去了,我说那层换人了,规矩多,懒得去。
有时候干活累了,靠在走廊窗户边歇口气,我会往楼下看,看看来来往往的人。我就想,这世界上有多少人,心里头都藏着点说不出口的事?有多少人,到了我这个岁数,还会在半夜醒来,想起一个人就再也睡不着?
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做了一场梦。如果算,这梦不丢人。我六十三了,我还能为一个人心跳加速,还能为他偷偷打扮自己,还能因为他要走了心里难过。这说明我还活着,不只是喘气吃饭地活着,是心里头还有热乎气地活着。
那双手套我现在还留着,压在我衣柜最底下。每年冬天冷了,我就拿出来看看,不戴。看着它我就想起那年冬至,有个男人递给我一个纸袋子,对我说冬至快乐。那个瞬间,我好像又变回了二十三岁的自己,站在纺织厂门口,等那个戴眼镜的技术员下班。
我不后悔。虽然啥也没发生,虽然人家可能早就忘了这回事,可我记得。我记得我心跳过,紧张过,偷偷高兴过。这对我来说就够了。
人这一辈子,能真正动几次心呢?年轻时候一次,老了还能有一次,是我赚了。哪怕这心思见不得光,哪怕这心思没结果,可它来过,它就值了。
现在我还是那个保洁大姐,每天推着拖把车,该干嘛干嘛。心里头的那点热乎气,我给它找个地方收好了,不往外露了,可也没打算扔。那是我的,是我六十三岁那年偷偷捡回来的宝贝。
老了老了,还能动一回心,说到底,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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