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22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因井下作业未执行领导带班下井规定,被枣庄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本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应急罚〔2026〕22号,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经查实,该矿山企业存在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违法事实,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相关条款。
依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以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执法机关对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本次处罚信息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归集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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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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