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北城街道调查核实,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同意,拟认定陈汝河、王鲁冀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现将其事迹予以公示。
陈汝河,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朱庄村村民
王鲁冀,男、汉族、1997年3月出生、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圣庄村村民
2026年7月13日晚,王鲁冀与陈汝河在徒骇河北城段橡胶坝附近发现群众落水,两人挺身而出,冒险下水救援,克服水流湍急、堤岸湿滑等困难,成功救起一名尚有生命体征的落水者。随后,拨打110、119报告关键信息,并持镀锌方管多次下水搜救,虽因水情复杂未能挽回其他失联者生命,但临危不惧、舍身救人的举动,生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彰显了新时代市民的责任与担当。
本次公示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7月28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反映。
邮箱:kfqzfhxfbgs@lc.shandong.cn
电话:8511603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维稳处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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