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台湾地区司法机关披露一系列判决结果,中华统一促进党负责人张安乐相关家属牵涉旅行社财务舞弊、地下汇兑、违规政治献金等多项案件,案件审理历经多轮庭审出现多次判决反转。其中张安乐之子张玮因侵占罪获刑一年确定,却在服刑前潜逃香港遭到通缉;其妻子王姝茵地下汇兑案经更审后定谳,需入狱服刑 1 年 7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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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北地检署此前侦办查明,张安乐、其子张玮、儿媳王姝茵三人共同运营华夏大地旅行社,案件暴露多重违法问题。 检方指控,张安乐未按规定设立专用账户收纳政治献金,还伙同家人挪用旅行社资金高达 1389 万余元,制作虚假财务报表、侵占旅行团营收;张玮与王姝茵虚构张安乐为公司领薪人头,租赁多台车辆无偿供给中华统一促进党使用,涉嫌违反当地《政治献金法》。
除此以外,夫妻二人在 2015 年违规操作两岸地下汇兑业务,全年累计 26 笔资金交易,总金额 1507 万余元,从中赚取汇兑差价约 24 万元,私下绕过正规金融渠道流转两岸资金,扰乱当地金融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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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多轮审理,法院对三人相关罪责作出区分判决:
1. 张安乐:业务侵占、违规政治献金相关指控无罪确定,仅违反当地税捐法规获刑 8 个月,可缴纳罚金替代服刑;
2. 张玮:业务侵占罪名成立,判处 1 年有期徒刑定案;地下汇兑相关指控无罪,其余轻罪均可易科罚金。本应依法到监执行,司法部门传唤归案时发现其已潜逃香港,检方随即发布通缉令,同时没收其 50 万元保证金;
3. 王姝茵:案件审理过程一波三折,判决多次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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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姝茵身涉侵占、地下汇兑两项指控,一审判处侵占罪 10 个月、地下汇兑罪 1 年 7 个月。二审阶段法官调整判决,侵占部分改为缓刑 4 年,附加 80 小时义务劳务与法治教育课程,同时将地下汇兑改判无罪。
检方不服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地下汇兑相关事实仍存在关键疑点,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高等法院重新审理。 高院更审重新核查资金流水、转账记录后认定:王姝茵在一整年之内连续操作 26 笔大额地下汇兑,并非亲友间偶然资金周转,已经属于持续性经营非法汇兑业务。这类私下跨境资金流转行为,会直接干扰两岸资金流动监管,破坏正常金融秩序,具备明确社会危害性。
综合考量她侦查阶段曾认罪、主动上缴部分非法获利等情节,更审维持地下汇兑 1 年 7 个月的原判。后续王姝茵再次上诉至最高法院,近期遭到驳回,全案判决正式生效,王姝茵须按期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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