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信访积案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既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也考验着政府的治理能力。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信访积案化解仍面临不少共性难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源头预防与初访办理不够扎实。部分基层单位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存在盲区,特别是对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发现不及时,预警机制不够灵敏,导致一些小矛盾因未能及时介入而积累升级为信访积案。同时,政策出台前后,相关的社会风险评估和宣传解释也可能不到位,引发连锁反应。初信初访办理的首接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存在“推、拖、绕”现象,错过了最佳化解时机,降低了群众信任度,为后续化解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多元共治与部门联动不够顺畅。“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时未能完全落地,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骨头案”“钉子案”,现行的联席会议制度有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存在“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的情况。部门间协调配合的主动性不足,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导致化解合力难以有效形成,案件在部门间“踢皮球”的现象偶有发生。
(三)化解手段与群众期盼不够适应。在积案化解过程中,过于依赖传统说教或物质满足,缺乏运用法律、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公开听证等多元化手段。对法规政策的研究不深,导致一些诉求无法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合理解释和引导。对于一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特殊疑难案件,缺乏切实有效的兜底帮扶措施和灵活变通的化解策略。
(四)依法处置与终结机制不够完善。涉法涉诉类信访与普通信访的分离不够彻底,“诉访分离”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界定不清,导致部分涉法涉诉案件回流至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依法终结退出机制落实难度较大,对已经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但信访人仍反复缠访闹访的行为,缺乏有效、有力的处置手段和配套的后续稳控措施,耗费了大量行政资源。
二、问题根源分析
积案化解难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信访工作收、转、督的职能模式,决定了信访渠道难以独立解决复杂的民事、行政和刑事纠纷,部门壁垒尚未完全打通,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历史积案重视程度不够高,化解方法不够科学有效,沟通敷衍、回应滞后、态度生硬等问题导致群众信任透支。三是部分信访人法律知识欠缺、主观情绪掺杂,给释法说理、调查处置带来困难。四是信访问题本质上是治理能力和作风问题,表面是信访,背后反映的是政策执行、基层治理、法治秩序等深层次问题。
建议与对策
(一)强化源头治理,筑牢化解根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常态化、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职责,对跨部门积案实行专班推进。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最大限度减少信访存量、遏制增量。
(二)健全联动机制,凝聚化解合力。强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对跨部门、跨领域的疑难复杂积案,实行“一案一专班”,由领导包案,牵头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定期会商研判,整合资源力量,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信访信息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化解效能。针对不同类型的积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探索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乡贤、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大力推广“访调对接”和公开听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打开信访人心结。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积极协调落实帮扶救助措施,体现人文关怀和政府温度。
(四)坚持依法治理,规范信访秩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信访事项依法按程序处理到位、结论正确的,要坚决予以维持,并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心平气和”。对以访谋利、缠访闹访甚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在充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供稿:成都市新都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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