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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一则通报,让山东能源集团体系内再添一名落马高管: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长、经理刘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又一位煤矿“矿长”,倒在了自己最熟悉的矿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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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是“安全卫士”,台下成“贪腐老手”
刘灿华深耕煤炭行业多年,从基层一步步干上来,最终执掌良庄矿业这家集团核心生产主体。良庄矿业坐拥丰厚煤炭资源,井下采掘工程常年招标,基建项目体量巨大;全矿物资采购涉及支护器材、通风设备、大型机械,供货商络绎往来;再加上煤炭外销、劳务外包、土地盘活等业务——这是一个资金密集、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的“肥缺”。
作为良庄矿业的“矿长”,刘灿华总揽生产运营、基建改造、物资集采、外包工程发包、大额资金调配以及人事任免诸多大权。每一个环节都是权力运作的空间,也都是廉政风险的高发地带。
讽刺的是,就在几年前,刘灿华还频频以“安全卫士”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2023年1月,他亲自登上讲台讲授节后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2022年3月,他向全矿发出“动员令”,要求“全力构筑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他还公开表示要让“不干活的人下得去,让想干事的人上得来”。
话说得比谁都漂亮,调子唱得比谁都高。
可就是这位张口闭口“安全”“发展”的良庄“矿长”,背地里却把国有矿山当成了私人敛财的“提款机”。从基建工程发包到设备物资采购,从煤炭外销到劳务外包,凡是能插手的地方,他都伸了手。
台上讲安全头头是道,台下搞腐败肆无忌惮——这种“双面人生”,在近年落马的煤矿“矿长”中如出一辙。
一样的“矿坑”,一样的套路
刘灿华不是第一个栽在矿坑里的“矿长”,也大概率不是最后一个。此前的朱立新如此,如今的刘灿华同样如此。为什么“矿长”们总在同一个矿坑里翻车?原因就两条:权力太集中,监督太薄弱。
一个煤矿的董事长兼经理,手里攥着多大权力?工程招标给谁干,他说了算;千万上亿的采购订单选哪家,他有发言权;煤炭外销定价、人事任免调配——每一个环节都是一道“生财门路”。各色经营者为了拿项目,以宴请、礼金、干股轮番轰炸,今天一顿饭,明天一张卡,后天一个信封,防线就是这么一点点垮掉的。
刘灿华并非不懂规矩,他参加过无数场廉政教育,听过无数个落马同僚的忏悔,对党纪国法、国企规章了如指掌。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懂行”的人,选择了心存侥幸,选择了揣着明白装糊涂,最终和那些他听过名字的落马者一样,栽进了同一个矿坑。
一样的侥幸,一样的结局
为什么“矿长”们前赴后继?说白了,权力运行的暗角太多,监督的阳光照不进来。
不少煤矿董事长兼经理“一肩挑”,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重大工程往往“一把手”先定调子,班子成员走个过场。同级纪检监督有心无力——谁敢跟顶头上司叫板?再加上煤炭行业专业性强、环节多,外行人看不出门道,“懂行”的人太清楚在哪个环节动手脚最隐蔽。
于是怪圈形成:集团警示教育一茬接一茬,接任者却前赴后继走上老路。教训听了无数遍,轮到自己时,总觉得“我不会那么倒霉”。可良庄的“矿长”刘灿华,终究没能逃出这个矿坑。
打破怪圈,良庄的教训不能白费
刘灿华被查再次证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但要真正打破“前腐后继”的怪圈,仅靠事后查处远远不够。
第一,权力必须分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不能让一个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第二,关键岗位必须轮岗。一个干部在矿山待久了必然形成关系网,定期轮岗交流是切断利益链条最直接的办法。
第三,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招投标、采购、销售等核心环节必须全流程留痕、全链条公开,让暗箱操作无处遁形。
刘灿华从基层一步步走到董事长岗位,组织培养一个干部耗费多少心力。但他把组织的信任当成了放纵的资本,把良庄煤矿当成了自家后院,最终把自己送上了审查调查的被告席。
贪欲就像井下透水,看似风平浪静,一旦涌出就堵不住了。
良庄“矿长”栽进矿坑,这不仅是给山东能源集团敲响警钟,更是给所有国企掌权者的警示:不论你在位子上坐了多少年,不论你手段多么“高明”——底线一旦突破,就再也没有回头路。
守住初心,才能行稳致远。干净干事,才能无愧于心。
愿每一个手握公权力的人,都能记住良庄这个矿坑里的教训,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倒在里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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