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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人说,LV你告奶茶店算什么,有种你就干一票大的。结果LV还真干了,直接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
事情的起因,得从一个广东汕头的服装老板——黄民耀说起。这大哥这3年时间,申请了一百多个商标。其中有一个,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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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形外框,里面四组对称纹样交叉,看起来像一个四叶花。用途涵盖了公文包、手提包。
我反正看着没什么问题,但LV一看就急了:你抄我的logo,我不同意!
LV不管到底像不像,立刻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就是不能让他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看了看:这俩也不像啊,驳回。
然后LV就不服了,反手就是一纸诉状,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到了法院。
不过大家也别听别人说,这是LV胆大包天敢告国知局。其实这是正常行政诉讼程序,咱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被告席上的常客了,平均每年都要被告个几千次。就拿LV来说,已经至少是第六次告国知局了。
之前的五次,三胜两败。比国足的胜率还高。
那么既然是常事,怎么这次上热搜了呢?
就因为国知局裁定里的一句话。这种四叶花图案里是中国传统公有纹样,不能支持过度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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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一看这话,那当场就紧张得不行。换谁谁不紧张,皮革才值多少钱,它凭什么能卖好几万,不全靠这几朵花吗?
这不是璐哥妄下判断,有机构评估过数据,说LV的品牌价值高达500多亿美元,但正常来说,品牌价值包括很多方面,但LV这个牌子很特殊,它的品牌价值可以说就是这朵花的价值。
类似的包,印上花就是比不印花的贵,尤其是在二手市场。
所以你应该知道LV为什么这么紧张了,全指着这个花赚钱。如果服从裁定,那后续茶饮、文创、家居、餐饮,甚至旱厕的地砖,就都能用这个图案了,那它logo的稀缺性溢价就崩了。
这甚至会让它的整个奢侈品帝国都得抖三抖。
有人说咱们是不是欺负人?它的logo和咱们的传统纹样像吗?
客观来说,不能不能说是一模一样了,只能说是如出一辙。
先看外表,LV的那几朵花,跟敦煌壁画里的花纹、唐代宝相花、唐代五弦螺钿琵琶背纹、古代丝织品上的柿蒂纹、海棠纹,甚至普通窗棂上的纹路,长得就跟亲兄弟似的。
LV官方自己也承认,1896年,乔治·威登设计这些图形的灵感之一,就是日本的徽章跟和风纹饰。而日本的这些纹饰不也是咱们这里传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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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中国人用了一千多年,LV拿去微调了一下,注册成商标,反过头来告中国人“你用了我的花,得赔钱”。
所以,国知局这次态度很坚决,就是驳回。因为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今天它能告奶茶店用了四叶花,明天就能告汉服店用了柿蒂纹,后天就能告文创品牌用了宝相花。
只要LV一直告,如果一直赢,那这个四叶花图案的就会被它跑马圈地越来越大。等到哪一天,小朋友走进故宫,指着太和殿的天花板说:太和殿是lv牌子的。我就问你心痛不心痛。
老祖宗千年留下的审美财富,成了LV的私有财产。
如果LV赢了这一局,那下一个被盯上的,不知道会是什么纹样。可能是云纹、回字纹,甚至是咱们人民币上的装饰花纹。
这不是我杞人忧天,过去五年,LV在中国挑起的商标诉讼就高达上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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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完鸭血粉丝告奶茶,告完餐吧,告首饰。就差旱厕地砖,和菜刀上的十字花没告了。
有的还真给它赢了。比如茉莉奶白案,一审判决茉莉奶白赔偿LV,1030万,一杯奶茶卖15到25块钱。按均价20块算,得卖51.5万杯才能挣回来。
那LV真是为了这些钱吗?
并不完全是,它诉讼的对象有大有小,有大品牌,甚至有小商家,它不是为了赢谁谁谁,而是为了形成图案的垄断。
所以国知局这次为什么寸步不让?
因为清楚,LV已经通过一场场诉讼,在中国织了一张巨大的商标网。这张网每勒紧一寸,中国传统纹样的公共空间就缩小一寸。
以后学设计的年轻人,画个传统四瓣花、柿蒂纹,都会犹豫三秒,这会不会被告?
想象力被吓回去了,创造力被吓回去了。老祖宗传下来的审美基因,一寸一寸被圈成了他们的地盘。说好听点儿是文化挪用、文化碰瓷,说难听点,就是文化霸占。
但不管他们会不会赢,最终只会让他们的身后空无一人。
这一次,你看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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