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范辉
第三方支付机构再收巨额罚单。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川银罚字〔2026〕27号、28号)显示,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摩宝”)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806.424491万元,罚款21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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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汤某东因对成都摩宝的违法行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4万元。
据官网介绍,成都摩宝成立于2010年3月,是四川省内唯一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同时拥有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全国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该公司于2011年8月获得从事互联网支付及移动电话支付全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中西部地区最早获得支付牌照的企业,也是西南地区唯一获得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全国业务牌照的企业。
目前,成都摩宝的注册资本为1.7亿元,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33%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电科网安持有该公司14.51%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成都摩宝首次接到监管罚单,而这张千万级罚单恰好公布于成都摩宝牌照续展的窗口期。据悉,成都摩宝的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26年8月28日。
近年来,支付领域监管持续高压。2026年以来,已有超过2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罚单,合计罚没总额超过2.2亿元。其中,易票联支付、汇潮支付、上海瀚银信息技术等七家支付机构被罚超过千万元,违规领域高度集中于清算管理、商户管理、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基础合规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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