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华宁头条)
劳动密集型企业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
用火用电量大
人员密集且可燃物多
火灾隐患不容小视
什么是劳动密集型企业?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定义根据GB3518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明确为:生产厂房或仓库具有丙类火灾危险性,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作业人数超过50人,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的生产制造类企业或具有分拣、加工、包装作业功能的仓储物流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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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火灾隐患有哪些?
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使用不当
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电气设备超负荷、电气线路接头接触不良、电气线路短路,照明灯具设置使用不当等火灾隐患。有的企业还将功率较大的灯泡安装在木板、纸等可燃物附近,甚至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内使用非防爆型的电动机、灯具、开关等,极易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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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部分企业存在使用无上岗证的电工、焊工,违规在易燃可燃物周围进行电焊或气割作业,生产操作未严格按照规范等现象,极易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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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堵塞
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提高空间利用率,存在违规堆放货物、原材料及生产设备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有的企业还会将仓库、车间与员工休息区域混合设置,导致疏散距离不足、逃生路线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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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配备不全或瘫痪
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整体瘫痪,无法及时探测和扑救初期火灾。防烟设备故障停运,导致高温剧毒浓烟大量堆积封堵通道。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导致火灾防控能力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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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经营者,不少是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规模小,防火意识差,没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部分企业只顾追求经济利润,忽视消防安全,建筑耐火等级低,布局不合理,存在三合一现象,火灾隐患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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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及时消除隐患
保障安全生产
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请抓好这八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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