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孟万昕
“十五五”规划提出,要“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历史文化名村是我国农耕文明与乡土景观的重要载体,也是城乡文化遗产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长期以来,其发展面临保护模式固化、过度开发建设的双重困境,如何统筹平衡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是亟待破解的现实命题。
守牢保护底线 夯实古村根基
保护是传承的前提和底线,只有守牢保护底线,才能为后续的传承发展筑牢根基。一是精准划定村落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对历史文化名村的街巷肌理、历史建筑、乡土风貌等保护要素实行分级管控,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破坏性行为,杜绝“千村一面”的同质化改造。二是坚持修旧如旧、最小干预原则,对濒危古建筑、老旧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兼顾安全稳固与风貌复原,最大程度守住历史文化遗存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三是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编制保护专项规划,细化保护管理要求,同时健全文化遗产巡查管护、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制止各类破坏历史风貌的行为,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历史文化名村保驾护航。
深挖文脉底蕴 激活内生活力
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稀缺性是其核心优势,也是区别于其他乡村的核心竞争力。一是系统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对村落的宗族谱系、传统技艺、民俗节庆、家训家风等非物质文化遗存进行整理建档,通过文字记录、影像拍摄、口述史采集等方式,全面摸清文化家底,厘清村落文化发展的脉络谱系。二是提炼专属文化标识,深度挖掘整合梳理后的各类文化资源,结合村落发展历史、产业特色、文化特质,打造辨识度鲜明的文化符号,杜绝文化表达模糊化、同质化问题。三是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依托村史馆、非遗传习所、文化大舞台等阵地,定期开展民俗节庆展示、传统技艺体验等活动,让静态的文化遗存转化为可体验、可感知、可传播的活态文化内容,既能让村民在日常参与中增强文化认同,也能让外来游客真切感受乡土文化,真正激活历史文化名村的内在生命力。
创新文旅业态 拓宽发展路径
文旅融合是历史文化名村实现保护与活态传承的重要结合点,合理的业态开发既能为村落保护拓宽资金来源,也能让文化在开放互动中实现更好传承。一是聚焦文旅业态创新升级。打破传统粗放型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培育乡村研学、文创开发、康养休闲、民俗度假等多元业态,同时探索轻资产、小体量的微业态模式,防止过度开发破坏村落原有生活肌理。二是打造差异化文旅产品。依托村落独特的自然风貌与文化特质,结合不同客群体验需求,将文化内核融入产品设计,避免同质化竞争,让游客获得独一无二的在地文化体验。三是完善利益连接机制。鼓励村民以房屋入股、就近务工、自主经营等方式参与文旅开发,让村民切实享受到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进而主动参与到村落保护与文化传承中来,形成发展反哺保护的良性循环。
凝聚多元合力 筑牢长效格局
村民既是古村落的居住主体,也是村落保护、文化传承、文旅运营的核心参与者。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活态传承是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村民、企业、社会组织多方协同发力。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引导作用。在政策扶持、规划指导、资金投入、监管协调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激活村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的决策参与权,涉及村落保护开发的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与发展诉求,让村民从保护传承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受益者。三是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企业则应依托商业模式参与文化活化,通过专业技术与管理实现文化价值转化,最终形成政府引导、村民主导、社会参与的长效发展模式,以乡土文脉焕发新活力助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最终形成政府引导、村民主导、社会参与的长效发展模式。
(作者单位:中共曲阜市委党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