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7月17日下午
采访人:吴老丝
受访人:侯志远(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原某市公安局刑警,从业刑辩十一年)
被访地点:济南市中心医院急诊观察室![]()
一、开场:刚从铁笼出来,又进了医院
吴老丝:侯律师,您现在身体怎么样?昨晚朋友圈看到您发的“权力没被关进笼子里,我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很多同行都在转。
侯志远:(苦笑)血压还没完全下来,心脏不舒服。昨天在羁押室里应激反应,吃了速效救心丸,法院打了120送来。现在还在观察。说实话,干刑警八年,见过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羁押室;干律师十余年,帮助很多犯罪嫌疑人走出羁押室,但头一次被关进羁押室。昨天那一刻真的绝望——铁笼门“咔嗒”锁上的声音,我这辈子忘不了。
吴老丝:您2016年从刑警转律师,做了十一年刑辩,从来没被这样对待过?
侯志远:没有。我在公安局干过,知道办案程序;转律师后也代理过不少案子,跟法官有分歧正常,但把辩护人关进关被告人的铁笼子——这是对整个律师群体的羞辱,也是对程序正义的公然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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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现场:我不是去闹事的,我是去取证的
吴老丝:我们先还原一下昨天的情况。您在法庭做了什么,导致法官认定“扰乱法庭秩序”?
侯志远: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一个尽责辩护律师该做的事。
昨天上午,王庆律师涉嫌诈骗案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我和其他旁听人员八点就在门口等候法院开门。结果一进审判庭,旁听席已经被十几个人坐满了。这些人没排队、没安检,人手拿着本案的内部卷宗材料,还有手机,还有人侍候他们喝水。
与此同时,法院对合法旁听的人什么态度?限名额、不让带手机、不让带纸笔记录。同一个法庭,两套规则。我干了八年刑警,直觉告诉我——这些材料是审判秘密,按规定只有办案人员和辩护人能接触,怎么能随便落在不明身份的人手里?
当时还没正式开庭,我拿出手机录像取证这些可疑人员——这是律师固定违规证据的正当权利。结果孙志彬法官直接下令法警抢走手机。后来旁听人员吴云鹏老师指出那些人手里的材料有问题,我过去索要、固定证据,孙志彬就认定我“扰乱法庭秩序”,指令法警把我带到羁押室关进铁笼。
吴老丝:有人说您在法庭上“激烈争吵”了。
侯志远:我跟谁吵?我跟那些身份不明的人要材料,他们不给,有争执。但这发生在开庭前,不在庭审过程中。而且我是辩护律师,发现有人违规持有涉密案卷,我不该管吗?我不该为我的当事人守住底线吗?如果这算“扰乱秩序”,那请问——那些违规占座、持密卷、用手机的人,难道是“维护秩序”?
三、谈程序:跳过所有环节,直接关笼子,谁给你的权力?
吴老丝:从法律程序上看,法官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
侯志远:完全没有依据。法庭惩戒违规行为有清晰的递进流程——《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口头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司法拘留,逐级适用。司法拘留还得报院长审批,要书面文书。
我做了什么?录像取证、索要证据材料。没有辱骂、没有哄闹、没有冲击法庭。孙志彬跳过所有前置程序,直接把我关进羁押室铁笼里——那是关刑事被告人的地方!这不是惩戒,这是羞辱,是公权力滥用的典型。
我干了八年刑警,知道羁押室的用途——临时看管被告人,防脱逃、防自残。法律从没规定能把辩护律师关进去。他这么做,既无法律依据,也违背比例原则,本质上就是非法拘禁。
吴老丝:您在铁笼里待了多久?
侯志远:将近二十分钟。后面虽然出了铁笼,但还在被限制人身自由,前后加起来一个小时。密闭环境、无端屈辱,我当时血压飙升、心脏憋闷,服了速效救心丸也没缓解,后来就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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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双标:泄密的人不管,管的是我
吴老丝:这件事的核心争议,其实不只是“关律师”本身,而是您因为什么被关——您是在监督法庭程序问题。
侯志远:对。引发冲突的根源是什么?是法院搞“占坑式旁听”,是法官“泄露涉密材料”。那些不明身份的人怎么进来的?为什么能不经过安检?为什么可以人手多份内部卷宗?这些材料是从哪里流出去的?
这些疑问,孙志彬法官一个都没回答。他既不收缴材料,也不清退违规人员,反而把监督这一切的律师关进笼子。这就好比家里进了贼,你不抓贼,把报警的人抓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吴老丝:您后来了解到那些人的身份了吗?
侯志远:到现在历下法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我出院后会正式控告,要求他们公示当日旁听人员名单及身份,彻查泄密源头。如果是我错了,我出院后自己去公安局投案;如果是孙志彬非法拘禁,请他自觉去投案。
五、谈身份:从刑警到律师,我太懂这套“规矩”了
吴老丝:您有八年刑警经历,对刑事诉讼流程、证据规则很熟悉。很多人说,正是因为你“懂”,才敢较真。但也有人说,正是因为你“懂”,法院才更要把你摁住——免得你带节奏。
侯志远:(沉默片刻)这个问题我想过。刑警经历让我知道程序有多重要,也知道公权力在不受约束的时候会走多远。我转律师,就是希望能更多地参与到法律实务,切身体现真实的司法环境。因为曾经看多了程序漏洞造成的冤假错案,想在辩护端守住底线。
但昨天的事让我意识到——当审判权自身成了脱缰野马,律师懂再多程序法也没用,因为游戏规则制定者随时可以掀桌子。他能跳过训诫、跳过院长审批、直接关人,说明在那一刻,法律条文对他已经没有任何约束力。
六、谈共同体:前脚夸我,后脚关我,情义何在?
吴老丝:您在文中提到,孙志彬法官开庭前还曾表扬您整理的《刑事审判参考》电子版对他工作有帮助,转头就把您关进铁笼。这个细节很多读者很受触动。
侯志远:(语气明显激动)这是最讽刺的地方。他当着其他律师的面说,我整理的《刑事审判参考》他放在电脑里常查常看。我当时还挺高兴,觉得自己多年坚持做这件事有价值,得到了法官认可。
结果呢?前脚刚夸完,后脚就把我关进铁笼里。如果我的专业劳动成果对他有用,就说明他认可我在法律专业上的判断。那为什么当我在法庭上依法履职、发现问题、固定证据的时候,他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只能说明——他认可的是我的“工具价值”,一旦我行使“监督职能”,立刻就成了他的眼中钉。
吴老丝:您要求他删除电脑里的《刑事审判参考》?
侯志远:对。因为他不配使用。一个不尊重程序正义、不尊重律师执业权利、滥用职权关辩护人的法官,你电脑里存再多的判例、再多的法学资料,也只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是真正的法律人。
七、谈控告:你关我二十分钟,我控告你一辈子
吴老丝:您已经在走控告程序了?具体怎么控?
侯志远:已经委托了全国知名律师代我控告,7月16日已经到了几个部门实地控告。方向至少五个:滥用职权、泄露审判秘密、非法拘禁、破坏律师执业制度、选择性执法破坏庭审公平。我还要求历下法院公开庭审及羁押室完整视频,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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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指控成立,孙志彬面临的不仅是纪律处分,可能还涉及刑事责任。至少要对标17年前,云南某法官用手铐将律师铐到篮球场45分钟,四天后,该法官被清除法官队伍。
他关我笼子二十分钟,我会控告他一辈子。我不是威胁,如果这口气咽下去,以后任何一个律师在法庭上都不敢抬头,任何一个被告人的辩护权都会被架空。
吴老丝:您对历下法院院长严琳琳也有公开要求?
侯志远:作为一院之长,没有管好下属,她难辞其咎。如果法院内部管理规范、审判权运行有监督,孙志彬怎么可能如此恣意妄为?我要求她公开道歉,并对孙志彬追责,否则我同样会长期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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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谈法治:笼子该关的是权力,不是辩护人
吴老丝:您文章里反复提到一句话——“权力没被关进笼子里,我却被权力关进了笼子里”。您觉得这件事暴露了什么深层问题?
侯志远:暴露了一个致命问题——在部分法官眼里,“权力受制度约束”只是一句口号,“律师对公权力进行监督”被视为一种冒犯。他们把法庭当成自家地盘,把律师当成可以随意打压的“麻烦制造者”。
但法治的逻辑恰恰相反——制度笼子要关的是公权力,不是公民合法权利,更不是律师的正当履职行为。如果监督者因为监督而被惩罚,那这个“笼子”就装反了,里面关的是正义,外面跑的是权力。
吴老丝:您觉得这件事会对刑辩生态产生什么影响?
侯志远:非常恶劣。可以想象,今后很多律师在庭上会更“乖”——不敢质证、不敢提程序异议、不敢监督旁听乱象,因为怕被关铁笼。如果律师都变成了“配合型”律师,被告人的辩护权就名存实亡。
但我相信,不是所有律师都会退缩。越是这样,越要有人站出来较真。如果每个律师都忍气吞声,那铁笼的门迟早会为所有人敞开。
结语:推开家门,怎么跟女儿讲?
吴老丝:最后一个问题,您在文章里写道,不知道回家怎么跟女儿讲这件事。
侯志远:(长叹一口气)我女儿很喜欢法律,从小就缠着我给她讲案例,她很崇拜我。以前她只知道爸爸是律师,帮人打官司。昨天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是告诉她“爸爸没有畏惧强权,守住了法律人的体面”,还是告诉她“爸爸被关进了笼子,遭受了屈辱”?
我希望有一天能告诉她:爸爸经历这件事之后,中国法庭变得更干净了一点,权力更规矩了一点,律师说话更大声了一点,群众旁听更容易了一点。如果那样,昨天的铁笼就没白关。
(采访结束)
专业访谈系列陆续推出,后续会有一些资深律师专访,嘉宾观点经其本人审核无误,但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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