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10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独立董事对《问询函》中涉及的关联方应收款、关联采购及担保费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问询函》重点关注了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关联方应收账款、关联采购及担保费用等问题。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4.99亿元,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均为关联方,合计金额达10.72亿元,占比超70%。其中,对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4.65亿元,已计提坏账1.91亿元,计提比例约41%,该公司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为-2.31亿元;对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4.16亿元,坏账计提比例高达92.34%,且该公司已申请破产重整;对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0.89亿元,坏账计提比例31.27%,相关诉讼债权正在申请强制执行,其2024年度参保人数由534人锐减至28人。
在关联采购方面,公司本期新增对关联方大额采购,其中向义煤集团永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工程服务、劳务、设备和材料等金额2.51亿元;向河南永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材料、设备和服务等金额1.70亿元。此外,公司2025年向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支付担保费0.39亿元。
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与应收账款前五名交易对手方的业务真实,交易时履行了资信审查程序,不存在明知客户无付款能力仍开展交易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客户结算政策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结算模式无重大差异,不存在利益倾斜;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合规、执行到位,计提充分、准确、合理、及时。向永兴工程、永翔工贸的采购系履行《关联交易与综合服务协议》,内容为满足下属矿井安全生产及日常运营需要,与项目建设进度、产能匹配,定价以招标竞价和市场对标为基础,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利益倾斜。控股股东收取担保费系落实国资担保风险管控规定,符合相关协议约定,费率设置合理公允,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明显差异,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同时,独立董事郑重提醒公司管理层对大额长期应收款项予以高度关注,要求加大催收力度,严格落实催收责任,必要时采取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法律方式,促进欠款尽快收回,确保公司债权安全。
独立董事李铁、高建良、刘阳、马家昱于2026年7月17日签署了上述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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