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7月17日,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高某损害商品声誉一案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其因“捏造虚假事实”“主观故意损害他人商品声誉”等,被判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4年8月,一段汽车碰撞评测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线后,播放量迅速突破300万次。视频中,汽车自媒体博主高某声称,小米SU7因设计缺陷导致碰撞后全车断电、紧急救援呼叫系统失效。
根据判决书,经审理查明,高某及团队在制作测试视频过程中,隐瞒小米SU7小电瓶的电源线在碰撞之前被人为拆装的事实,使用了被叉车损坏的小电瓶照片特写并将损坏原因直接描述为在碰撞中损坏,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宣称小米SU7的eCall(汽车紧急救援呼叫系统)功能遭碰撞后没有正常运作,致使小米汽车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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