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晓安)为了追债,竟然报假警诬陷他人盗窃。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发布了这样一起诬告陷害案,三人因为“脑洞大开”的找人方式,把自己送上了被告人席,还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不等,缓刑六个月。
朵朵、小凯和小安是合租的室友,因为房租和日常生活开销,小安向朵朵和小凯借了两万多元钱,平时,小安会陆续还一些钱。后来朵朵和小凯向小安催讨欠款,还不出钱的小安悄悄收拾行李离开了这个城市。
朵朵发现小安走了,心里十分生气,于是找到朋友小飞、小马商量对策。几个人越聊越上火,这时小飞突然“灵光一现”,提出可以报个假警,诬陷小安偷走了朵朵的金手镯,让警察把小安抓回来。三人均认可这个听起来有些荒唐的提议,小飞还帮忙准备好了金手镯的发票和首饰盒,为这次“演出”备足道具。
当晚,朵朵和小马在出租房内拨通报警电话,称自己放在家里的金手镯被偷了,怀疑是突然跑了的室友小安偷的。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并对小安上网追逃。后小安在四川成都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两次讯问。
然而,随着调查深入,公安机关发现事情不对劲,证据链存在明显矛盾,报警人的陈述也漏洞百出。经细致核实,公安机关发现这场“盗窃案”竟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依法撤销了案件。朵朵等三人因触犯刑法,站到了被告人席上,三人对自己的荒唐行为追悔莫及。
法院审理认为,朵朵、小飞、小马共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朵朵、小飞和小马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三人认罪认罚,小飞、小马有自首情节,朵朵有坦白情节,且均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不等,缓刑六个月。
本案中,朵朵本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因为手段不当,把自己和两名朋友送上了被告席。报警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协助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但若虚构事实、谎报警情,甚至捏造罪名陷害他人,不仅严重浪费宝贵的警力和司法资源,更直接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法律保护每一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遇到债务纠纷,应当通过自行协商、第三方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即便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协商、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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